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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南若玉搓了搓自己的爪爪,将它放在炭火上边烘烤。

雪白的嫩爪都被火光映照得通红,手腕上的金镯子亮着耀眼的光。

他阿父阿母都听闻了昨夜庄子遇袭之事,这些天说什么都不让他出门,更不要说去庄子上了,他就只得等最近这阵子杨憬他们忙过了,再来他这里禀报。

他去不了,方秉间同样也不行。

在虞丽修眼里,方秉间亦是个小孩,还是得被管束着的。

俩人就在屋子里烤火,只知晓此次的胜果是被他们给拿下了,至于祸首是谁,缘何如此胆大包天侵扰百姓这些细节就不晓得了。

南若玉还有点儿忧心,哪怕得知他们此次伤亡并不严重,到底没有看见情况,也没有听到完全的汇报,所以不能全然放下心来。

他盯着卷草纹铜方炉里红通通的炭,不知不觉走了神,突然吸了下口水:“好想吃烤红薯。”

方秉间还疑惑他在想什么,是不是思考着什么大事,哪知居然是在念着吃食,颇有些无语。

南若玉擦了擦嘴角,没有流口水,他嘟囔道:“民以食为天嘛。”

方秉间沉思道:“其实也不是不行……想要吃上红薯的话,就必须坐船出海找种子,要海图和大船,兴许在几十年后就能吃上了。”

好正经的判断啊,真不愧是他的小伙伴。

南若玉惊讶地咂舌,他嘀咕道:“其实也说不准呢,我运气好啊,说不定在哪就在海边的市场上淘到了红薯种子。”

方秉间本来还想反驳,但思及这厮的运道,有些话还真不能说得太死,以免后面打脸。

他强行转移话题:“此番抗敌卓有成效,你要怎么论功行赏?”

南若玉莫名看他一眼:“该怎么论就怎么论呗,现在咱们就是草台班子,又不能给他们升职,那就只能加薪啦。”

“不过暗哨那边的赏赐还是要隐晦点儿,免得太引人注目。”

要不是方秉间同他说了,谁能晓得暗哨竟然是些老大爷老太太啊!能被他选出来的人才,还真是人活到老成了精,分明是被人选着暗地里来监视探子的,他们却表现得嚣张又狂妄,任谁能看得出来这些人是在干着监视的活儿啊!

兴许这就是灯下黑吧。

……

最先过来找南若玉和方秉间的是屈白一,他又不是什么领着士兵的将军,在解决了贼首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烂摊子都是留给了另外俩人。

回来后。他虽然还要面临着自己两个乖徒儿的问东问西,但好在有他最喜欢吃的甜点和奶茶,就是让他一口气不歇地说几个时辰都没问题。

“事儿都问清楚了,那些匪徒里没什么硬骨头,连严刑拷打都用不上就全交代出来。”

那伙匪盗出自黑风寨,也是广平郡附近有名的黑风峡里建着的大匪寨,据说是盘踞了前朝时一个世家废弃的坞堡,这才在里头大摇大摆当起了山大王。

匪首名为吴三彪,曾经是个屠户,不晓得犯了何事遁入山林,杀了原来的大当家,把持了黑风寨。因着他脸上的刀疤,人又称之为刀疤吴。

他专干些劫掠商队和老弱妇孺的坏事儿,也有自己的名声,不过却是臭不可闻的那种。

像世家和官兵这样的硬茬子他们是不敢招惹的,若非这次的利益实在动人心,还有人前来鼓动撺掇,给他带来了情报和兵力上的帮助,恐怕给他一百个胆子他都不敢动手。

南若玉皱眉道:“问出来背地里搅弄风云的世家是哪家了吗?真是贪婪又恶毒。”

屈白一:“当然问出来了,不然我怎好意思来找你们呢。”

他说:“豫州陈河郡的楚氏,你们可知道?”

不等二人回复,他就讲起了这一士族门阀。

楚氏,在前朝时的先祖官拜太尉,死后还被封为孝文公,其德行和品性在当时赢得了广泛的声望和清誉,家族也由此声名远扬。

他的儿子也有友爱兄弟,交游甚广的好名声。到了孙子辈,更是有着跟雍朝太|祖开国的极大功勋,其主支直接飞黄腾达。

他们的底蕴兴许不及南家来得深厚,但族中人绝对足够聪明,家族世世代代都要铭记该如何将家族传承下去,更是将“孝”、“悌”这种核心儒家道德资本转化为政治资本,迅速在雍朝站稳脚跟后名列顶尖世家的行列,如今谁也不敢小瞧。

屈白一不紧不慢地说:“他们之所以盯上那个庄子,恐怕还是因为琉璃。小郎君卖出的白糖和纸这些利益,他们都可以不放在心上,但是琉璃这样一本万利的吸金兽,就算是自诩清贵的世家恐怕也忍不住。”

南若玉嘀咕道:“自己不思进取,反倒是打起了别人的主意,也不怕把自己撑死!他们也没料到自己啃到硬骨头了吧,哼。”

不过这事儿对他们而言也不是没有好处——正所谓打得一拳开,不怕百拳来。

那些想要觊觎财宝的小人在明的暗的都来过一朝,发觉南若玉这庄子上不是什么好捏的柿子后,自然会消停一段时间。

南若玉还是老不高兴:“我可不想白白吃下这个亏。”

屈白一挠挠脖子,不管怎么说,把敌人精心养的几百骑兵全歼,而且庄子上好多人难得吃到了马肉这事,怎么也不算吃亏吧。

方秉间沉吟道:“这事咱们最好还是别出面,让他们大人来就好了。”

后面他还得看看能不能找出楚家和匪徒勾结的证据,再宣传得沸沸扬扬,让以名声为重的楚家颜面扫地就更好了。

打蛇总要打七寸,单是找点麻烦这种不痛不痒的手段哪里能解气呢?

南若玉搓搓手:“我知道啦,不就是告家长吗?这事儿我在行!”

至于他将此事告诉了自己老爹,而后对方又写信告到了族中,引发了系列政治上的绞杀,让楚家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也折损了些底气,弄得族中一阵焦头烂额,并且下回碰上些事儿也就没能这样从容就是后话了。

*

北风卷过潘县灰白的天,刮在脸上像钝刀子割肉。村口那棵老槐树早已落光了叶子,黑褐色的枝桠虬髯般伸向天空,哑哑地响。

眼前这个村子是肉眼可见的穷,土坯墙茅草顶,房屋低矮得像是要缩进地里取暖。几缕炊烟从屋顶升起,瘦怯怯的,还没攀高就被风吹散了。

别说大人们都在想办法接活干,就是两个半大孩子正费力地抡着斧头劈柴,虎口震得发红。

对门的婆婆瞧见了,颤巍巍端出两碗热水,碗沿还有个豁口,她急急地跟孩子道:“歇歇吧,喝口热的。活儿总是干不完的。”

水居然还是温吞的,孩子却喝得急切,额角竟冒出些白气。

“婆婆,您怎的还将热水给我们喝了,烧柴多浪费啊!”其中一个孩子赶紧把自己刚砍的柴拿出来。

黄婆婆赶紧推拒道:“我那儿子不是在干木工活么,常常都要带回来些边角料,家里头烧的柴火已经够用了。”

谈及令自己骄傲的儿子,老人们总是很有话说:“据说最近县里冒出来个冬日睡着也不冷的土炕,俺儿子勤快,攒了些钱,还说过不了些时日就要给俺也盖一个。”

她笑起来时,脸上的皱纹和褶子都更深了。

然而其他人却总是羡慕这样的笑脸。

半大的孩子就道:“真好啊,我以后也想像黄大哥那样,当一个木匠挣大钱!”

仓禀食而知礼节,他们村子穷得干干巴巴的,压根没有外头那种农人瞧不起匠籍的风气。只要那些活儿能填饱肚子,遭人耻笑又能如何?

村东的空地上,几个老人袖着手,靠在背风的墙根下晒太阳。阳光淡得像清水,他们眯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去年的雪、今年的春耕,盼望之后能有个好收成,隔壁的广平县又能多收些菌菇之类的吃食。

大家的话不多,沉默时只听着风声呼啸而过。还有人拿起身边编了一半的草鞋,粗糙的手指在干枯的蒲草间笨拙却耐心地穿梭。

孩子们突然一窝蜂地围到个穿着简朴但干净精神的老人面前。

他从怀里掏出个小布包,层层打开,是仅有的几块奶糖,哈哈一笑:“这是昨天正旦时,广平县里头的奇味点心铺发的。说是前一百人都能拿几颗,讨个喜庆。”

“哇,村长爷爷运气真好!”这可把孩子们给馋坏了,咬着手指,眼巴巴地看向糖。

村长也不含糊,分给众孩童,每人只得指甲盖大的一点,却还是高兴得像是在过年。

冯溢极目远眺,将这个村子的境况尽收眼底。

其实它只是幽州众多村庄的一个缩影,没有名士风流,没有清谈玄理,只有北风、贫瘠,和那在严酷寒冷中艰难求生的倔强。

苦啊,太苦了。百姓们一年忙到头,兜兜转转却还是逃不过一个穷字,这是为何呢?

冯溢百思不得其解。

是他们不够努力吗?可他看见百姓们从春耕开始就一点一点辛勤地劳作,男耕女织,孩童们更是从能走动起就开始干起了轻省些的农活。

农闲时,百姓也有忙不完的事,甚至还要服役,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是奢侈。就是说些闲话时,手里都要拿点东西干,心里才会踏实。

前两日,他和小郎君谈起此事时,听他忽地呢喃了一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当时冯溢就如遭雷击,甚至隐隐探到了什么。

小郎君却道:“这不是我说的啦,是一个叫张俞的人写的,我也是在书里看来的。”

他因这诗还有许多想问的,更想结交一下写出好诗的人,不过小郎君接下来的话就紧随其后了:“看到了就要试着改变,不然也只是白白看见而已。我们现如今还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将这个天下掀个天翻地覆,还是得用更温和些的手段。”

冯溢不解,同时又很好奇:“什么样的手段呢?”

