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互相问候,相谈甚欢,看得关祖根二人惊疑不定,都闭上了嘴,站在一旁静静的观察着他们。
老赵轻轻拉扯了一下关祖根的衣袖,压低嗓子问道:“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这个姐夫只是一个码头挑夫吗?”
关祖根道:“这……”他看着周大有与这个陶编辑谈笑风生的样子,实在无法将面前这个风度翩翩的人,与自己曾经记忆里的那个烂酒鬼联系起来。
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老赵看着他的神色,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脚步,悄悄说道:“要不然,我们还是走吧?”
“……”关祖根知道老赵的提议是个正确的决定,但不知道怎么的,却无法甘心的离开。在他的心底,一股邪火,越烧越旺。
他从来没有瞧得起自己这个姐夫,不但脑子笨得很,还酗酒跟寡妇歪缠,整个一个烂人。他在他的面前,向来觉得自己高高在上,非常的不凡。但是现在,这个烂人,怎么可以变得这样光彩夺目,将自己完全压了下去?
强烈的妒恨,使得关祖根脑子发热,不管不顾的走上前去,恨恨的说道:“这位先生,你一定是误会了什么。这个周大有,肯定是骗了你。他只不过是个靠下苦力为生的码头挑夫,不知道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骗得了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他就是一个下等的烂人而已!”
陶思望不妨听到了这么一席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看着关祖根:“你在胡说些什么?”
关祖根咬咬牙,继续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唉,家门不幸,这个人就是我的姐夫,我对他再了解不过。所以,先生你相信我,我没有骗你!”
关翠云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弟弟:“祖根,你怎么能这样?”
关祖根看向她,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姐姐,你不要怪我。虽然我们是亲姐弟,照道理说,我应该站在你这一边。但是,我不能看着这位先生受骗,这是我作为一个人的良知啊!”
听着关祖根的话,关翠云气得发抖,伸手从旁边换下的衣服中翻出一包东西,一下子砸在众人面前。那包裹的红绸随着她的动作一下子散开,露出里面一大堆白花花的银元来。
“你口口声声说你姐夫骗人,那么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她一边厉声喝道,一边禁不住留下了悲愤的泪水。
要是她自己受委屈,她可以忍。但是丈夫受了委屈,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忍耐下去。更何况,这委屈竟是来自于自己从小忍让着照顾着的亲弟弟,真是让她伤心至极。
关祖根与那老赵看着面前的一大堆银元,顿时目瞪口呆了。半晌之后,老赵才伸手拉住关祖根往后退,脸上赔笑,说道:“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而已,我们这就走,不打扰各位了……”
关祖根跟着退了两步,一张胖脸上阴晴不定。忽然,他伸手挥开老赵的手,厉声对着周大有说道:“你一个码头挑夫,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我怀疑,你不是偷的,就是抢的!……姐夫,穷没关系,但你不能干坏事啊!”
他露出一副惋惜的样子来,继续说道:“哪怕你是我的姐夫,干出这种事来,我也不得不大义灭亲了!”
恰在此时,两个巡街的警察走了过来。穿着土黄色的制服,腰间挎着黑色警棍,颇有几分威风凛凛的气势。
见此情景,关祖根立即冲着他们大声喊道:“警察,快来啊,这里有坏人,偷抢的坏人——”
看到关祖根的动作,周大有微微的冷笑起来。眼里,是一派看好戏的神情。见他毫不慌张,陶思望推了推眼镜,也就不着急了。
经过了之前的一通发/泄之后,关翠云已经平静下去,只是眼圈还是红肿着。明玉和明珠围在她们母亲身边,乖巧的安慰着她。
听到关祖根的声音,两个警察走了进来。领头一位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色,说道:“瞎嚷嚷什么?最好是真的有事,要不然,爷一定不会放过你!”
这一带是他们的管辖地,他们当然希望太平无事,也好叫上峰对他们另眼相看一番。可以说,最不希望这一带出事的,就是他们了。
这个时代的警察,自然不像咱们现代的警察,是一心为人民办实事的。他们在意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口袋里能进来多少银元,仅此而已。
在他们面前,关祖根自然硬气不起来了。他对着他们一阵点头哈腰,伸手指着周大有说道:“两位,我没有瞎说。就是这个人,他原本只是个码头挑夫,身上却带着这么多钱,一定来路不正。你们将他带回去审问一下,肯定能审出来!”
