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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呛了一句,陆从南却笑得酒窝深陷,笑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自然不是物件,我可是兄长最疼爱的小师弟。”

说着,不等雁萧关反驳,便带着一脸满意的笑,转身回房去了。

次日一早,雁萧关带着亲卫和商队物资,与赵武的队伍汇合,一同出了明州关。

陆从南站在城门处,目光紧紧追随着雁萧关一行人的身影,直到那队人马渐渐消失在风沙里,等漫天风沙迷了眼,他才揉了揉脸颊,转身返回城中。

行走在明州街巷,陆从南思绪纷乱。

昔年陶家嫁女,并非世俗眼中的攀附权贵,陶家小姐陶凌萱与陆家少将军陆自秋,年少相识,两情相悦,待到年岁合适,便顺理成章议了婚。

当年那十里红妆,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谁曾想,陆家一朝获罪落得满门倾覆的下场,年幼的他与陶凌萱亦被认定尸骨无存。陶家也受此牵连,从繁华的燕州被贬至这风沙漫天的明州守关。

这些年,陆从南被雁萧关带在身边悄悄抚养长大,从当年怯生生的孩童,长成少年,再到如今的青年,却从未主动提过要回明州寻亲。即便明州与雁萧关如今的封地赢州只隔了三个州府,路程尚不足去天都的十分之一,他若真想寻来,总有机会。

是怕打扰陶家安稳的生活?还是面对亲人时心生胆怯?陆从南自己也说不清楚,雁萧关亦从未问过。

借着这一次西域之行,雁萧关顺势将他带到了这片有血脉至亲的土地,还给了他做选择的权利。

他暗暗攥紧了拳,无论如何,他定不会让雁萧关失望。

正如雁萧关从不曾让陶凌萱和陆自秋失望一般。

出了明州关,眼前的景象骤然变了模样,不再有城池的青瓦白墙,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戈壁,黄沙漫天,风吹过石子发出“呜呜”的声响,远处的石山光秃秃的,连一株野草都难寻。

赵武骑着马走在雁萧关身边,指着前方说,“厉兄弟,前面就是黑沙岭了,那地方表层是硬沙,底下藏着流沙,看着平坦,踩上去就容易陷进去,咱们得打起精神来,让骆驼走在前头探路。”

雁萧关点头,吩咐亲卫们,“都警醒些,盯着骆驼的脚印,跟着前面的蹄印走,别乱踏旁边的沙地。”

亲卫们齐声应是,纷纷勒住马缰,跟在赵武商队的骆驼后面。赵武的手下拿出长长的木杆,每隔几步就往沙地里插一下,试探着下方是否结实。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走进黑沙岭,这里的沙丘高低起伏,阳光照在沙地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让人睁不开眼睛。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突然听到“噗通”一声,赵武商队里一头骆驼猛地往下一沉,半个身子陷进了沙里,惊得它直打响鼻,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越陷越深。

“不好,是流沙。”赵武脸色一变,大声喊道,“都别乱动,离那处远点。”

众人连忙停下脚步,不敢靠近。

雁萧关下令,“拿绳索过来,结成绳网,套在骆驼身上,慢慢把它拉出来,赵当家,让你的人稳住其他骆驼,别让它们受惊乱跑。”

有人立刻找来绳索,快速结成一张大网,小心翼翼地靠近流沙处,将网套在陷进去的骆驼身上。十几个人抓住绳索的另一端,齐心协力往后拉,赵武也带着手下过来帮忙。

骆驼感受到拉力,不再胡乱挣扎,配合着众人的力道,一点点从流沙里往上挪。

折腾了近一个时辰,骆驼才终于被拉出流沙,只是身上的毛被沙子糊得结结实实,腿也有些发颤,显然受了惊吓。

赵武看着骆驼,松了口气,“幸好厉兄弟有办法,不然这骆驼和它背上的药材就都得埋在这儿了。”

雁萧关擦了擦额头的汗,笑着说,“都是大家合力的功劳。”

