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伙伴(2 / 2)

“相逢即是缘,若是不嫌弃,二位可否赏脸,移步一楼共进晚饭?”

人家都这么说了,俩人只能应下来,下楼时正好遇到准备下楼给庄芷薇和程茗山送饭的初九和林飞瑶,便一起去了。

“程姑娘云游四海,不曾想也会带随身婢女。”

江常青听她说的那段话,以为她是个穷苦无依的孤儿,说来也是被她的颜值所蒙蔽,居然没注意到她的衣着,光从布料上看便能看出是世间极为稀有的天蚕冰丝。

脑袋上戴的金首饰和耳坠更是不容小觑,说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流浪汉,谁信?

但江常青也能理解,她有时不想向陌生人透露身份住址时,也会这样胡编乱造。

“其实是阿茗在家中住得有些腻,便想出来找寻新鲜感,这才来客栈暂住几日的。”庄芷薇说。

程茗山立马应和道:“是是是,并非是有意欺瞒江娘子。”

“不必如此客气,唤我常青便好。”

林飞瑶站在程茗山的身后直翻白眼,她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扮演起了程茗山的随身婢女。

当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婢女给三人的酒杯斟满了酒,江常青随即便双手端起,道:“来,我敬二位一杯!就敬你我的缘分!”

撞的那一下还把缘分给撞出来了?程茗山也学着俩人的样子端起酒杯,将酒杯送到嘴边时,顿时被那股浓烈的白酒气味呛了一下。

“阿茗可是不会喝酒?”江常青又示意婢女给倒了杯茶:“无妨!以茶代酒也是一样的。”

“多谢……”

“对了,听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在京城也有住处?但你们二位看起来,并不像京城人。”

庄芷薇回道:“我们二人,的确不是京城人,不过我们喜欢到处游玩,到处定居,时间久了,到哪都能有落脚的地方。”

“正所谓,四海为家。”程茗山说。

江常青立马便被逗笑了,“原来四海为家,是这么个意思!有趣有趣!”

“若不是今日时日不早了,我当真想去二位府中拜访拜访,如此有趣之人,居住的环境定然也是不同寻常的!”

庄芷薇笑道:“江姑娘若是想,明日便可来寒舍做客,必定将你好酒好肉伺候妥帖。”

说是吃饭,这俩人光顾着喝酒聊天了,只有程茗山坐在一边疯狂进食,毕竟不能喝酒,茶也不能多喝,这大晚上喝茶担心睡不着了。

江常青离开时喝得醉醺醺的,半个身子都倒躺在婢女的身上,一边往外走,嘴里一边说着醉话。

不过她的生活想必都是日复一日的,说出来的醉话,无非就是“我不嫁!打死也不嫁!”、“喝!继续喝!”、“世间唯有美人与好酒,不可辜负。”

人坐上马车走远后,林飞瑶立马坐到了旁边的空位上,也管不着什么尊卑之分了,喊来小二重新上了两副碗筷,二话不说便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殿主面前不得无礼。”初九提醒道。

“什么礼不礼的,等填饱肚子再说吧,之后还有我受的呢。”

倒是清醒得很。

庄芷薇无奈叹了口气,小二来送碗筷时,顺便喊他多加了点热菜。

此去路途凶险,初九和林飞瑶是不可能跟着走的,但京城既然来都来了,便让她们过得好些,就当是来游玩的。

填饱肚子是其一。

住的好是其二。

城北郊区,矗立着一座写着“蒋”姓牌匾的府邸,程茗山一脸懵地仰着脑袋望着,抬手在脸颊处挠了挠。

这里蚊子多得能吃人了。

“殿主,咱们来这是做什么?”

“这里之后姓庄。”

程茗山吃惊道:“这门前干干净净,还挂着蒋姓的灯笼,一看就知道是有人住的,殿主,您可别仗着您是妖王,就强抢民宅啊!这不是在瞭荒岛!”

程茗山的话音刚落,府邸的正门便被两名小厮拉开,从里边走出来了一位手中持扇,风度翩翩的男子。

这人长得一双丹凤眼,却不显凶相,可能是因为额头中间长了一颗朱砂痣的缘故,嘴角也始终保持上扬状态,一副温润如玉的模样,很是亲人。

这人走到庄芷薇面前,便冲她行了礼,说道:“蒋漠见过殿主。”

“府中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殿主与程姑娘只管住便是。”蒋漠说着,又补充道:“不过这府中的下人,蒋漠是要带走的。”

庄芷薇应道:“带走便是,你的人,本殿也用不惯。”

蒋漠眯眼笑着,只回头冲着府邸扬了扬手臂,这蒋府的门楣便换了一副模样,原本写着“蒋”字的物什,一律替换成了“庄”字。

看着就像庄芷薇在这里居住过很久了一样。

“那殿主好生歇息,蒋漠告辞,如有其他吩咐,蒋漠随叫随到。”

庄芷薇点点头,面前的人,连同旁边的小厮,瞬间便消失得没了踪影。

这个法术程茗山见了这么多次,再见到时还是会忍不住感叹。

“殿主,jiangmo……是什么人?”

“或许你曾知晓,京城有一鬼市?”

程茗山回忆了一番原著中的内容,不多时便恍然大悟地点头回道:“知道……难道他就是传闻中的鬼市之主,鬼王蒋漠?!”

原著中只说了蒋漠生了一副女相,但没想到他的骨架和身高如此优越,如果不盯着那双丹凤眼看,完全看不出来是女相。

蒋漠虽为鬼王,与庄芷薇的妖王在开界大陆内是能平起平坐的,但他与庄芷薇是千年挚友,总爱将自己置于低位,为庄芷薇肝脑涂地,唯命是从。

……简单来说,是庄芷薇的小迷弟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