两个警察转头看到红绸布包着的一大堆银元,顿时眼睛亮了起来。领头的人干咳一声,看着周大有,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么你就跟着我们走一趟吧?自己起来,别让我们兄弟动手。”
周大有微微一笑,正要开口说话,却被陶思望抢先了。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领头的警察,笑道:“两位好,我是新城文化报的编辑,陶思望。”
*
☆、第28章 打死你个龟孙
字数:3035
日期:2020-03-04 03:21:32
听到他的自我介绍, 顿时,两个警察不再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了。领头的人接过名片看了一下,很是客气的说道:“原来是陶编辑, 失敬失敬。”
这个年代的文化人, 还是很有地位的。哪怕是与地痞无疑的他们, 也得给人家几分面子。要不然,谁知道人家手里一支笔, 会不会将他们一顿乱写?
陶编辑笑了笑,道:“敢问两位, 为什么要将这位周先生带走审问呢?他做错了什么?”
“这……”这叫我们怎么回答呢?难道要说实话, 就是为了地上这一堆银元吗?
关祖根见原本要被带走的周大有就这么被陶思望三言两语拦了下来,心里十分气恨, 便插言道:“他干了坏事, 难道不应该被抓走吗?”
陶思望并不生气, 只道:“那又请问,凭什么说周先生干了坏事呢?”
关祖根指了指地上的银元, 道:“那还用问吗?就凭地上这一堆银元!他一个码头挑夫, 前段时间还摔伤了腿脚不能上工,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一定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
明明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他却反倒比苦主心里更加不平。这样的事,也算是荒谬了。只能说, 父母姐姐们的娇惯, 养出来的却是一个坏种。
惯子犹如杀子, 这句俗话, 是有道理的。
听了关祖根的话, 两个警察也跟着说道:“确实, 这件事, 还是值得怀疑的。不如,这位周先生,就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要是你确实是无辜的,我们也不能冤枉好人不是?只是请你去调查一下,没有别的意思。”
到底,财帛动人心。
闻言,陶思望脸上还是带着笑意,慢条斯理的说道:“我可以保证,周先生的银钱,来路绝对是清白的。”
其他人还没有说话,关祖根便嗤笑道:“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们敬你是个文化人,但即便是这样,你也不能空口说白话啊!”
现在,关祖根已经是破罐子破摔,豁出去了!今天不撕下周大有一层皮来,就枉费了他一番表演。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么恨他。其实,说到底,他们还是亲戚。以前,也曾经在一起喝过酒,勾肩搭背过。
或者就是因为如此,他愈发不能接受,曾经被自己看不起的人,如今,可以越过自己,高高在上。
陶思望看都没有看一眼关祖根,好像他只是一个跳梁小丑:“我之所以敢这么说,都是因为,周先生拿的每一笔钱,都是经由我的手发放出去的。我们报纸上现在正在连载的小说《寻仙》,作者周墨,就是你们眼前的这位周先生。这样,还不能说明他的清白吗?”
陶思望的话音落下,面前几个人都呆住了。
老赵的额头上渗出几滴冷汗,看着周大有,表情震惊至极。
关祖根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懵了。
两个警察互相对视一眼,瞬间打定了主意。
文化人,尤其是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文化人,他们是绝对不敢随意招惹的。哪怕是这个时代,也有舆论攻击这一回事。
笔杆子,拿在会用的人手里,便相当于枪/杆子。
眼前这日子不好过吗?他们何必要自找麻烦呢?
如此想着,领头的警察顿时笑容可掬的说道:“原来是这样,倒是我们受骗了。误会,都是一场误会。周墨先生,还请你不要介意才是啊!”
跟在他身后的警察更是说道:“早知道是周墨先生,我们哪里会说那些话?周墨先生,你写的小说,我每一期都看过,非常喜欢,你真是太有才华太有想法了……”
他的笑容非常真诚,倒不像是作假的。说完这些话之后,他甚至有些扭捏的掏出一张纸来,对周大有说道:“周墨先生,我真的非常喜欢你的小说,尤其喜欢狐小霜这个人物。能不能,请你给我留一个签名呢?”