他觉着要是小郎君的做法能有用,能改天换地的话,来幽州这一遭可真是赚大了,之后他也会更加不遗余力地游说自己的同门师兄弟!

小郎君背着自己的小胖手,老成地说:“咱们不能好高骛远啊,还要从小事做起呀。”

他不知晓从哪里捻出来一根毛线,递给冯溢:“首先,就从这根用羊毛织成的毛线开始吧。冯公,我信任你,所以如此重要的活儿就交到你手中了。”

冯溢接过毛线,面色不由得严肃:“溢必不负郎君所托。”

之后冯溢兜兜转转就考察到了这个村子上。

村口的几个老人显然也发觉了他们一行人,在注意到他这个为首的中年文士,身旁还跟了个护卫和小厮后,一时显得颇为踌躇。

最后还是村长站了出来,拱手问道:“敢问这位大人,您到我们村子是有何事吗?”

冯溢也回礼道:“老丈不用慌张,某只是想在村子上借住几日,落个脚而已。”

*

扫清了周围残余的匪徒,还要找到黑风寨的窝点并把它给铲除干净,之后又得处理抚恤、伤者一事。

杨憬近些时日压根就不得闲,这一忙,就忙到了过年的时候。

幸好还有容祐帮把手,不然他这个只想打仗,厌烦一切公务的人兴许恐怕还会忙得撂担子不干了。

容祐也晓得他只是说说而已,看着抱怨得欢快,实际上要让他离开,他比谁都急。

总算是闲下来后,杨憬也能捧上一杯热腾腾的牛乳喘口气了,他边喝边道:“这么些天,见山兄考虑得如何了?”

他继续悠哉地说着:“都已经帮着咱干了这样多的活儿,还不入伙的话,岂不是吃了大亏么?”

容祐的心神竟是没在他的话上,反而看了眼他喝的饮子,颇有些诧异,只是没有说出口。

杨憬沉默了片刻,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小郎君说喝了牛乳后,身子会长得更健壮些。我也还在长身体的年纪,为了今后能够更勇猛杀敌,喝几口这玩意儿也不算什么。”

主是他上回看到的明光铠大了一号,要是不长得高大威猛些,穿上去就滑稽又难看,他也只能捏着鼻子继续喝奶娃娃的补品了。

容祐的脸上也带了点笑意,他道:“我会寻个合适的时机去找小郎君的。”

至于过年这个时节,还是不要谈及打仗这种事了,说不得就是招惹了人家的晦气呢。

一些不打紧的事,能避则避之。

杨憬一贯不插手旁人的事,不过他看得明白别人的情绪,这个今后的同僚,估摸着是稳了——

作者有话说:后面还有一章[墨镜]

第52章 (5k营养液加更) 老大你……

时间一眨眼就来到了南若玉的生辰宴上。

方秉间送来今岁的贺礼,还颇为感慨地看了眼仍旧矮墩墩的小孩:“三岁了啊。”

南若玉哼哼唧唧地反驳:“胡说,我明明是五岁了。”

“你怎么算的?”

“虚岁五岁啊。”

方秉间:“……”

他俩斗嘴玩闹,寻常人是插不上话的。

二人不交流之后,一声声对南若玉的庆贺就此起彼伏地响起。

南若玉也一一颔首示意了,脖子都差点点断。

等用过早膳后,回了自己的小院,南若玉才清静不少。

他颇为期待地等着小厮们在梨花树下挖坑,要挖深一些,浅了的还不行。

不过他看了一会儿就觉着无聊,跑去找方秉间玩耍了!

今日他生辰,此男对他颇为纵容,就是在处理文书时都没有看他不顺眼了,南若玉这才乐滋滋地凑上去。

方秉间和他闲谈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说起了正事:“城西的庄子就且先不招收流民了,待你那羊毛村成了事儿,亦或者有新的工坊建好了,就在那附近让他们自己盖房子住。”

“我知道啦,不过其实咱们现在又多了一块地盘要折腾。”

“哪里?”

“矿区。”

挖矿的都是犯人,但是犯人也需要严加看管呀,光是镣铐看管可不行,不多派些人前去镇压和严加看管,要是有人振臂一挥带他们叛乱越狱事情不就大条了吗?

那么多出的看守也是人,他们兴许还会捎上自己的家眷。

而且大家肯定都要吃喝,也会交易,还会有市场,说不准要不了多久那儿就能自发形成一个村庄。

南若玉他们要做的就是把控大体,剩下细微的调整就任由百姓自己发展了。

他相信,只要给予肥沃的土壤,不随意折腾,拥有顽强生命力的百姓自己就会绽放出蓬勃多姿的一面。

议论间,小厮们的坑也已经挖好了。

只见深有一人高,两臂长的洞就出现在了眼前,旁边还放着十几只密封好了的酒坛子。

这是南若玉今岁酿造出来的酒,里头还混有一坛他抽出来的精品好酒,似乎叫做【剑南春】?不管什么名字,反正听系统吹嘘它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就知晓肯定是好东西没错了。

在得知在场所有的酒都是留存得越久,滋味愈发醇厚绵长后,南若玉果断下了决定——他要埋酒!

南若玉一面指挥着小厮们往里头坊,一面对方秉间道:“你生辰的时候咱们再埋上几坛子,每岁埋一回,几十年后咱们的好酒定有不少,想想就美。每逢大事就挖出来一坛和大家一起庆贺,可有意思了。”

方秉间乐得看他折腾,托着腮,懒洋洋地说:“你爱喝酒么?”

南若玉摇头:“偶尔喝一下不碍事呀,还能当奖赏分给底下嗜酒如命的人。而且,更要看和谁一起喝,是不是?”

方秉间:“说得也是,不过你这个小院怕是埋不下那么多。”

南若玉:“咱们在庄子上不也还有地吗?嘿嘿,不行的话,往花园里埋也成。”

唔,他还打算再酿些啤酒,夏天喝冰啤酒最是痛快不过了。到时候再配上麻辣小龙虾和烤串,真是神仙也不换的好日子啊!

而且啤酒花的种子他都已经找好了,里头还混杂了他从系统商城那儿淘来的精品种子,届时东西种下去,收获好多好多优质啤酒花,再多酿造些高品质的啤酒出来!

方秉间看他傻乐呵,故意声音压低了:“就不怕从花园里挖出来些什么吗?”

南若玉翘起下巴:“那不怕,我运气极好。就是真挖出什么来,也可能是珍宝之类的。”

就是不成,他也可以把签到系统当探测仪用,就不给方秉间嘲笑自己的机会!

……

杨憬和容祐也到访了,可惜冯溢身在潘县,离广平县不远但是赶不及,就只托人送了礼。

在所有人都送完礼之后,大家都很识趣地给南若玉和容祐二人留了独处的空间。

南若玉也猜出接下来的流程了,他十分开心,双眼亮得好像刚擦过的黑琉璃,透着股干净又鲜活的劲儿。

容祐局促地挪开了眼,免得自己被那灼灼的目光被烫伤。

不过话还是要他来亲自说出口,他也不忍心让小郎君的期待持续太久,跟欺负小孩似的。

他深吸一口气,沉着镇定地说:“小郎君,承蒙不弃,祐愿投于帐下,效犬马之劳!”

他又改了口:“主公。”

南若玉的脸颊刷得一下红了,好像涂抹了胭脂似的。好在随着脸皮的厚度日渐变长,他也就害羞了一下,便喜滋滋地问:“见山为何选我,我可就是个小孩儿,你就不怕自己这个决定太荒唐了吗?”

容祐忽地笑了下,不是讥讽冷嘲的笑,而是宛若春风拂面一般的和煦笑容:“小郎君可知,在我踌躇着不知该不该入郎君麾下时,杨统领对我说,要用眼睛去瞧。至于亲眼看到什么,就是我追随您的关键了。”

“祐这段时日以来,一直在用自己的眼睛看。看君心系黎庶,不看出身,不看名望,泽被所有百姓,看君整顿君威,体恤士卒。经那日匪徒侵袭一战,祐见到了您为军队做的不少事,您让百姓再不视兵卒为猛虎。这样带出来的对外铁甲,对内柔情之兵,我不信会有能够战胜它的人。”

太、太会夸了。

南若玉微微张了张嘴,不敢信容祐身为武人居然这么会讲话,夸起人还委婉又好听,简直叫人叹服。

他挠挠头,诚挚地说:“这非是我一人之力。不过,见山你愿意追随我,是我的幸事,我只说一句,我不会辜负你的期待。”

“哦,对了!这一次你立了大功,我都还没来得及嘉奖你。”

容祐赶紧推辞:“祐不敢当,之前厚着脸皮和兄弟们一直待在庄子上,吃喝用度皆依仗主公,又怎好意思再讨赏。”

南若玉大气地说:“一码归一码,你们是客人,合该吃用我的。”

……

领了一堆赏的容祐在南若玉的生辰宴结束后,迷迷糊糊地回了庄子上。

才刚到没多久,那些从雍州跟着他过来的兄弟们就围了上来,在他耳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老大,老大!怎么样,你加入小郎君麾下了么!”

“如何,咱们以后是不是就成了南家的兵啦?!”

“老大你说句话啊老大!”

在此之前,他从未觉着自己的兄弟们比那鸟雀还要聒噪!