流沙看着不起眼,实则凶险,也难怪出关的商队临出门前都要先流下遗言。

赵武连连点头,让手下人把陷进流沙的地方做了个标记,又换了一头骆驼驮起药材,才继续往前赶路。走出黑沙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戈壁的夜晚格外寒冷,风也更大了,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

雁萧关吩咐手下,“找个背风的地方扎营,生火取暖,今晚就在这里歇息。”

亲卫们很快找到一处石山背风处,搭起帐篷,生起篝火。火焰跳动着,驱散了些许寒意,众人围坐在篝火旁,吃着干粮,喝着热水。

赵武看着篝火,闲聊道,“厉兄弟,这西域道上,比流沙更难缠的是‘鬼打墙’,有时候走着走着就绕回原地了,就是再老道的驼夫也辨不清方向。”

雁萧关点头,想起什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有这东西,倒不怕迷路。”

赵武凑过来看了看他手里小巧的物件,好奇地问,“这玩意儿真能指方向?”

“自然,”雁萧关笑着说,“这是用磁石做的,红色的一头永远指向南方,有了它,再怎么绕也不怕走丢。”

赵武啧啧称奇,“厉兄弟真是好本事,竟有这般宝贝,有了它,咱们这趟路可就好走多了。”

篝火旁,众人聊着天,疲惫渐渐被驱散。

雁萧关望着远处漆黑的戈壁,将指南针放回了胸前,这东西是明几许同阳巫族汉子无意间制作出来的,极是灵巧,独一样的物件,明几许逗了雁萧关好几日,才将之送给了他。

想到此,雁萧关勾了个笑,转瞬又想起明几许,两人相伴日久,现下人不在身旁,属实是有些不习惯。

第246章

赢州, 盈盈弯月下,王府内灯火通明。

瑞宁守在铁匠坊外,不时探着头往里面张望, 没片刻又缩回脑袋, 在门口来回踱步。

“王爷一走,王妃就成日泡在坊中, 这可如何是好?”他晃荡了数圈,目光落在一旁靠在门柱上,正无所事事踢着脚边石子的绿秧身上,“绿秧姑娘, 你就不去劝劝王妃?都已月上中天, 王妃还不回房歇息吗?”

绿秧缩了缩脖子,苦着脸道,“瑞宁爷爷, 王妃这是打定主意要尽快把火器改良好,我可不敢去劝。”

她眼珠一转, 笑着怂恿, “要不瑞宁爷爷去试试?王妃一向敬重爷爷,定会听爷爷的话。”

瑞宁又来回走了两趟, 突然定住脚步, 一手握拳捶在另一手掌心,“不成, 总得让王妃顾着身子。”

说罢,他大义凛然地跨过门槛,轻手轻脚走进铁匠坊。

坊内,明几许正俯身站在铁砧旁,额前碎发被汗水打湿, 贴在额上。此时他左手正扶着一支粗长的铁管,右手握着小锤,对着管身连接处细细敲打。

倭人的火器模样笨重,看着便知使用时既费力又难瞄准,明几许手上火器却与倭人手中火器不同。

“王妃,都这时辰了,先回房歇着吧,火器改良也不差这一晚。”瑞宁走到他身边,放轻了声音劝说,“你这几日天不亮就来,天黑了还不回,饭也吃得少,身子哪扛得住?”

明几许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目光仍落在火器上,语气带着几分专注,“快了,就差最后调整。”

他拿起一旁打磨好的细长铅弹,比了比铁管口径,“倭人手中火器填药慢,射程近,还总炸膛,这次改了不少地方,我需试试这铅弹能不能顺顺当当地射出去。”

说着,他不待瑞宁再劝,手上动作利落起来,先将火药小心倒入枪管,用通条压实,再把铅弹塞进枪口,轻轻一推,直至卡紧。

随后他端起火器,走到坊内预设的靶位前,对着百步外悬挂的草人,点燃了尾部药线。

“砰。”

一声闷响,硝烟瞬间弥漫开来。

瑞宁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待烟雾散去,只见百步外的草人胸口处,赫然多了一个孔洞,铅弹稳稳命中了靶心。