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宁可远着,不可得罪。周大有也露出几分笑意来,接过纸张给他签了名,道:“谢谢你喜欢我的小说。”
那个警察露出受宠若惊的神情来,一边珍惜的接过签名,一边有些激动的说道:“不用谢不用谢,周墨先生真是太平易近人了……”
周大有听了他的话,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在他投稿成为一名作家之前,见了他们这样的人,他们怕是连看都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吧?所以说,想要有地位,还得自己去争取。
另一边,老赵又一次拉了拉关祖根的衣袖,低声说道:“走吧,别自讨没趣儿了。你也看到了,你那个姐夫,现在啊,咱们是惹不起了……”
关祖根愣愣的看着那边,两个警察与自己从来瞧不起的周大有相谈甚欢,言语间,甚至还带着几分捧着他的意思。见了这场景,他的心里,就像是有一条毒蛇在吐着毒汁,让他心里感到万分煎熬。
妒恨冲昏了头脑,他尖声喊道:“这不可能!”
那声音凄厉无比,引得众人都住了口,纷纷看了过来。却见关祖根满脸通红,眼珠子瞪得像是要爆出来,声嘶力竭的喊道:“他一个下苦力的,怎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什么周墨先生?你们都被这个卑鄙小人骗了!”
他继续怒喊着,渐渐开始口不择言的谩骂了。老赵急得在一旁连连拉扯他,却根本无法阻止。
周大有还没有说什么,两个警察已经走了过去。先前向周大有要了签名的人怒视着关祖根,取下腰间警棍,没头没脑的打了过去,嘴里还厉声说道:“老子打死你个龟孙,你当我们是瞎的?是不是周墨先生,我们分辨不出来,还要你来教?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你当我们是泥巴捏的……”
另一位想起先前因为这个人的话,害得他们差点得罪一位大文人,顿时也怒上心来,拿起警棍加入进去,只打得关祖根连连惨叫。
“你个混账玩意儿,故意要害人吗?今天我们教训教训你,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关祖根被打倒在地,头破血流,看着实在是有些凄惨了。周大有在一旁冷眼旁观着,并没有要阻止的意思。
圣父,他是当不来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当然,警察当街打人这种事,也只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出现了。在我们现代,警察是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奉公守法,一心为民,说的就是他们。
老赵到底还是有几分良心在,看着关祖根的凄惨样子有些于心不忍,连忙从怀里掏出两个银元,暗戳戳的往警察们袖子里塞,嘴里还说道:“长官,长官,他知道错了,手下留情啊……”
要是平时,老赵这样干是没错的,这件事也就算是解决了。但是,现在,在他们面前,可是站着一位报社编辑跟一位有名气的作家啊,这种事儿能干?不怕人家笔杆子一动,就能让你丢了这个职业?
却见那领头的警察将手中警棍一挥,打得老赵哎哟一声叫了起来。他厉声喝道:“你把咱们兄弟当成什么人了?我们是那样的人吗?快滚开!”
老赵的胳膊结结实实挨了一棍子,痛得他脸色煞白,话都说不出来了。当即便也不敢再上去,只得苦笑着退后了。
关翠云在一旁看着,心中顿时觉得畅快。她还记得之前这个人看自己的眼神,简直让她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一样的恶心。
她的视线又移到被打得满脸是血的关祖根身上,心里的感觉,复杂难言。
她已经习惯了从小就开始为他付出,事事以他为先,尽管,他从来没有将她这个姐姐放在眼里。在她的记忆里,他对她,从来没有什么温情可言。
但是现在,看着他这个样子,到底,她还是有些于心不忍。虽然如此,她却并没有开口为他求饶。这样的话,将自己的丈夫置于何地?
关祖根这个时候的样子,可以说,非常的狼狈。
他掉了一颗牙,满嘴血糊糊。脸也肿了,愈发像一个发面大馒头。他躺在地上,哎哟不停,终于开始求饶了。可惜因为掉了牙,说话漏风,谁也听不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
两个警察终于住了手,指着他,趾高气昂的说道:“你给我记住了,以后看到周先生,给我放尊敬一点!要不然,以后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说着话的,自然就是周大有的粉丝了。
另一位也接着说道:“这只是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我问你,你记恨我们吗?”
一直沉默着站在一边的老赵听了这话,连忙上前,点头哈腰的说道:“两位教训得对,老关哪里会记恨?”