他厉声呵斥:“安静!瞧瞧你们,还有没有个当兵的样!看看人家杨兄弟的兵!”

大家被他骂得缩了缩脖子,有点怕他的冷脸,更不敢再嘀咕半句讨得老大一顿喷。

但他们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庄子,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这些时日,因着他们老大不当自己是客人看待,就拉着他们在兵卒的营帐里住了下来。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他们没什么抱怨就留了下来,也是待得乐乐呵呵的,之后就跟着当地的兵一起寻常训练就是了。

没想到光是待在这,小郎君就命人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套冬衣,说是训练时要穿的。只不过他们才刚来,是以赶工也只能一人制出一套。衣裳里甚至还带着双新鞋,穿着脚上热热乎乎得很。

他们在自己家中都没这样好的待遇,这一套连环拳打下来,大家都晕晕乎乎的。

之后军营里的伙食也让一伙人难以淡定了,日日都能吃饱不说,饭菜还挺香的。午膳都有荤腥,隔三差五杨统领还带他们整点好的。

即便是训练苦了点,那又算得了什么了?这世道,做什么不苦不累。

和那些兵待在一起久了,几十个从雍州过来的汉子们在闲谈间都得知了在南家当兵的优厚俸禄,那何止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简直是一人带着全家起飞!

现在当上南家的兵,就是说亲都要比旁的人容易许多,哪里还会像是朝廷上的兵被媒婆和姑娘家们避之不及呢。

容祐望着一双双用希冀眼神盯着自己的兄弟们,鼻子微微有些发酸。

大家都愿意跟随他千里跋涉到这样一个地方,故而他要小心谨慎,不能托大,不可意气用事,见到谁纳头就拜。

而现在他终于看到了金灿光华的将来,他也相信小郎君今后定有不凡的成就。而现在,他又怎么舍得拂去大家的希望?

他轻轻点了下头,用肯定的口吻道:“没错,以后我们就是南家的兵了。”

*

南若玉第一百零八次在心里感谢方秉间制作出来的表格,清晰明了,十分好用。因此,他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现在缺少些什么。

他放下文书,不免叹了口气:“缺马儿啊,缺好马!”

养马场的马本就不多,多数还要上供给朝廷,再分配到各军之中。现在他们这些地方官要是敢伸手,那就变得非常不合时宜了。

一匹两匹没什么,要是数量多了,起码也得等中央权威一降再降的时候再动手。

而且比起劣马,他还是更眼馋从北方胡人那儿换来的好马。虽说脾性烈,但看着是真的漂亮健壮,油光水滑啊,二者放在一起根本没有可比性。

他阿父就有一匹名马,只是用得不多,偶尔出行时会骑一下,平日里都是放在马厩中的。

完全是在暴殄天物!南若玉看了只觉痛心疾首。

不过这匹“劳斯莱斯”他阿父看得很严,绝不可能让他有任何染指的机会。

甚至因为那马儿是被阉过的,他就是想拿来当种马都不成。

南若玉把自己的脑袋搁在桌上,期期艾艾地望着方秉间,忧愁地问:“还没有可以卖马儿的商人吗?”

方秉间敷衍地说:“快了快了。”

幽怨的小眼神儿瞄了过来,方秉间不得已,只好放下手头的事,解释道:“那些大商人都还在外面跑商,没个一年半载,哪里回得来?有些人甚至还可能出去两三年之久,手底下的人哪敢做主。要是那么一匹两匹马儿就算了,我们要的可是数不尽的骏马啊。”

这样算下来,恐怕一年到头都得去接洽大大小小的马商。

“想要组建一个骑兵可真不容易啊。”南若玉不禁感慨。

“依我看,好马胡人还不一定会卖给我们。要是出口的量太大了,他们上层的贵族也会警觉,还要咱们自己繁育良马才是。”

方秉间:“是要两手一起抓,得了闲咱们就去看看广平郡的养马场。”

南若玉蔫巴了。

方秉间拿他当锦鲤对待,强烈认为他哪怕是当个吉祥物挂件和他走一遭,也比待在家里要好得多。

唉,他总觉着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有话说:[猫爪][猫爪][猫爪]看到这个爪爪,想到家咪的jio最近闻起来凑凑的[狗头]

第52章

矿区。

丁零当啷的零落敲击声渐渐连成一片,沉闷地回荡在巨大的洞窟里。

犯人们机械地挥着锤子和镐子,虎口都被震得发麻。每一下撞击,都从手臂麻到胸口。汗水淌进眼睛,涩得发疼,也不敢停,只能用肩膀胡乱蹭一下。

监工虎视眈眈地望着他们,也无人敢偷懒。

在这里干活的矿工都是些犯人,绝大多数是在元旦后的第二三天拉过来的。有些罪大恶极的人,在被查出来犯事后,就已经被拖去斩首了。

刽子手显得不那么熟练,而且毫不留情,一次没砍断,又来第二刀。砍下来的脑袋骨碌碌地滚在地上,鲜血淌湿了一地。

当时就吓得许多犯人腿软发抖,胆子都给吓破了,再也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之后就按犯罪的情节轻重,规定了他们要在这里服役多少年。

由此也可以看出矿区的主人不是什么恶人,还很好心地给他们包扎过身上的伤,重伤的人更是养了一段时间后再拖过来干活。

甚至他们都认为用在自己是浪费草药,也没想到一条命能够保下来。

虽然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挖矿活儿,还有矿区塌陷死亡的风险,但是好歹能吃饱,还有矿区主人说过服役结束就放他们自由的一诺千金,也由此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老实干起活来。

“咚咚咚——”尖锐的锣鼓声突然被敲响了。

紧随其后的是监工通知所有人可以歇息的喊声。

所有人像被抽掉骨头,瘫坐在地上休息,肚子也饿得咕咕乱叫。

一个杂役抬来木桶,里面装满了扎实的豆渣饼,每人都能领上两大个,吃完能管半天饱。旁边还有竹筒,可以拿来装汤。

说是汤,其实就是用炸豆渣剩了的油,再倒上几大桶水混进去,最后撒点儿盐来熬煮的汤水。水上只漂浮着一层淡淡的油花,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许多人都想喝好几筒。

但监工只让他们拿着竹筒装一次,喝太多的话会耽误事儿。

他们吃饭的功夫就可以歇上一个时辰。

矿区上有个据说是曾经干过矿工的老杂役,就会在旁边絮絮叨叨说他们这些矿工的日子有多好过。

他说起自己在矿上的经历,那时候他们可不是犯人,都还要被逼着从早干到晚。要是开采稍微慢了点儿,监工的鞭子可就毫不留情地落在了身上。

那滋味,现在他的还记得——可真是火辣辣的疼。

那时他们吃得也没有这样好,回回都是浑浊的粟米粥。粥寡淡得几乎尝不出味道,米是见不着几粒的,几乎都是水,还要混着泥砂一起吃。每人只有那么一碗,吃完之后一整天肚子都跟火烧似的空洞难受。

歇两口气?那更是在痴人说梦!刚填了肚子,监控们就吹响了哨子,逼着他们赶紧继续挖矿,不准歇着。

老杂役还说,他们这些犯人都不晓得,在得知这里能吃饱后,有多少青壮年千方百计想来这儿挖矿。

好些犯人听着都沉默了,动一动脚,镣铐声就叮铃哐当地响起来。

如果能从这儿干足了活儿,出去后能够洗心革面也是好的。

……

山谷处,一个年岁尚小的娃娃从马车里蹦下来。

他脚边的碎石都给清理走了,也就没发生什么踩到石头脚滑摔跤的窘迫场面。

“这里离矿山也挺近,倒是节省了运输铁矿石的功夫。”南若玉脑袋转了转,看了看周遭显得有些荒芜的景色。

一个身量修长些的外族小孩站在他身侧,也赞同地点头:“此地较为隐蔽,还可以将军事力量放在这里。”

南若玉接过他的话茬:“对,甚至之后都不用忧心矿区那儿发生犯人暴|乱了,军队也能很快赶过去镇压。”

正巧他们多了一个将领,容祐就在这发展,杨憬还留在那经营,二人不在一起训练兵卒,只在特定的时间拉出来互相比一比,到时候还能激起双方竞争的好胜心。

完全是三全其美的好事!

在山谷考察了几个地区后,他们最终决定在其中一个位置建立铁坊和钢坊,借助此地的水流进行“水力锻锤”,争取做到极大地节省人力,还能提高效率。

山谷可是个好地方,这里有天然的落差,以及河间稳定的溪水,同时也有一大片平坦的地区可以用来建锻造坊。土壤肥沃的地方还可以大量开垦,种植农作物。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南若玉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他叹了口气:“还是要从头开始,首先得搭几个简易的居所,然后建砖窑……”

等到开始安装水轮、凸轮以及锻锤的时候,他还得来跑一趟。

不过这种事儿他已经习惯了,万事开头难嘛,就得他这个老板亲力亲为。

尽管咸鱼十分痛心疾首,但接受度已经很良好了。

方秉间现在看他的目光也含着赞许。

南若玉在心头长吁短叹,这和他梦寐以求的日子大相背离了啊!

身为合格的秘书,方秉间也已经能够从南若玉刚才的话语中判断出下文,他很自然地说着:“既如此,之后投奔的流民就要全都带往这边了。”

南若玉:“没错。还有那些在之前工坊里干得出色的铁匠也可以招到这儿来了,可以提升他们的岗位,算是一个晋升吧。就看有没有野心的想要冲一把,也好让我们省点心。”

他仔细盘算下来,觉着自己还真是缺人啊。

封建时代的统治者大都不把人当回事,认为他们就只是政绩,战乱时更是把人充当炮灰和消耗品,使用起来丁点儿都不心疼。

这个年代的人本来就少了,天灾人祸一来,不少人都会死掉,这让南若玉很是痛心疾首。他甚至连抓来当矿工的犯人都很珍惜,不愿让他们白白死了。

那些匪徒好歹都是存活了那样久的青壮年,除了罄竹难书的禽兽,其他人不给他多打几年几十年的工就想一死了之,哪有这样的好事?

