“下雨天,路不好走,雨伞你拿着。”沈弃将雨伞塞到厘梨的手里。
厘梨不明白他的意思,“怎么了?”
刚才发现厘梨快要摔倒的时候,沈弃的瞳孔极速收缩,胸口像是被狠狠敲击了一下。
他昨晚才触碰了她。
雨水刮到沈弃的脸上,他的脸色冷白,薄唇紧抿着。
如果,刚才她真的摔倒……
那就证明,他的触碰,会让她倒霉。
他会继续远离她,不靠近她。
像以前那样,藏在阴暗的角落,漫长地守着。
距离她远远地,不靠近。
沈弃站在厘梨的身前,他背对着她,俯下腰身,“上来,我背你下山。”
厘梨微微一愣,随即明白他的意思。
她穿着长裙,还有鞋底打滑,确实不适合走山路。
而且,他背她,这也是她赚钱的机会。
在脑子里思考不到十秒,她已经快速做出决定。
厘梨配合地伏趴在了沈弃的背上,才发现,他的肩宽腰窄,不仅是好看,还有力量。
沈弃轻易就能背起她。
厘梨一手拿着雨伞遮挡在两人的头上,另外一只手攀附在沈弃的肩膀上。
“谢谢,麻烦你了。”厘梨礼貌开口。
沈弃的每一步都走得好稳,并不会让厘梨觉得颠簸,“你说什么?”
厘梨这才发现刚才她是对着沈弃的右耳说的话。
他此时没有戴助听器,她一时没有注意。
厘梨凑近沈弃的左耳。
距离很近,近得沈弃闻到了她身上的淡淡梨花香,近得他能感受到,她温热的气息落在他的耳尖上。
不受控制地,沈弃被这小小的刺激得浑身的肌肉绷紧。
厘梨温声在沈弃的左耳说道:“沈弃,麻烦你了,谢谢。”
就这样正常的一句话,轻声细语钻进了沈弃的耳里,温热香甜的气息落在他的耳尖,不争气地,沈弃的胸口一阵阵发烫。
他咽了咽喉咙,“不客气。”
厘梨问他:“沈弃,你的助听器呢?”
从他走进她外婆家的时候,她就注意到,沈弃把助听器摘了,把他常常戴着的手套也脱了。
她猜测,是因为他不想让她的外婆知道。
他是不是认为,外婆她老人家不会接受有问题的他?会不会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他戴助听器,戴手套?
沈弃的耳朵发痒,他忍住阵阵痒意,哑声道:“在裤袋里。”
哪怕没有佩戴助听器,但他一直随身带着,以防万一。
厘梨继续问他,“哪一边的裤袋?”
“右边。”
厘梨的身体往右边倾去,她的手伸进了沈弃的裤袋,轻易就触碰到了助听器。
她拿出来,“我帮你戴好吧。”
没有等沈弃的回应,她学着平常沈弃佩戴助听器的模样,将助听器挂在沈弃的耳背,耳塞轻轻塞到他的耳朵。
厘梨的手柔软,她的力度很轻,时不时触碰到了他的耳尖,耳垂。
沈弃的浑身绷紧得,细胞都在颤抖。
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耳朵这么敏感,敏感得他几乎要失控,要失态!
沈弃死死抿紧唇,脖子上的青筋都因为极度的克制而微微隆起。
“可以了。”厘梨贴心地凑到他的助听器旁,轻声说着:“沈弃,你不用在我外婆面前隐藏的,她不会介意你需要戴助听器。”
她说:“沈弃,你只要做自己就好,不用因为别人的看法,为了迁就任何人,改变自己。”
沈弃的脚下一顿,喑哑的声音低低传来,“好。”
细雨绵绵,山间的景物都像是被笼罩了一层烟雾。
沈弃的每一步都走得极稳。
厘梨撑着雨伞,遮挡在两人的头上,她白色轻软的裙摆落在他的手臂上,时不时摩挲着他的皮肤。
厘梨低眸,目光不经意落在沈弃的后颈,只见,上面有一条长长的疤痕。
她震惊,下意识伸出手指,指尖轻轻地抚摸上伤疤。
沈弃浑身一颤,脚步停下。
厘梨不敢用力,她的指尖有点发抖,“你这里的伤疤,是怎么弄成的,怎么会伤到脖子?”