闻言,关祖根连连点头,含糊说道:“屋读地根,读地根……”(我不记恨,不记恨)
两个警察听了,这才满意,彻底的收了手。将手里拿着的警棍,别回到了腰带上。
这样的事情,也只会出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在我们现代,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
☆、第29章 买买买
字数:3054
日期:2020-03-05 03:38:56
两个警察又继续与周大有和陶思望聊了几句之后, 便离开了。这间店铺里,顿时只剩下关祖根的哎哟声,不绝于耳。
老赵将他搀扶起来, 叹息着说道:“老关啊, 这一次, 算咱们看走眼了,认栽吧!”
关祖根想要开口说什么, 却“噗”的一下,吐出一口血来。
老赵见状, 再次叹息一声, 道:“算了算了,你也别说话了, 咱们走吧。”说着, 搀扶着他, 两个人慢慢的走了出去。老赵的傻儿子跟在他们身后,一边呵呵笑着, 一边流着口水走出了服装店。
关翠云注视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明珠和周明玉依偎在父亲身边,安安静静。
陶思望见状,知道他们一家人现在需要自己的时间,便道:“周墨先生, 那我就不打扰了, 先告辞了。”
周大有站起身来送他, 道:“陶编辑, 今天多亏了你, 谢谢。”
“留步, 留步。”陶思望摆手说道:“就算是没有我, 周先生一样可以处理好这件事,不过是我看不过眼,多说了几句而已,何谈谢谢?”
等到陶思望离开之后,周大有摸了摸两个女儿的脑袋,问道:“明珠明玉,刚才有没有被吓到?”
明玉扬起明媚的笑容,握起小拳头,道:“我不怕!我都想上去揍他两下!”
周大有摸了摸明玉可爱的小脸,道:“咱家明玉真是个勇敢的孩子,爹爹喜欢你。”
明珠的表情与明玉截然相反,大大的眼睛里含着泪水,眼眶都红了。她低下头,嗫嚅着说道:“我,我吓得哭了……对不起,爹爹,我太没用了……”
周大有掏出蓝白格子的手帕,替她擦了擦眼睛,温柔的说道:“明珠是个善良的孩子,你没有做错什么,不用跟爹说对不起。”
完了,他再次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脑袋,道:“爹爹的明珠和明玉都是好孩子,爹爹最喜欢你们了!”
这下子,就连怏怏不乐的明珠都笑了起来,明玉就更别提了。
关翠云走过来,脸上带着羞愧的神色:“他爹,我,我对不住你……”
周大有闻言,不禁失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跟我说对不起?你们哪里有做错什么?”
关翠云红肿着眼睛,声音喑哑:“都怪我……他是我的弟弟,从小,我家里的人都全部依着他,惯着他,把他惯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要不是因为他,今天你也不会受这样的委屈……”
“做错事的是他,哪里需要你道歉?再说,他也已经得到教训了,而我其实也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你别哭了,孩子们看到你哭,心里也该难受了。”
关翠云闻言,看向两个女孩子。果然,本来她们俩已经没事了,现在看到母亲哭了,她们也露出泫然欲泣的神色来。
周明珠怯怯的说道:“娘,你别难过……”
周明玉的声音就要大得多:“娘,做错事的又不是你,爹不会怪你的!”
小宝看到母亲的泪水,张开嘴巴,哇的大哭起来:“娘,抱抱……”
见此情景,关翠云顿时忘记了哭泣,弯腰抱起小宝来,好不容易将他哄得不哭了,屋子里这才安静下来。
店员非常会来事,端上热茶和点心来,微笑着说道:“刚才客人们受惊了,请喝杯茶,稍稍休息一下吧。”
这个年代的店铺,还不讲究什么顾客就是上帝这样的说法。尤其是沾着点洋气的店,甚至带着几分高冷的意思。像这个店员这么会来事的,真的很少。
见状,周大有便招呼妻女们喝茶吃点心,然后说道:“今天打扰这家店了,本来打算多逛逛的,但是现在时间不早了,咱们就在这里,将需要的衣服一次买齐,也算是补偿这位店员小姐了。”
闻言,那店员很是高兴:“谢谢周先生,你真是位绅士啊!”
听到绅士这个词语,周大有冷不防噎了一下,顿时感觉有些无言可对。
店员小姐奇怪的问道:“怎么了?我的话有问题吗?”
“当然……没有了。”
这家店不但有旗袍,还有各式欧美风格的洋装,甚至东洋那边的和服都有的卖。楼上则是售卖小孩的衣服,看起来,应该算是这条街上最大的一家服装店了。关翠云和明珠明玉需要的衣服,都可以在这里一次买齐。
明玉换上一件粉蓝色荷叶边的小洋装,蹦跳着来到周大有面前,激动的说道:“爹爹爹爹,这条裙子可以给我买下来吗?”