明几许眼中闪过一丝亮彩,又端起改良后的火器端详,比起原始版本,它枪管更长,管壁变薄却更坚固,尾部加了木质枪托,方便抵肩瞄准,前端还嵌了小巧的铁制准星,整体轻便了不少,再也不见先前的笨重模样。

“成了,射程比之前远了三十步,还能瞄准。”明几许嘴角微扬,转头看向仍在一旁着急的瑞宁,“好,听你的,这就回房歇息。”

瑞宁见他松口,顿时松了口气,连忙上前帮着收拾工具,“这才对嘛,王妃要是累倒了,王爷回来可要怪罪我们没照顾好。”

明几许笑着摇摇头,跟着他走出铁匠坊,绿秧见了,连忙迎上来,“王妃总算肯歇息了,我这就去让厨房热碗汤来。”

“不用麻烦,早些睡吧。”明几许摆了摆手,脚步轻快地往卧房走去,改良火器的进展,让他连日来的疲惫都消散了大半,他还等着早日将改良后的火器完善,也好去西域。

入夜后,天都最是热闹的莫过于青楼楚馆,连片的红烛映得窗棂通红,楼内痴男怨女互诉情肠,酒客与伶人闲话家常,话题总绕不开近来城里的新鲜事。

“要说这天都最近最出风头的,当属黛家。”一个穿着锦袍的公子哥端着酒杯,拍着桌子大声说道,“黛家可了不得了,前有宠冠后宫的黛贵妃,如今又出了个太子妃,你们可知这黛家小姐是何方神圣?”

旁边有人凑过来,好奇问道,“听说乃是黛家二房二老爷的嫡女?”

“我也听说了,说是这小姐自小身子孱弱,常年养在府中闭门不出,这般病弱模样,如何能替太子打理好东宫琐事?”

“那是从前,”锦袍公子哥摆了摆手,“听闻如今她身子早已大好,更要紧的是,生得清丽绝伦,比起宫里那位黛贵妃也是不遑多让,甚至多了几分娇弱灵动,难怪能入了太子的眼。”

“哼,你们一天天的就只盯着太子的后院这点事嚼舌根。”邻桌一个穿着短打,像是行伍出身的汉子放下酒碗,沉声道,“眼下边关变动才是大事,你们可曾听闻边关消息?”

这话一出,喧闹的酒桌瞬间安静了几分,众人纷纷看向那汉子。

“我有个兄弟在朝廷当差,他提及厉王那边前段时日传来消息,说西域那边出了一种神器,外邦靠着这神器,似有侵犯大梁边境的心思。”汉子喝了口酒,继续说道,“为保边关安稳,朝廷已经调派了岭水处的几万大军,往西北边境驰援去了。”

“神器?什么神器竟有这般能耐?”有人追问。

“具体是什么神器,我那兄弟也说不清楚,只知厉王特意传信回京,想来不是寻常物件。”汉子摇了摇头,“咱们大梁的将士虽勇猛,可也得提防着这些西域蛮夷搞些旁门左道。”

“可岭水处的驻军一直与北境对峙,这都好几年了,突然调走几万大军,也不知北境那边会不会趁机生事?”有人皱着眉,说出了心底的担忧。

这话一出,众人又跟着犯起愁,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虽是这么说,但北境如今自顾不暇呢。”另一个常跑北境商路的掌柜放下酒杯,缓缓道,“北境老皇帝今年刚没了,几个皇子为了争皇位,都快把家底打空了,相互间杀来杀去,乱得很。最后是最小的皇子捡了便宜,听说这位新君和北境以往的掌权者不一样,最是推崇咱们大梁的文化,没少研习诗书礼乐,向来不喜欢动兵戈,想来短时间内,北境该会安稳一段时日。”

众人听完,脸上的愁云才散了些。

“这么看来,若真如厉王传信里说的那样,西域的事才是头等大事啊。”先前那行伍出身的汉子叹了口气,“就怕那神器真有通天的本事,到时候西北边境怕是要不得安宁了。”