方秉间揉揉自己的眉心:“不要紧,我们面向整个幽州的招募公告也发出去了,若是有才之士见到了那些待遇,总会有忍不住拖家带口前来闯荡的。”

世上不是所有人都会安于现状,也不是人人的路都一帆风顺。

南若玉恍然大悟,以拳锤掌:“你说得对,我还能去问家族多要些人才来。光是家里带来的匠人还不够,厚着脸皮再去要一要,肯定还能再给我匀几个匠人的!”

再不济他还能写信给他阿兄,让他帮忙运作运作。人才么,总会有的。他可是世家出身啊,放着这样好的条件不用,岂不是很吃亏!

*

田埂旁人山人海,站了不少过来看热闹的百姓。

虽然听起来闹哄哄的,但人群其实还挺有秩序,而大家几乎是全都盯着田地中央的几个老农。

他们手里头拿着的正是庄子上的改良农具,名为“曲辕犁”。和从前笨重且需要二牛抬杠的直辕犁不同,现在的曲辕犁一牛就可以拉动,而且转弯掉头都非常方便,还能精确地控制深耕。

一个农人试了,还没来得及多体验几下,就被另外的人抢到手头。

此人从外表上看来是个已经年迈的老农,在用上了新农具之后,不说年轻百倍,居然直接健步如飞,看得其他人那叫一个目瞪口呆,全都安静下来盯着田里的动静。

也有从田埂上举手报名要试上一试的,待管事的点头同意后,他就将自己的粗布裤腿给挽了起来,一脚踩在田里开始推犁。

“果真好用嘞!”他推了一会儿,就这样大声说着。

年轻的汉子、上了年纪的老农,还有妇女也都亲自试过,曲辕犁确实是比从前的更好用的。经过现场这样多人的亲口认证,大家看它的眼神顿时火热不少。

然而今日要试的农具还不止这一样。

眼前还有名为三脚耧车的工具,别说见过了,在此之前他们就是连听都没有听过。

不过听有见识的管事说,此物在前朝的前朝就已经出现了,只是他们这儿偏远,才没有听闻过。不过,就算是之前就有,也没小郎君现在改进的好用。

说到这,明明不是在夸赞自己,他们也与有荣焉地挺起了胸膛。

很快他们就见识到了耧车的好用之处,它居然能一次完成开沟、下种、覆土的三道工序,轻轻松松就可以播种许多的地。而且播种的行距、深度一致,往后出苗也整整齐齐,方便他们侍弄田地,还节省了种子。

果真又是一样好用的工具啊!若非小郎君体察民情,心里头装着他们,根本不会叫人专门费尽心思改进这些。

其他贵人们根本无所谓田地里的农产有多少,他们只管自己能吃饱能享用就是了,对他们这些泥腿子压根不怎么上心。

有了比对之后,他们才更加懂得并且珍惜小郎君待他们的好……

还有些零零散散的改良农具,都让他们在这几个时辰之内增长了好多的见识。

眼瞧着春耕在即,铁匠们忙得铁锤子都要敲得冒烟儿,若不是他们人本就多,木匠也有过来帮忙,而且铁坊的产出全安排在农具上面,恐怕累死他们都不能供应整个庄子。

……

南若玉看看自己还有什么活儿没甩出去,在发现他近来可以喘口气后,不由得生起强烈的庆幸。

他认真地跟方秉间说:“慧极必伤,咱们再这么忙下去,要是长不高该如何是好。”

他是真这般想着的,小眉头都忧心忡忡地拧在了一起。

方秉间觉着后面那话可能才是重点,不过他其实没有这个顾虑。

许是继承了父辈高大健壮的胡人血统,母亲也生得高挑瘦长,故而他小小年纪就不愁身高。尤其是在日子渐渐好起来,营养跟得上了之后,个子那是蹿了起来,将近七岁的他现在看着和十岁左右的孩童也没差了。

至少从外表看起来,也是可以挑大梁的,比南若玉这个奶娃娃值得信赖些的。

方秉间:“不用担心,你每天的蛋奶都没少吃,体质肯定能跟上。况且,多跑跑跳跳其实还能长得壮实些。”

他拿着自己记事用的本子,告诉南若玉:“对了,先前容见山不是俘获了一个敌方的小将么,他是楚家主支的连襟,说是要见郡守。”

“见我爹?”南若玉困惑。

方秉间平静地开口:“确切来说,是想要见庄子的背后主人,好谈条件来买自己的命。”

南若玉哎呀了一声,扼腕叹息:“这样的事该早点儿说的,咱们也就不用白白养着他了,真是浪费粮食!”

方秉间:“……”你计较的就是这个么。

“虽然没有虐待他,不过那人每日也就吃点稀粥,饿不死但也填不饱肚子,日子过得很煎熬,有些熬不住了才催促狱卒想要跟郡守见面。”

南若玉:“那就好。他要见就见吧,正好上回卖郑安的粮食用得差不多了。”

方秉间勾了勾嘴角:“你倒是提醒我了。”

南若玉:“什么?”

方秉间:“郑安是被‘匪徒’害死的,还是广平郡附近的大匪寨。不管之前运粮的郑家统领想过什么,最后也一定会这样说。而楚家和黑风寨勾结的事又浮出水面,一旦来人赎买那楚家连襟,郑家就一定会注意到这事……”

南若玉哇了一声,拍掌道:“那不就狗咬狗,一嘴毛了吗?”

他给方秉间比了个大拇指:“天才!您就是在世诸葛呀。”

*

潘县。

下里村。

在正旦过了的第二日,他们村子里来了个瞧着就非富即贵的文雅贵人借住,过了两天,他就雇佣了村子里的老老少少干活。

也不是什么太累的活,就是将羊毛给分拣出来,去除里头的杂草、石头之类的,之后还要给它们清洗干净再晾晒。

这样轻便的活儿谁都能干,就是才两三岁的小娃娃也能帮着家里分拣这些。

几文的铜板子,一小袋米粮就流入了村庄的各个家中。一点一点攒下来后,在过年前,好些穷人家也能过个好年了。

他们甚至还在想,那位好心肠的老爷是不是神仙下凡来救助他们。只是碍于不愿让人养成不劳而获的恶习,所以才托他们干些不值一提的活。

那位贵人听了,摇摇头,否认了:“我不是什么神仙,我只是个俗人。你们后头就晓得我为何要叫你们这样做了,世上没人会抓着不赚钱的事来做。”

后来村里人得知这人姓冯,他们就都称他为冯公了。

冯公见他们冬日生活大不易,又不知从哪儿运来了煤,名为蜂窝煤,价钱便宜,极为好用,又能省却烧火做饭的不少时间。

他让他们不必太放在心上,这样的蜂窝煤或早或晚会推广到整个广平郡,他也只是早些把它拉到他们下里村来用而已。

饶是如此,大家也很感激他的好心。若不是真的切身考虑过他们的日子,也不会在意到那些细枝末节了。

待那些羊毛晾干之后,冯公又给他们分了些专门的梳子,教他们该怎么把羊毛梳成毛条,之后又拿来了卷轴,带着他们将毛条拧成纱线。

手艺差些的,弄出来的羊毛线粗细不一。手艺好些的,弄出来的羊毛线看起来就粗细一致,卷成毛线就颇为好看了。

不过冬日他们的事本来就少,当然可以慢条斯理地来纺线了,手艺逐渐娴熟之后,毛线就都弄得像模像样。

这回冯公给的工钱就要更高些了,尤其是拧出来的毛线好看的,钱就更多。

然而令村民们更震撼的还是小小羊毛经过洗晒纺之后,居然能成为那样细腻的线么,甚至羊膻味都淡去了不少,不再像是之前那样用起来令人抗拒了。

兴许那是冯公带来洗涤所用的神水才会有的效果,那都是从广平县里一坛子一坛子运来的,一家一户分得也有定量。小孩子们要是在玩闹时敢弄洒了那些水,得被爹娘当陀螺抽。

原本冯公还打算让几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学一学该怎么将这些毛线织成衣物,结果春耕之日就将近了。此事暂且搁置下来,毛线就先堆放在了仓库里头。

春耕前,里正还将各村的村长召集了过去,说他们在田曹的召集下,见识到了新的农具,用起来能事半功倍,于是预备推广到各村之中。

村里头有些名望的叔伯都去里正那儿见识和试过新农具了,发现是真的没有夸大后,家里有些条件的都去找木匠铁匠改进。

而匠人们早在先前就得到了田曹分下来的方子,给他们做起农具来也是驾轻就熟。

据说这是从郡守家传出来的,那些繁华地带本也有类似的农具,不过他们所用的都是改良了的。因着郡守念着他们,这才将改良农具方子分发下来,好让他们今岁的春耕能更如鱼得水——

作者有话说:滴——下班卡

第53章

南若玉一巴掌拍到桌子上,怒道:“真是岂有此理!那些土匪别太猖狂了!”

齐林阶看向他的手,很无措地劝着:“小郎君,您别气坏了身子。”

手拍在桌上,又不能扇在贼人脸上,疼的还不是他自个儿吗?

方秉间也让他心平气和一些:“土匪的本性就是打家劫舍,要是让他们从良那才有鬼。”

世道乱时,什么妖魔鬼怪都跑出来了。

方秉间讥诮道:“况且,有些土匪就真是土匪么,你猜他们的武器从哪儿来的?”