脖子这样脆弱的地方,有这样长的疤痕,必定是受了不少罪。
厘梨觉得,这样的伤疤光看着都感觉好痛!
沈弃眼底的阴鸷暗涌。
窄小的杂物房里,光线昏暗,空气难闻,脖子被拴着狗链,他疯狂挣扎,钢制的狗项圈将后颈皮肉磨烂,磨出血。
蹲在对面的人看着他的疯狂,有点错愕,接着,他手里的手机再次举起。
“就说你是衰神,瘟神,扫把星,靠近你的人都会倒霉。”
清瘦的少年抬头,一口咬在对方的手臂上。
“啊,你咬我!”
对方手里的手机“啪”一下,掉落在地面。
少年松开口,他低头去看那掉落的手机。
新闻报道的照片里,只见女孩的侧脸沾满了血,双眼紧闭。
少年漆黑的眸子瞪大,死死盯着那熟悉的脸,满眼通红,心脏紧缩,像是被人狠狠捏紧,捏痛。
那人赶紧后退,查看被咬的手臂,深深的牙印已经出血。“妈的,小瘟神,竟然敢咬我!”
又气又怒又有几分恐惧,“我竟然被你这个衰神咬了。”
他两步上前,捡起地面上的手机,直接狠狠拍向了少年的头部,落在他的右耳上。
发出“啪”的一声巨响。
少年的头被打得撞向地板。
“还让厘家那个千金小姐救你?她知道你是瘟神吗?恐怕知道你是什么人,她肠子都悔青了,被你连累得命都丢了。”那人犹觉得不够,手机又往他的头上砸了一下。
力气大得,他自己的手都震得发麻。
“咬我,死狼崽子还敢咬我!”他往少年的身上连踹几脚,才稍稍泄愤。
清瘦的少年在地面缩成团,“放我出去。”
“嗤,放你出去害人?我这是做好事,免得你连累其他人。”那人收回脚,准备离开。
“放我出去。”少年头上晕痛,满眼赤红,他的声音沙哑难听,“求你。”
那人的脚步一顿,他转过身,“嘿,求人就要有求人的自觉,爬起来,像狗叫两声。”
脖子上的狗链因为他的挪动,发出“叮叮铃铃”的声音。
双手颤抖着握成拳,眼底赤红,骨瘦嶙峋的少年像是被碾压到泥底,他哑着声,“汪……”
“汪……”
那人没想到他真会学狗叫,“叫得太难听,逗你玩呢,你还真以为我会放你出去?”
那人走出去,关门前,讽笑:“像你这样的人,连亲人都嫌弃,被抛弃,活得还不如狗。”
……
“沈弃!”清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疼惜,“你这里,受伤的时候好痛吧。”
之前沈弃穿的都是有衣领的衬衫,又或者外面还穿着有领的西装,遮挡住了他脖子的伤痕。
现在沈弃身上穿的是之前在超市,她陪他一起买的恤衫,没有衣领,后颈的疤痕只要站在他身后,便能看到。
沈弃收敛眼底的晦暗,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知道她出事消息的那段时间里,他日夜想要挣脱脖子上的狗项圈。
皮肉一次次被磨烂,磨出血。
支撑着他的是想要见她。
发疯地想见她。
雨势逐渐变小,绵绵的细雨像是一层薄纱。
“沈弃,我这样碰它,还会疼吗?”她的指尖轻轻地,摸着那条凹凸不平,长长的疤痕。
厘梨看不见,沈弃的眼底浓黑,眼尾隐隐透着红。
他背着厘梨,脚下的每一步走得更加小心,更加稳。
像是背着失而复得的宝贝,小心翼翼到极致。
慢慢走远,他低低的声音在雨中响起,“现在,不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