“买!”
“爹爹真好!”
明珠穿着一条水绿色绣着小碎花的裙子,有些扭捏羞涩的走过来,小小声的说:“我喜欢这条……”
“买!”
关翠云身穿一条白色绣荷花的旗袍,走过来还没开口说话,周大有便双手一拍,一锤定音:“买!”
总之就是一个字,买!
买!
买!
买着买着,周大有突然发现,花钱真的是一件很爽的事。不管是给自己花钱,还是给家人花钱。
到了最后,带出去的一堆银元,全部给花光了。
店员小姐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道缝,完全睁不开了。
关翠云和两个孩子都有些不好意思,还很心痛。这一辈子,就从来没有花过这么多钱。
从前习惯了破衣烂衫,现在乍一面对这些华服美衫,不由得有些被迷花了眼睛,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
关翠云看着面前的大包小包,不由得开口说道:“他爹,不如,不如还是退掉一些吧?”说着,脸都有些羞红了。
明珠明玉还小尚可理解,自己却是快到三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没数呢?
闻言,明珠连忙点头如捣蒜,明玉却露出舍不得的神情来。
这两个女孩子,各自具有鲜明的性格。明珠温柔内向,明玉活泼大方。明珠比明玉更加懂事细心一些,明玉更加胆大自我一些。
不管她们的性格如何,周大有对她们的爱,是不分厚薄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乃是世间真理。多少被父母忽视的孩子,一辈子呆在自卑和自我怀疑这个坑里爬不出来,一辈子都没办法得到幸福。
更有甚者,就算是面对幸福的到来,也会开始怀疑。我配得到幸福吗?得到了就不会失去吗?要是得到了还会失去,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去碰触。就像是一直待在黑暗里的人,不敢去碰触光明一样。没有被光明笼罩过,就不会知道,黑暗是多么的可怕。
还有一些孩子,因为从小被忽视,会形成讨好型人格。这样的人,也很难得到幸福。因为,她会始终将别人的感受,放在自己的感受之前。
自己都不爱自己,何谈别人来爱你?
周大有不希望明珠明玉成为那样的可怜孩子,他希望,她们的一生,都能平顺而幸福。历经艰辛才得到的懂事学乖,是多么的令人心疼。
苦难,绝对不是一种财富。外人只会看到你经历苦难之后得到的东西,却不会知道,那些伤疤,永远都刻在你的心上,难以愈合。
看着面前的一堆大包小包,周大有问道:“这么多,恐怕我们一次拿不走。不知道你们能不能送货?”
店员小姐迟疑了一下,面带歉意说道:“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去打个电话问一下,周先生周太太能不能稍等一下?”
“当然。”周大有点了点头。
店员小姐离开服装店,一路小跑进了对面的西餐厅。看来这店里还没有电话,得去餐厅里打。
周大有见状不由得安忖,看来,在这个年代,装电话真的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
不多时,店员小姐回转,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周先生,请你留下地址,明天老板会开车给你送过去。”
周大有答应着,在店员小姐递过来的白纸上,写下了自家的地址。
一家人在店员的恭送下,走出了服装店。忽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了起来。听到这声音,周大有看向身边的明玉:“饿了?”
明玉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撒着娇说道:“饿坏了,爹爹,我们可不可以到对面那家看起来很漂亮的馆子里去吃饭?”
关翠云沉下脸,不高兴的说道:“明玉!今天已经花了很多钱了,我们应该省着点。”
周大有摆摆手制止了她接下来的话,道:“好,咱们就去那里吃饭。”
“爹爹真好!”明玉很是高兴。
关翠云道:“他爹,这样,是不是太惯着她了?”