南若玉学过历史,可以秒答:“是有些世家假装土匪,劫掠过往行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这些世家行走在路途中要更安全。”

齐林阶欲言又止,这些都是可以直言不讳说出来的么。

方秉间:“甚至民也是匪啊。”

南若玉一愣。

百姓也穷,那么自然也会忍不住对着行人下手。有时是十几家邻里一起,有时是一个村子,更有甚者几个村子相互勾结一起当土匪的也不是没有。

“之前咱们只是招收流民,他们认为从穷鬼身上榨不出几两钱出来,所以咱们收人的进程还算顺利。现在一看投奔过来的匠人还算小有资产,就忍不住动了邪念是吧。”南若玉说起来都是咬牙切齿的。

再这样下去,谁还敢来投奔他南家?

南若玉掷地有声地说:“剿匪!我要把整个广平郡的匪盗都给铲干净了!正好把他们都拿来给咱们练兵!!”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不给这些人一点儿颜色瞧瞧,他们还以为他南家是软柿子不成!

正这样想着时,签到系统这个只负责颁布任务的NPC又冒了出来:【叮——征师屯广武,分兵救朔方[注]。你的军营兵卒太少,请广招健儿,扩充军队至两千人。奖励:《民兵军事训练手册》《军地两用人才之友》,积分+1000。】

南若玉迅速接下任务,旋即就和方秉间商量起来:“咱们的兵还是太少了些,虽说都是精兵,但才五百人也不太够。”

即便容祐来投奔他时也带了几十人,但在先前的战役中也有折损,是以兵力的扩充就很有必要了。

方秉间翻看了一下他们的财报:“确实如此——庄子基本可以实现自给自足,花销不大。咱们赚来钱换成了粮食后,修的粮仓都多了十几个,每个都是堆得满满当当,在秋收时还会用陈粮换新粮,都快吃不完了。用以招兵,多消耗些正合适。”

南若玉一锤定音:“那就再招一千五百人,阿憬哥哥和见山那各统领一千士兵。”

方秉间:“嗯……名义上可不能说是招来当南家部曲的,这样未免太过引人注目了。不如就老话重提,借着元旦那日匪盗横行,说是广平郡招募乡勇开展剿匪行动。”

“人还是咱们的人,只不过套了官府的壳子。敲山震虎,有些世家也得把爪子收回去,以免场面闹得太难看。”

南若玉:“就依你说的办。”

……

下洛县。

里长们这次没有再把各村村长叫到一起来给他们说明募兵一事,而是一个村一个村地仔细讲解,以免传话过程中扭曲意思,出了纰漏。

他们大都识点字,又是被县尉耳提面命过的,几次告诫这是郡守的命令,要是事儿办不好的话,搞不好他们里长这个位置都要没。

众里长也不敢不当回事,战战兢兢地去各地宣扬。自古招兵一事就不好办,哪怕这布告里吹得再天花乱坠,大家也还是将信将疑的。

里长们每到一个村子上,都是趁着大家伙午时蹲在田边吃饭时才来说这些事。

于是村人们都端上自己的海碗,蹲在村里那棵最大的树下,听着里正唾沫横飞地用方言说着他们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泥腿子也听得懂的话。

待他念完了布告,就有青壮汉子举着手,问:“里长,你这莫不是诓咱们的吧,去当个丘八就能有这样多的好处?”

里正黑了脸:“咋滴,老子骗你们能得几个钱啊?这布告上写得清清楚楚,就是这么个事儿。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反正老子的话是带到了的。”

“这……咱们也不是不信您啊,只是这样的好事儿竟会掉到我们头上,怪让人没着落的。”

要是当兵真有这样多得好处,他们只怕是削尖了脑袋也要进去,怕就怕不过是空欢喜一场,还把自己给赔了进去。

也有人急急忙忙地问:“里正,这是非得每个村都强制出人么,不去成不成?”

他们害怕这是朝廷的责令,非得逼着人服兵役呢,待遇好不好的他们也不是很在意了,在这个关头喊过去,那不是要人命么——春耕在即,劳动力离开,要是一家十几口人的粮食没种出来,后头又是税收又是嚼用的,没能掏出来不得把人给饿死啊。

里正摇头:“不是,都让你们自愿去。不去也成,不强制。”

他又怒道:“我不是已经说了吗,人让你们春耕之后再去,谁说让你们现在就得走啊!耳朵都去打蚊子了啊?!”

大家不禁松了口气。

里正通知了这个村,给他们一一讲清楚后,又去了下一个村,连口热水都来不及喝。

等他走后,村里的人才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村人也有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小算盘,并非全然人云亦云。

有人就迟疑地说着:“乡勇军这待遇哪怕折上一半,也是天降馅饼了,真就不去吗?”

“嗤,反正我觉得朝廷没安好心。那些当官的哪会管咱们这些山野村夫的死活啊,真有这样的好事儿也该被有点关系的人瓜分走了,岂能轮到你我?”

“这不是人家招募的兵卒多么,才叫咱们占到了些便宜。而且他们图什么啊,咱都是一穷二白的。”

“你这一条命还不够图的啊!上战场当个人肉盾牌也够用了!”

“俺看不尽然是坏事,招募乡勇的要求还挺高,要是青壮年,黄口小儿不要。若是家中独子也不要……人家可挑着呢!”

这些人为着这事就七嘴八舌地吵了起来。

广平县、潘县、涿鹿都争论得热火朝天,春耕本是干了活,大家都累了一天,只想瘫在床上休息的时候,却愣是在吵嚷中支棱起来,谁也不服谁。

乡下村里人因这事儿闹腾,高门世家也有所耳闻。

韩夫人就在揪着她丈夫问:“郡守是个什么意思,真要招募那劳什子乡勇?”

韩家家主:“……是,布告都发出来了,还能有假?”

韩夫人嗔怪:“你晓得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那募兵待遇……他南家倒也真舍得。”

她瞧见过后,都揪了半天帕子,酸那南家有多富裕,果真是中原的顶尖世家,和他们这些穷乡僻壤的士族就是云泥之别。

韩家主:“许是打算就招兵这几个月,将匪寨铲除了便让他们解甲归田。”

韩夫人冷静下来:“说得也是,若真让广平郡内没了匪患,也是桩好事儿。”

寻常人都是拿这事儿当成茶余饭后的闲谈来说,南元身为郡守,那真是为着此事忙了好一阵子。

他那好儿子还真是谁都不肯放过,雁过拔毛,贼不走空——在他手底下就没有闲人的,除了他自个!

他这个老父亲都得被他当作驴来使儿。

说曹操曹操就到,南元心里念着的小魔头跑了过来。如今的奶娃跑跑跳跳是愈发有劲儿了,再不像小时候那样总被人抱在怀里。

这眉眼也是愈发清晰,看着丰神俊朗,见之就感到赏心悦目,也真让他又爱又恨。

南若玉是个敏锐的崽,很快就察觉到了阿父对他的仇恨值,立马前去给人敲背捶腿,低眉顺眼,乖乖巧巧,别人见了就没有不夸他孝顺的。

南元幽幽道:“现在才跑来献殷勤,晚了。”

南若玉嘴硬:“阿父说什么呢,儿这是在尽孝心罢了。您这些时日辛苦了,儿这是在感念您的帮助啊!”

南元心情复杂,也不晓得这混世魔头是打哪学的,那张嘴可真是舌灿莲花,就是有再多的气也给消了。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命格么……

南若玉那张嘴一念就停不下来:“儿也是为了阿父您的政绩着想啊,治地里那样多的匪盗,如何让百姓安居乐业?儿也是为了这个家啊!”

南元:“……”

从何时起,他竟说不过这样一个奶娃娃了。这小子幼时不还在被他逗弄着寻开心么。

*

小郎君不管在外头怎样深受爱戴,看起来既有愈发令人信服的威严,又有士族的清贵气度,回了家也是依然要听夫子的话,还得拉着书童一起上课的孩子。

南若玉和方秉间今日就发现了,他们夫子的话变少了,今日主要是让他们自己背诵课文,然后让方秉间指导南若玉写字。

小孩三岁了,是到了可以写字的年纪,也不必写太多,每日一个大字就行,练到会写就成。

待他长大了,自然可以再来练习字的风骨。

俩孩子到底是尊师重道,忙问吕夫子今天是怎么了。

吕肃心知瞒不过他们,无奈地笑了笑:“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近来肝火太燥,于是生了口疮。我已经服过药了,你们用不着担心。”

不过药效似乎不怎么好,还隐隐有向着口糜发展的架势。

吕肃也无可奈何,小痛小病疼起来不要人命,就是挺折腾人,再过个十几日,它自己便会痊愈。只是这段时日说话要注意,连吃饭都会有些食不下咽而已。

南若玉和方秉间对视了一眼。

课后,南若玉就道:“夫子应该是得了口腔溃疡吧。”

方秉间:“嗯,我记得好像要用西瓜霜。”

南若玉眼睛一亮:“那还不简单,我记得西瓜霜是怎么做的,曾经在小说里看到过。”

他担心自己记错,还专门去系统那里花了几个积分买来方子,对比着找药材。

这时也已经出现了西瓜,不过它被称之为寒瓜。前朝的前朝就有个名为刘桢的人在《瓜赋》中描述此瓜为 “蓝皮密理,素肌丹瓤,甘逾蜜房,冷亚冰霜”,说的就是西瓜了。

它还是比较稀有的,能吃上的人不多,而且不像是后世代代培育出来的西瓜那样个大且皮薄瓤多。但是,有就不错了,哪还能挑三拣四。

南家宅院的里就有西瓜。

不过,西瓜主要是在六到九月成熟,这会儿才刚长出花呢,连嫩苗都没有冒出来。

其他治疗口腔溃疡的药俩小孩也不清楚啊,他们又不是专业的医生,对怎么治病完全是一头雾水。

签到系统宛若触发了关键词一般,在南若玉的脑海中平板无波地发布任务:【叮——殷勤莫怪求医切,只为山樱欲放红[注]。你发现治下的医疗系统不够规范,百姓因此幸福度不够。请开始建立专业的医坊,培养精通各科医理的大夫。奖励:《千金方》《本草纲目》《赤脚医生手册》,积分+1000】

南若玉的眼睛转起了蚊圈,最近的奖励怎么都是些书,让他这个看到书就头大的人怎么办。

而且他记得各种各样的方子还能说是上网冲浪见多识广,直接把一本书拿出来,方秉间怎么也会怀疑的吧!

