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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奚澜以为她喜欢,就给拎着脖子捡了回来。

松雪“呀”了一声,道:“这猫儿时常过来捡着骨头上的肉吃,也就两三个月大,想来是只野猫儿,也不知有没有病,秦娘子还是不要了吧。”

奚澜拨开猫毛仔细检查一番,虽然瘦小,但还算干净,身上也没有跳蚤之类的脏东西。就是爪子得剪了,都是泥。

宋枝枝拿了一点吃剩下的鱼肉过来,看着小猫,难免心生怜悯。

阿烛好奇地看着它低头吃东西,有点喜欢,又不敢碰,怕被挠出一手血。

没想到这野猫出乎意料的温顺,不是绕在宋枝枝身边,就是趴在阿烛脚上,小脑袋蹭啊蹭。

松雪就给它指甲剪了,简单打理了一番,交到宋枝枝手中,不忘叮嘱。

“若是它野性难驯,七娘可莫要留情。”

就这样,宋枝枝带走了这趟出来的最大收获,抱在怀里不肯松手,心满意足吸了一口。

回到宋家,阿烛先派了个人给郡主府传口信。

又从练字的竹纸里捡了一张没用完的,撕下一小截,写下:后日前往,请夫人赏光。

不去想温九娘收到信笺是何反应,阿烛衾被一盖,闭眼睡觉。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

天蒙蒙亮的时候,阿烛就起来了。

昨日爬了山,难免腰酸背痛,稍微活动一下就感觉要散架。阿烛叹了口气,洗漱之后,趁时辰还早,先把今日的字给练了。

勤耕不辍的好处就是,阿烛的字越来越有裴明时的影子,她模仿的很像,不仔细看轻易分辨不出。

阿烛将竹简晾在一边。

又以自己的习惯写下几个字: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1】

和竹简上的练字很像,又有一定区别。

阿烛以指腹轻轻摩擦着麻纸,盯了上头的字好一会儿,又叹了口气。她好像个败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