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就该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是菲利亚从小接收到的教育,准确地说,是从罗伯特·阿什麦金,她的养父那里接收到的教育。
她一直将此贯彻地很好,珠宝、名声、男人……无论多难,只要她想要,花点心思总能得到。但同时,她又十分肯定且明了,这些东西都是为她个人服务的,她掌控自己的欲望,而不是被欲望掌控。
所以当亚瑟·威廉姆斯向她提出分手的时候,她出离愤怒了。这个三流芭蕾舞演员,唯一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他还算英俊的长相和阳光的笑容了,她都不计较他那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实现的首席梦和破破烂烂的小公寓,准备和他一起过平平淡淡的日子,远离纷争,远离罪恶,结果他竟然背叛她?
说什么会永远爱她,可她的养父不过是抛出了一些小小的诱惑,他就立马把对她的爱抛诸脑后了。
这是不允许的。
任何人事物,或者感情,都不能凌驾于她的自我之上。换言之,她爱他,更爱自己,亚瑟别想踩着她的尊严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
那是个下着濛濛细雨的夜晚,他们谈得很好,她回去继续做阿什麦金的乖女儿,他则去纽约做他的芭蕾舞首席。分开时他们深情相拥,彼此祝福,然后亚瑟徒步往地铁口走,菲利亚发动自己的跑车,冷静地、面无表情地,从后面将他撞倒,碾压过他的双腿。
他会得到很多钱,但他别想再追逐自己的梦想。
因为这件事,菲利亚和阿什麦金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争吵。一开始,她以为自己的愤怒是来自于阿什麦金的拆散,她是为了自己无疾而终的爱情而愤怒。可后来,她养兄沈鹜年的一句话点醒了她。
“你只是愤怒他控制你的人生。”
啊啊,对,就是这个感觉。确实,对方有恩于她,但她这些年已经很努力地回报了。他只是她的恩人,不是她的上帝,他没有资格主宰她的人生。
因为沈鹜年的一句话,菲利亚的心中至此埋下了对阿什麦金的不满,这可能也是后来她能很迅速地加入沈鹜年的复仇大计的其中一个原因。
菲利亚一直觉得,沈鹜年和她是一样的人,是那种……绝不会被任何事物凌驾,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利己主义者。
可她错了。
第一次觉察到不对劲,是在沈鹜年充当和事佬和她谈完心的第二天。
出于礼貌,她主动询问对方要不要一起吃早餐。她敲了房门,没等里面人回应就推门进去了,发现对方坐在床上,正在讲电话。
菲利亚不知道对面是谁,但只一眼就确定那应该不是生意伙伴,没有生意伙伴值得沈鹜年露出那样的笑容——真实的,柔软的,还有点甜蜜。
就像,枯败的无花果树上,莫名其妙结出了一颗青色的果子。并不好吃,但也堪称是个奇迹了。
“乌列,吃早餐吗?”她倚在门边问。
被打扰的不悦自眼中一闪而逝,裸着上身的男人按住手机,冲她露出一抹假到不能再假的微笑:“好的,我等会儿就来。”
有意思。
“OK.”菲利亚笑笑,没有多做停留便离开了对方的卧室。
第二次觉得不对劲,是在飞机落地江市那天。她同沈鹜年一起回了他租的公寓,见到了他的小室友。
一路上沈鹜年显得异常沉默,根本没提过他有个室友。这很奇怪,非常奇怪。
那是个白净漂亮的孩子,笑起来腼腆又乖巧,名字也很可爱,叫钟艾,他说他有20了,但菲利亚觉得他看起来才十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