算了……本来也没打算瞒小伙伴一辈子的,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儿。

日久见人心,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南若玉也足够看清小伙伴的秉性了。

方秉间这会儿还在思考该怎么让夫子减少些病痛,南若玉就正儿八经地跟他探讨起了医疗上的事。

“中医好像大都注重内科,主要靠调养,讲究的是一个整体。”南若玉摸着下巴,半懂不懂地说着,“外科应该都是在军中的大夫这方面。”

“而且啊,迷信、阶级都是医疗没能普及的缘由,哦,还有一点就是作为传家的方子,许多人都是把医术藏着掖着,怎么也不肯交给外人。”

这样看来,中医能够发展下来,并且传承已久,那些愿意写下医书并且流传后世的人也真是很伟大。

方秉间对此也挺赞同的,但他没有那么发愁:“那就砸钱吧,没什么是砸钱不能发展的。”

他两手指尖抵在一起:“你应该还记得生物和化学吧,这两门学科也点亮,再抛一两个知识点出去。你看,这样被吸引过来的就是接受度高,而且还是有想法的人。”

南若玉眼神扑闪扑闪的,欣喜地开口:“妙啊,这不就一钓一个准了吗!”

就是苦了提醒他俩的夫子,哪怕他们有了法子,没有西瓜,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作者有话说:[注1]:出自鲍照的《代出自蓟北门行》

[注2]:出自皮日休的《病中书情寄上崔谏议》

第54章

“春花,今年你们屋头要养多少鸡鸭鹅?”

“母鸡的话,先养个十几只吧,再养十只鸭,两只鹅。你们屋头呢?”

“我……我就先不养了吧,我家那个说是要去千灵山那边的铁坊发展,若是过去的话,听说最差都是一个小主管,薪酬要高些。他一走,后头定然是拖家带口过去的。”

“嚯,你那位可真是能耐啊,想来不久以后你就能过上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了,可是要享福哟!”

今天的阳光好似暖玉般温润,轻轻地照拂在每个人的身上。

远处的草色是朦胧的鹅黄浅绿,柔软的枝条上爆出米粒大的芽苞。院落和田埂旁的树已经开了花,簇拥在遒劲深黑的枝干上,桃粉、梨白,煞是好看。

河水边浣洗衣裳的妇人们正在闲谈,日子过得安稳些,太阳落在她们的粗布上,都显出几分慵懒。

听闻又要建造一个铁坊,有人就动了心思:“这么早就有消息了吗,可是真的?”

“自然,他们这些在铁坊里效绩好的,哪个不是都被管事提点过了,还能不晓得?”

在这个庄子,不,其实更应该用坞堡来描述,这里的人大都背井离乡,其实也没有安稳多久。明知这是个向上爬的好机会,没有人会放着不要。

才刚来这里的流民们动了心思,他们都还没有在这买房,种的地也都是小郎君的,若是想换个地方去干活,也不知可以不可以。

尽管坞堡里也有活可以干,农闲时所有人都少不了忙活,可是每个工坊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好些人还是想去铁坊。

其实坞堡里更多青壮年的意向还要属参军,现在乡勇军要招的兵多,要是进去的话,可是能光宗耀祖的。听闻这次招人面向的还是整个广平郡,好些孑然一身的人很光棍地就来了——要是能混口饭吃,何乐而不为。

马洪从这些为自己前途忧烦的人身旁走过,他推着木板车,上面堆满了砖头,使劲时额头上满是青筋。

他儿子大老远看见了,就赶紧跑来帮他阿父一起推,二人卖力地将砖拉到了山脚的田地旁。

马老汉已经在这开始砌砖了——旁边是猪棚,他要砌的只是个能住人的小屋。起初他只是想拿个木板、茅草随便搭个小屋就是了,但马家一家人都不依。

他老人家想要去养猪便算了,住处居然那样简陋,让他们做儿孙的如何看得下去?

马洪的妻子更是抹眼泪:“您这样做让其他人如何看待咱们家,儿子儿媳都住在城里的好房子里,反倒是要公爹去住破草屋,您这是要把我们给逼死啊!”

马老汉可以虎着脸对他儿子又打又骂,轮到儿媳就哑火了。

瞧着儿子孙子的担忧眼神,他才松了口,打算一家几口人趁着下工的时候一起搭个供他睡的小屋,平时的饭食就让孙子跑跑腿送来。

马老汉抹了把头上的热汗,道:“今年咱家拎两只小猪仔回来养,还养二十只鸡,二十只鸭和四只大鹅。”

他把这些牲畜的棚就建在田地旁,平时还能赶它们去山里头啄吃的。

马洪讪讪道:“阿父您可真是老当益壮。”

马老汉鼻孔出气:“还不都是为了你们儿孙辈。我看小郎君早晚是要建学堂的,只是现在腾不出手。一旦有空建了,交阿平的束脩不要钱啊?”

被喊作阿平的小孩睁大了眼睛,一想到将来要去学堂里读书,没有意想中的欣喜若狂,而是苦着脸说:“不去读书不也是能在工坊里打工吗?”

他这话刚一嘀咕出来,几个大人全都竖目看了过来,眼神里满是凶恶。大有他再说这种混账话就给他吃最喜欢的大嘴巴子,他悻悻地闭了嘴。

背对着他们时,小孩又换了副嘴脸:“唉,可真是不容易啊!”

负责鸡鸭鹅和猪羊养殖的管事也在叹气,他快忙不过来了,小小一桩事上的扯皮磨工夫其实也不简单。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农人往往比想象中还要精明。

幸好上头没想着让他活生生累死在岗位上,还给他安排了个同僚一并处理这事儿。

同僚手腕厉害,处理文书工作那是手拿把掐,轻轻松松就解决了许多让他头疼不已的问题,让他相当崇拜。

对方姓冯,瞧着也是士族出身,却没有看低人的臭毛病,二人共事时,管事还从他这儿学来好些本事,处理事情也再不像从前那般焦头烂额了。

既然冯管事以诚待他,那他就同样真挚地建议:“您的本事就算是去当一县之长也是使得的,若是让小郎君举荐,您也不必蹉跎在小小坞堡上。”

然而冯管事摇头婉拒了,只道是不急。

在他看来,似乎负责坞堡上将牲畜拿给百姓养这事就极有意义了。

“这是自然的,百姓要一点一点富起来,不就是从这些小事做起么。”

南若玉的话还在耳边:“其实不单单是贫穷会限制眼界,富贵同样也会。世家子想象不到有人会为了一两文钱而踌躇着不敢进城,也不晓得会有两个村子因为争抢水源而打得头破血流。”

小孩认真地说:“百姓生计,尽寄于晨炊夕烟。一鼎一镬虽素,一箪一食虽简,看似寻常,然人间至重,莫过于此。”

他们官府把鸡鸭鹅还有猪羊的仔免费拿给百姓养殖,待它们长大后,卖得的钱是百姓自己的,但是要付官府三分之一的钱。要是期间养大的牲畜有下崽的,也是归百姓自己。如若将其养死了,则照价赔偿给官府。

可以说这是无本的生意,条件好得叫人害怕。因着南家一向的好信誉,百姓们才敢签订书契。

不过南若玉也道:“这事儿还得有人盯着,琢磨出更细致的章程,以免有人钻了空子,反倒是给百姓平添负担。”

南若玉都这样说了,那么这事儿显而易见就落到了冯溢头上,不过人家甘之如饴。

其实关于养殖还发生了一件趣事,那就是——阉猪。

冯溢也不晓得俩小孩是从哪里钻研出来的法子,说是阉过的猪肉没那么难吃。他们今日吃的红烧肉就是用猪肉做的,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尝到嘴里只觉刚好合适。

——原来他们要做的事,都是提前试验过的,若非没有把握,那是不会直接下令的。

后来他也尝到了许多用猪肉做的美食,有些清淡,有些浓郁,总之每一样的味道都不差,半点不像是他从前尝到过的猪肉那样腥膻。

方秉间还对他说:“阉过的猪能长得更肥,而且也不会打架,成日里多是吃了就睡。”

他见到了白胖的猪,要来养殖的村民们也见到了。

小郎君的话那是定然不假的,而且又有肥猪为证,大家拎回去的小猪仔就都是母猪和被阉过的公猪。只有那么一两个想要自己弄养殖猪的,才会拎上一两只没阉的公猪回去。

*

琅琊郡。

“冯师兄来信了!他没事!”

“我瞧瞧,让我瞧瞧!他怎的光给你写信,却忘了咱们呢?”

“信上都写了些什么,快念念!”