周大有道:“没关系,女孩子嘛,就是要惯着点儿,以后才不会轻易被人打动。娇养的女孩子,更容易得到幸福。以前是没有那个条件,现在有条件了,我希望对你们都好一些。”
斜阳的光细细碎碎的透过树叶,落在他身上,一晃一晃。他的笑容和言行,却比阳光更加明亮温暖,照进了妻女们的心房。从前的阴霾,一点点的,散去了……
他拄着拐杖,当先过了马路。见到妻女们还站在原地,便转身冲着她们招手,笑着说道:“跟上来啊——”
这一幕场景,直到多年以后,她们仍然难以忘怀。
*
☆、第30章 继续写小说
字数:3023
日期:2020-03-06 07:43:21
深夜, 万籁俱寂。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入睡,打呼噜的打呼噜,说梦话的说梦话。
睡在外间的明玉含糊着说道:“牛扒……真香……”
周大有坐在桌子前, 面前摆着稿纸和笔, 还有一杯冷却了的清茶。听到外面传来的明玉的梦话, 不由得莞尔一笑。
现在总算是可以起身码字了,之前一直躺在床上码字, 腰背酸痛得不行。果然,他是没有那个整天躺在床上的命的。
他端起白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 苦涩的香气, 萦绕在口腔和鼻端。
耳边听着妻女们的呼吸声,他不由得想起白天在餐厅里的情景。
那家餐厅的菜单竟然是全英文的, 所以, 只能由他一个人来点单。怕别的西餐妻女们难以适应, 他便给大家点了比较能入口的七分熟牛排,作为主菜。
餐点上来了, 关翠云和两个孩子面对着面前的西式餐具,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用才好。
周大有耐心的教了他们怎么用餐具,然后又说道:“其实吧,我觉得,在没有要求一定要遵循用餐礼仪的场合, 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好了, 那样才舒服。”
关翠云和周明珠还是老老实实的按着他教的方式, 一板一眼的使用着刀叉, 有些笨拙的吃着牛排。周明玉却拿起叉子直接将一大块牛排叉起来咬了一口, 笑嘻嘻的说道:“爹, 我这样吃可以吗?”
周大有伸手捏了一下她的小脸:“当然可以了, 但是使用餐具的方法你还是该记住的,也许将来,有些场合能用得上。”
周明玉吃得嘴巴鼓鼓的,含糊的回答道:“我都记住啦……”
……“噼啪”一个灯花爆出声响来,打断了他的回忆。
他们用的还是老式的煤油灯,灯座上面立着圆形的玻璃罩子,笼罩住了里面燃烧着的灯芯。点起灯来之后,房间里总会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煤油气味。
电灯对于贫民区的人来讲,还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东西。
看着面前黯淡的灯光,他愈发渴望起搬家了。他想要宽敞的房子,独属于自家的院子,还有电灯和抽水马桶。
话说,刚刚穿过来的时候,在屋里用那种需要出去倒的木头马桶,他可是习惯了好久,才能拉得出来……
刚开始一家人的生活习惯也是堪忧。漱口?那是什么?传说中的古代人家用盐巴漱口,这里是看不到的。这个时候盐还是有点贵的,贫苦人家哪里舍得拿来漱口?香皂?倒是听说过,但还是买不起。不过打盆清水,用破旧的帕子擦一擦脸,也就是了。
那个时候,一家子大大小小,身上都有一股味道。
最后还是等到开始赚钱了,周大有才叫关翠云出去买了牙膏牙刷香皂等东西回来,一家人这才开始有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现在,可以说,他们一家人,是这条街上最干净的崽。渐渐的,有了鹤立鸡群的感觉。
……将陷入回忆之中的自己拉回来,周大有拿起笔,吸足了墨水,开始继续码字了。
上一次写到宋蔷带着狐小霜回到了青云门,并且,其修为已经到了筑基中期。
狐小霜是一只狐妖,修士对于妖修,一向是抱着敌视的态度。人类修士与妖修多次大战过,彼此之间,有着很深的仇恨。这样的话,狐小霜要跟着他,就非常危险了。虽然他现在已经到了筑基中期,但面对金丹和元婴,连自保之力都没有,更别提保护狐小霜了。幸好,他在一处故去修士的墓穴中得到一枚玉钗,可以遮掩住狐小霜身上的妖气。如是,狐小霜便充作人类修士,以侍女的身份,陪伴在他身边。
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便是,在这期间,他的五行灵根被长期服用的灵泉洗涤成为了四灵根。并且,另有一条灵根也在隐约松动,成为三灵根的修士已然在望。
这个时候的宋蔷,也开始在为结丹做准备了。若是从前,成为结丹修士他连想都不敢想。但是现在,拥有灵泉空间的他,成为结丹修士的把握,可以说是非常大的。
结丹修士都是有自己的本命法宝的,并且这法宝,基本会一直伴随到主人身死道消,是修士斗法的主要倚仗。本命法宝,极其的重要。
一般来说,修士们成为筑基期修士后,都会开始为本命法宝寻觅材料。因为材料的寻觅非常的繁琐,所需时间少则几十年,多则数百年之久。
一想到自己可以成为结丹修士,他便不由得想起一直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个人,结丹修士沈嫣然。
从前还没踏入修仙之途的时候,他对于沈嫣然是抱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态度。明白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宛如云泥之别,连想都不敢想。只有在最深最不可告人的梦里,才敢幻想一下。但是现在,结丹已经是俨然在望,是不是,与沈嫣然,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呢?