拿着信件的人是个青年人,翻到信封正面:“这是给夫子的。”

大家闻言就不吱声了,莫说文人知礼,非礼勿视,就是他们不识礼,也不敢去看夫子的信件啊。

谁知青年又从身后拿出来了几封信件,将他们一一拿给在场的五人:“莫急嘛,冯师兄又不是什么狠心之人,自是给我们都写了信啊。”

虽说前来琅琊崇冠精舍求学听讲的人有很多,这些都算夫子的学生。但夫子真正收的弟子不多,加上他们五人也就才八人,其中两人已经出仕,一人跑去游学,誓要走遍大江南北,现下似乎在黎溯郡内。

而出仕的冯溢现在也已辞官挂印而去。

“无论如何,冯师兄无事便是皆大欢喜。”

青年将冯溢写给夫子的信拿过去,都还没来及拆开师兄给他写了什么,等他出来后,就瞧见了自家几个师兄弟围坐在了一起正议论着什么。

亭子里,大家各抒己见,比之从前争论圣人言吵得还要厉害。

有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我信冯师兄,若不是他真在幽州见到了能够证道的大路,是断不会叫师门都过去看看的!”

辩驳他的人也说的有理有据:“我当然是相信冯师兄的为人,他自然不会做出对师门有害之事。只不过,冯师兄瞧人的眼光还是差了一两分,先前那个伪君子求他出山,他不就没能看出来么?”

口舌最伶俐的小师弟高声道:“师兄慎言!且不说杨祚那日一来,将我们大都给蒙骗过去,你也不可这样说师兄的不是。”

“师弟私以为,冯师兄早已看出了杨祚此人名不副实,只是为了百姓,为了证自己的路,这才忍辱负重在他麾下做事。你们也瞧见了,冯师兄所为皆系黎庶生计,历次奔走无不是为苍生谋颜与福祉!”

众人陷入了沉默之中,谁让小师弟说的句句属实,他们也无可辩驳。

“只是……”犹有人迟疑地开口,“杨祚那贼子定然还在盯着咱们精舍,要是咱们都过去了,岂不是反而泄露了冯师兄的行踪?”

先前分信件的那个青年听了个一知半解,却也能从中弄明白他们的意思,他笑吟吟地说着:“这还不简单?就由我先替你们去看看不就成了么?”

原先还有犹犹豫豫的众人怒了:“怎的好事都叫你占了,不许!”

“公平起见,还是抓阄吧!”

年轻的五个学子在外面吵吵闹闹,有些已经快至不惑之年,有的而立,有的才及冠,最小的那个才十五六岁。

他们不以年龄排辈,而是论入门先后,鲜活劲儿就如精舍种下的桃李树梢开出的花。

屋舍内,年迈的夫子用力地攥着信件,指尖抓得发白都恍若未觉。

信上描绘的盛景就像是他那个弟子服下有毒菌菇后的幻想,他言自己到了一个村庄上,人人皆有饭吃,有活可以做。其中黄发垂髫,怡然自得。

村庄上正在建造医坊,不日之后将会招募更多的大夫前来探讨、精进,再教授更多的学徒。他们还打算寻个山头种植药材,再辨认更多廉价的草药,好让百姓们生了病后不至于看不起病,吃不起药。

待郡守将广平郡的匪徒被铲除干净后,村庄就要着手建造学堂。适龄的孩童都要被送到学堂上学,男女皆可在其中读书。他们还想建个夜校,有心想要念书认字的,在白日忙过之后,晚上就可以来学。

哪怕是多认几个字,多会算几个数,那也是建造夜校的功德了。

冬日里,百姓有火炕,还有充足的炭火,以及一年辛苦后攒下的余钱。小孩子们有糖吃,有年货可以期待,还能拿到压胜钱。

他的弟子还写了近来村庄里提出给百姓们养鸡鸭鹅的主意,要是此法可行的话,往后百姓们的餐桌上也能添些荤腥,再不像从前那般,忙活个一年到头也只能尝不到半点儿油腥。

若是这个村庄真能成就大道,是否可以推广至整个天下呢?

弟子的疑问很深刻,然而这位老者却沉沉地叹了口气。他有七八分信弟子所书是真,可是一个村庄又怎能代替天下?

地域不同,人也不一样,同一种法子在此地行得通,在另外的地方却又是举步维艰。

何况做这些所耗费的财力不知几何,一个村庄自然撑得住,但是一个县一个郡一个州,乃至整个国呢?有繁华之地,自然也有贫瘠之地!还能有这样多的钱财供给么?

学生的想法还是天真了些,然而做老师的却不会立马就否决这些设想。总得叫他们亲自尝试了,才知如何改进。不做,就永远不会成功。

他的弟子在后面的话就清醒了些,说是经历过天灾亦或者人祸后,变得满目疮痍的地方,还是要先休养生息,减租减税,任其自由发展,就是前朝的前朝所施行的黄老之治。

而要让一个村庄发展,就得先让其富裕起来,仓禀食而知礼节,不谈富贵,如何达成上面那个村庄的境地呢?

老者有些哭笑不得,他这个弟子怎的去了幽州后,张口闭口都是钱财呢?

但无钱,任何谋划和蓝图都不过只是空想。

他且看这个弟子如何搅弄风云吧!他背后之人不论能不能做到大道之境地,都让他这个老如腐朽之人大开了眼界。

同样收到冯溢来信的还有黎溯郡的一个文士。

他正好瞧见有一行人携家带口地自黎溯县,南家族地离去——

作者有话说:解释一下,之前小玉他们打击的只是侵扰庄子的黑风寨,因为里面多数土匪都被抓了,留下来的人不多,所以他们可以几百人过去扫荡干净。

这次要剿匪剿的是整个广平郡的匪,光凭五百人也不够,所以要继续招兵[好的]没有写重喔!主要是为了增兵和练兵啦

第55章

烟雨迷蒙中,壮年的汉子在前牵引着牛车,女眷的帷车紧随其后,十几辆辎重车上捆着满满当当的家当。

孩子们尚不知迁徙的沉重,扒着车窗看沿途风景,被母亲轻声呵斥着拉回座中。

“当家的,咱们真要去幽州?”

“嗯,家主发了话,咱们这些人岂有不听之理?”

“可……那是幽州啊。”

他们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只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听闻过。提及它,一想到的就是高鼻深目的胡人,遍地飘雪的冷寒,以及临近边城的荒芜与苍凉。

那样靠北的地方,哪能有中原这样繁荣与富饶呢?

走在车旁的汉子又岂能不知这个道理,他只是低声地安抚妻儿:“幽州广平郡要真是只有荒凉,家主也不会命咱们这些匠人北上了。他们可是士族,哪个不比咱们这些白丁见多识广?你且安心吧。”

他这话是在安抚家人,也是在宽慰自己。好些人听了这话,也想着是这个理儿,心神都安定许多,看向前方的道途也没那么迷惘和惶恐了。

正在屋檐下躲雨的刘卓静静地看着这一幕,不发一言。

他将冯溢写来的信收好,同时对师弟信中所说之事有了更深的认识——若非是广平郡那边的好处就连是南氏也动了心,他们也不会将族中的资源倾斜至那边了。

只是南氏这边……冯师弟的主公就没什么后手了么,他们族中也是众口一致么?

不论怎样看,冀州也要比幽州富庶,若是他们南家这个豪强从盘踞的黎溯郡开始往外扩张,未必不能暗中掌控冀州,甚至当个土皇帝,割据一方也不是不可。

刘卓猜想的确实不错,既然有利益,就一定会出现分歧。南家就有有不少族人更希望南元带着他那些方子回到族中发展,比在那广平郡不知周全多少。

宗族集议上,他们就很是不解地去问族长,为何一定要匠人去幽州,这反而是浪费了族中的人力和财力!

族长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这可真是好问题——就因为这方子是他南元的,而不是南氏的!”

他们又不是真的强盗,看到能攫取的利益就全都给自己抢过来,那他们族中传承百年的藏书,以及其中的政治底蕴也该付之一炬了。

众人还是心有不甘,他们自认宗族可从没有薄待过南元一家,有好处向着自家人有什么不对?

族长看他们不服气的模样,也沉声道:“好了,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你们是世家,不是什么重利轻义的商人!而且夷叔给咱们的还不算少么?这次叫族中多派些人手过去,就是要去学学技术的。要是方子直接拿回来,不就白白泄露了吗?”

族里不少人一听,瞬间欣喜若狂,一改方才的不甘嘴脸,纷纷夸起南元的大公无私起来。

“不过,老夫丑话还要说在前头。夷叔他愿意将方子教给咱们,那么等匠人回来后建工坊赚来的银钱,必定是他那儿拿大头,咱们族人跟着沾光就是。届时若是还有那等贪婪无厌之辈,就莫怪老夫心狠了。”

他面容冷下来,声音也沉了许多,众人就知族长定然是说到做到。

宗族内,没人敢想不开去挑战族长的威严。

他们立马垂首,乖顺应是。

……

十里长亭内,潇潇雨线织成了布帘,沾湿了整个天地。

南延宁正在送别自己的堂兄,南信。

自打他从广平郡来到黎溯郡,居然都已经过了两年之久。他现在也已经长成翩翩少年郎的模样,因为生得好看,出门时也能得到那么一两个女郎扔来的荷包。

偶尔友人和兄弟还会调侃他一两句,真是“掷果盈车,看杀卫玠”。

他没有儿女情长的心思,见此也多是一笑置之。

嘴上同堂兄依依惜别,心里却是想着自己已经好久不见阿奚,不晓得他现在是何模样。幼弟小时就长得白白胖胖,现在定然也是最俊俏讨喜的娃娃。

前几日阿父还送来阿奚写的几张大字,才三岁稚龄的孩童,写出来的字就已经颇具风骨,笔画间依稀可见锐利刀锋。

他见之便心生欢喜,还将此字裱起来,珍藏在他的书房里。

南信一见他眼神飘忽,就知他的心神没有在送别自己一事上。他也不恼,畅快一笑:“也不知我那小堂弟现在是什么性子,他生得玉雪可爱,又得天独厚,倍受宠爱,可别性子长歪了。”

南延宁横了他一眼:“胡说,阿奚最是可爱乖巧,就是顽皮也只是玩些无伤大雅的游戏,你莫要凭空污他清白。何况此次要我们族里的匠人过去学技术,就是他一力促成的。”

这事南信倒是不知,颇为惊讶地挑起了眉。

“我这小堂弟可真是大方啊!”他深深感慨了一句,又对堂弟的不凡之处有了新的见识。

南延宁当时听得此事,其实也有些不解,一问幼弟,却得到对方回信说“银钱是赚不完的,若是能叫黎溯郡的百姓多些生计,也是一桩善事,不知能修来多少福分”。

幼弟还道,既然都已经盯着那一亩三分地了,不如多看看黎溯郡有什么矿产,草药,或是其他稀罕玩意儿,说不准也能搞个产业链一条龙。

本身他是不太懂这话的,结果幼弟又附了一张羊毛到毛织物的加工过程,详细地解释了什么叫做附加值,从原料到产品能带来多少利益链后,他顿时恍然大悟,并且惊为天人。

他家阿奚,果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小仙童,南家的麒麟子!