此时,已经是筑基期修士的他自然不可能继续待在外门了。他入了内门,还有了一个小小的山头。在宗门内,也有了一点点地位了。从前欺负过他的那些外门弟子,现在不过仍旧停留在炼气期。见到他的时候,骨头都软了。宛如一滩烂泥。
宋蔷也懒得找他们麻烦,反正,打脸这件事之前就已经干过了。现在,他的目光,更加长远。
结丹、元婴、化神……他会一步步走下去,走到这些人遥不可及的高度。步步生莲,永生不死。
从前最朴素的愿望只是为了复仇,而现在,在复仇之外,他的目标,更加远大了。
宋蔷打算炼一套飞刀,作为自己的本命法宝。为了寻觅材料,他带着狐小霜离开青云门,去往外界。离开之前,他在宗门留下了自己的命灯。人若在,灯焰便在。人若身死,灯便熄灭。宗门内筑基期以上的修士,都会有一盏属于自己的命灯。
在四处寻觅材料的路途中,他们来到了一处名叫桃花源的地方。
这个隐世之地,开满桃花,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非常的美丽恬静。
令宋蔷意外的是,他在这个桃花源里,见到了沈嫣然。而这个时候的她,好像失去了身为修士的记忆,只以为自己从小生长在这里,是一个普通的村姑而已。
失去记忆的她,不复之前的高冷,变得纯然可爱起来。甚至,渐渐的,她开始对宋蔷有了好感。
面对着心中爱慕之人的主动亲近,宋蔷哪里能够拒绝?即便心中充满怀疑,他还是忍不住与沈嫣然亲近起来。
看着宋蔷与沈嫣然之间的亲近,狐小霜觉得非常的难过。但是,她却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难过。她将自己的悲伤藏在心底,而此时满心满眼都是沈嫣然的宋蔷,也没有发现狐小霜的异常。
宋蔷并没有觉得对不起狐小霜,毕竟,在他心底,始终认为自己喜欢的人是沈嫣然。对于狐小霜,只是守护者和朋友,甚至是亲人。但是无论如何,狐小霜在他的心底,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
宋蔷与沈嫣然相爱了。
村头的柳树下,苍翠的山岭里,葱郁的田野间,处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日子美好得,让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知道这个村子肯定不对劲,但是因为沈嫣然,他努力去忽略此地的异常,只一心沉浸在爱情里。
即便如此,好景依然不长久。
沈嫣然开始觉得头痛,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症状愈发严重。严重到,有的时候她甚至会痛得昏倒过去。并且,她的记忆开始混乱起来。这种症状,有些像是宋蔷家乡民间传说中的失魂症。
传说,患失魂症的原因,是人的魂魄丢失。长此下去,晕倒的时间会越来越长。到最后,就不会再醒来了。
在此期间,终于从热恋中渐渐清醒过来的宋蔷,发现村子里还有好些跟沈嫣然一样症状的人。并且,他们看起来,跟她一样,都不像是这个村子里的人。
在宋蔷试探着看能不能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似乎被软禁起来了。无论如何,都走不出这个村庄。
村民们的恶意,渐渐的,变得无法掩饰了。
宋蔷觉得,患了失魂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几分修士的痕迹。他试着接触过几个人,其中似乎以炼气期的修士为主,也有两个是筑基期的修士。筑基以上的,则是一个都没有。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便是都不记得自己是修士了,也无法使用法术。
既然这个村子选择的修士没有筑基期以上的,沈嫣然怎么会在这里?
怀着这样的疑惑,宋蔷试着查看沈嫣然的身体状况。这时他才发现,她的修为,赫然已经降到了筑基期。并且,筋脉之间,还有受过伤未曾痊愈的痕迹。
想来,沈嫣然是因为受伤降了修为。然后,不知道怎么的,落入到这个诡异村庄之中了。
这个时候,宋蔷赫然发现,自己的记忆,也开始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