相较于幼弟的能耐,南延宁认为自己能做的就不多了,他只能劝一些郁郁不得志,又愿意出去闯荡的人这次就跟他们南家的车马一起去幽州广平郡,再添几个人手罢了。

送别了南信一行人后,南延宁抬眸,就和一个眉目清正,穿着俭朴的中年文士对上了眼。

不知怎的,他的眉心轻轻跳了跳。

*

广平郡。

一窝一窝的土匪们自打郡守募兵的消息一出,就忐忑不安地等了几个月。有些人甚至悄悄下山,又混到村子里面当良民。

不过更多的强盗还是头铁,认为官府不过口头上张狂而已,又哪会真有魄力整治他们?

就算动真格,官府那些兵又有几个能耐的,全都歪瓜裂枣,不忍细看。

郡县的守将不可能轻易动,最终剿匪的还只有新招人两千人,哪怕招来也只不过是训练两三日,加之虚报战场士兵是人尽皆知的,最后还真能把他们怎么着?

抱着侥幸又轻蔑的想法,加上官府那儿又一直没什么动静,土匪们就恶意揣摩是不是郡守偃旗息鼓了。

于是一些匪盗也懒得装良民了,继续回自己的老巢干起老本行,在匪寨里喝酒吹牛,大肆贬低官府无能,朝廷无用。

正当这些土匪们都放下戒心的时候,身披坚甲,手持大刀的兵卒们从山林间悄然而至。

他们大都是新兵蛋子,却也是被拉练了几个月,在这个头天晚上拉进军营,第二日就得上战场的年代,已经称得上是训练有素了。

其实多数人还十分紧张,他们此前压根没上过战场,就是靠着一腔孤勇和加入乡勇军后得到的酬劳才入伍的。

士兵们紧握着刀刃的掌心都有些汗湿,然而这几月以来训练到令行禁止的身体本能却让他们下意识地听从着小队长的命令,没有逃离的想法。

死了好歹还有银钱和名声,成了逃兵后,不仅在乡里乡亲那抬不起头,往后郡县里的优渥活计就完全不会再考虑他们了!

放哨的土匪很轻松地就被队伍里的斥候给杀死,这里的守卫松散到像是剃好的羊毛,风一吹就散了。

“射箭——!”

统领一声令下,箭矢就跟不要钱似的射进了匪寨。

用兵器来消耗敌人,自然比战场上正面交锋时伤亡来得多要好,新兵能护着还是得多护着。

许多土匪都还没能反应过来,就成了箭下亡魂。

他们死时瞪大了双眼,似是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朝一日真的遭了报应。

更是有些胆小的已经吓得魂飞魄散,在心里懊悔不已。先前他们还嘲讽有些土匪窝囊,居然还真的金盆洗手回去当个种地的庄稼汉。

现在大难临头,土匪们才知道从前的同伴是多有远见。

“兄弟们!杀敌有赏,是升官还是要钱,都拴在敌人的脑袋上!!”

所有人都听到了声如洪钟的一句大吼,土匪们发觉自己的脖子和后背都凉飕飕的,寒意猛地爬上他们的身躯。

再一抬眼,那些士兵们看他们的眼神陡然有了变化。身为土匪的他们最是清楚不过——这是看肥羊的目光。

“杀啊——!!”

对前程的欲望终究是压下了战场上死亡的恐惧,无数士兵在统领的指挥下冲入战场。

在优越的武器、铠甲以及军阵面前,乡勇军这方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

那广平郡的郡守也是个荤素不忌的,招来的兵力中居然还有高大健壮的胡人,也难怪招兵招得这样快,还能有功夫训得这么厉害。

战役结束,乡勇军自然是或杀或俘许多匪徒,广平郡的一个个匪寨就这样消散在山野间,与沉静安宁的土地作伴。

而黔灵山的矿区中又迎来了不少挖矿的工人,给近来大量消耗的铁矿石填补了一波亏空。

……

京城。

小皇帝看到广平郡郡守南元的折子还有些诧异,对方居然上书说近来匪盗猖獗,于是他便组建了乡勇军剿灭匪患,以安民心。

他这些时日都快将这事儿给忘了,现在见到折子回想起来,便对身旁的太监招招手:“你去将惠妃唤来。”

不多时,婀娜多姿的惠妃便款款而来:“陛下唤臣妾是有何事?”

小皇帝将折子递给她:“爱妃快来看,广平郡的郡守给你那阿弟报仇了。”

惠妃一惊,忙接过折子一看,越瞧脸色越欣喜。

不过她没有对郡守剿匪的感激,反倒是柔若无骨地依偎在皇帝怀中,一脸理所当然地道:“陛下,这是他们当臣子的本分啊。都是陛下您治国有方,他们效忠陛下您,才会这样做的。”

她不着痕迹的马屁拍得小皇帝是通体舒畅,刮了下她的鼻子:“就你这张小嘴儿会说话。”

惠妃娇声道:“臣妾都是实话实说嘛。”

小皇帝摇头:“你啊,还是不懂政事。虽说这些都是他们当臣子应该做的,但朕却不能完全没有任何表示。”

他得意洋洋道:“朕还是要给南郡守赏赐,才好叫他们对朕更加忠诚爱戴。”

惠妃脉脉含情地盯着他:“还是陛下厉害,臣妾就没能想到这上面来。”

她心里百转千回,又倏地说起一件事:“陛下,有些人可就不像这个南郡守那么识趣了。”

小皇帝皱眉:“爱妃这是何意?”

惠妃小心翼翼地看了眼他的脸色,见他只是不悦,才继续说道:“陛下还不知道呢,那陈河楚氏居然喜欢勾结盗匪,专干些抢掠金银财宝之事。先前他们对世家动手一事被瞒得死死的,但还是在无意间走漏了风声。”

“臣妾就想,楚氏到底是在私底下做什么,明明有那么多田庄铺子和营生,居然还养不饱他们的胃口……现在是世家,今后……”

她欲言又止,像是惶恐,赶紧闭上了嘴,不敢再多言。

这个枕边风吹得是恰到好处,小皇帝面色阴狠了一瞬,旋即又恢复了寻常,不轻不重地斥责了她两句:“不知是你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未曾证实前,不可胡说。”

惠妃委屈地垂下脑袋:“是,陛下,都是臣妾愚钝。”

她嘴角却轻柔地勾起,划过一抹阴冷的弧度。

*

饱蘸墨水的毛笔尖浸在纸上,顺锋起笔,中锋运笔,露锋尖收,一气呵成。

南若玉施施然地放下毛笔,两只小爪子把纸提起来,等风给它自然晾干时,他就默默地欣赏自己写好的大字。

他一个字练了有十几遍才能写到还算能看的地步,不回味一下自己的进步史不是可惜了?

南若玉又转头跟方秉间抱怨:“我这几个月来写出还算满意的字不知怎的不见了,明明我都叫齐林阶给我收好了,都不晓得弄哪去了。我还打算再过几个月对比一下呢。”

知道些苗头的方秉间沉默了,半天才道:“许是被老鼠给叼走了。”

南若玉啊了一声,毫不怀疑地说:“那是不是该聘几只狸奴来家里了!”

方秉间也有些意动:“要是你想的话。”

不过他们目前还不能决定这事,需得虞丽修拍板钉钉。

然而郡守夫人没有立马就应下俩小孩的请求,而是思索道:“我考虑考虑。”

这一来二去的,就到了盛夏。

听闻城中有户人家家中的狸奴生了几只通体雪白的幼崽,小猫眼珠又是蓝色。俩小孩再提时,虞丽修就默认了这事儿。

南若玉和方秉间一起准备聘礼,备的还是小鱼干呢,大咪小咪都爱吃。

立猫契是方秉间来写的,他学了快两年的字,写得比南若玉的好看。红纸黑字,签订契约后,就去迎狸奴归家。

两只都是纯白小猫,一只眼珠全蓝,一只则是异瞳。

前者名为雪糍,后者名为麻薯。

南若玉瞧着它们软乎乎的模样,愣了片刻,笑道:“现在还真是家大业大的,要努努力支撑起这个家啊。”

方秉间哑然失笑:“是,毕竟你也是当‘阿父’的人了。”

小孩白眼一翻:“说得好像它们不喊你‘阿父’似的。”——

作者有话说:[猫爪]

改了下小咪的名字。

第56章

城郊外,一片大地被金色麦浪覆盖。麦穗饱满低垂,在并州吹来的干热风中起伏,发出沙沙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