一时间,人顿时没了谈论世家琐事的兴致,纷纷议论起边关的战事。

绮漪坊,三楼灯火阑珊,唯有最靠内侧的一间房门扉紧闭。

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绮漪坊里最神秘,也最让天都一众女子追捧的云羽公子的住处。

天都城里,但凡常出入声色场所之辈,无人不晓绮漪坊的云羽公子,毕竟寻常人哪能独占这三楼最僻静的雅间,更遑论让楼里上下都对其毕恭毕敬。

云羽公子的特殊性,源于他与朝晖公主的牵扯。

朝晖公主是当朝弘安帝的长姐,如今已年近花甲,一生未曾成婚,府中却男宠众多,最是喜好涉猎男色,但凡入了她眼的男子,不论对方愿不愿意,她总有手段将人留在身边。

云羽公子便是如此。

这位才学冠绝,名动一方的雅士,初入天都时,便成了朝晖公主眼中的猎物,纵使他百般不愿,最终还是没能挣脱。虽未被强留在公主府,却被安置在了绮漪坊,每月总有几日要被送入公主府夜宿。

世人纷纷猜测,许是云羽公子不喜公主府中男宠环伺的杂乱,仗着公主的偏爱恃宠生娇,才让朝晖公主破例将他安置在绮漪坊,还允他自由出入楼内。

这般特殊的待遇,足见云羽公子在公主心中的分量,也让旁人对他愈发敬畏,即便好奇,也只敢远远议论,无人敢轻易靠近,更遑论心生觊觎。

即使再想得他青睐,也只盼着朝辉公主哪日厌了他,放他自由。

此时,房内忽有书页翻动的轻响,伴着一声极轻的叹息,不多时,一个身着青衫的公子从内间缓缓推门而出。

陆灵珑仰头望着他,直到他在对面跪坐下来,才微微倾身靠过去,这般近距离细看,云羽果然不负朝晖公主心尖宠的名头,容貌俊得几乎要晃花陆灵珑的眼。

陆灵珑自小便见惯了各色美人,论容貌,少有能及云羽的,也难怪她被眼前这人勾走了心。

世人只道云羽对朝晖公主恃宠生娇,却不知他对自己,亦是这般。

陆灵珑直起身,突然伸手捏住云羽的下巴,迫使他抬头,自己则凑上前,语气带着几分逼问,“黛莺和与太子的婚事,你是不是早就知晓?”

面对这般强硬的动作,云羽眼皮都未眨一下,坦然应道,“正是。”

陆灵珑猛地倒吸一口冷气,收回手,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寒声追问,“你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云羽却只是勾起唇角,笑得意味深长,“自然是想求个得偿所愿。”

陆灵珑定定望着他,还想再问,却再得不到只言片语。她闭了闭眼,心中已有决断,此番绝不能再容许黛莺和这般肆意妄为,得立刻去信,把这里的情形告知赢州那边。

想到此处,她不再多言,转身便要往外走。

云羽看着他的背影,指尖轻轻摩挲着方才被捏住的下巴,眼底的笑意渐渐淡去,只剩下一丝难辨的复杂。

这场棋局,才刚刚开始。

出了明州关,雁萧关与赵武的商队已在戈壁上行了半月有余。

白日炙热,黄沙打的人脸上生疼,夜里则寒气刺骨,众人只能围着篝火取暖。

赵武果然是常年走西域的老手,不仅熟稔路线,更懂如何应对戈壁的变幻,遇着干涸的河床,他会让驼夫提前检查骆驼的蹄子,避免被碎石划伤,察觉到风沙将至,便立刻指挥众人找背风的沙丘扎营,用毛毡裹紧货物。

雁萧关一行人受他照料,时常会出手帮着修补破损的驼具,或是在骆驼受惊时迅速稳住队伍,一来二去,两队人倒也相处得融洽。

这日午后,远处终于出现了连绵的土黄色城墙,城门口的卫兵穿着短打皮甲,腰间挎着弯刀,见商队靠近,便上前查验。

赵武熟络地塞上银钱,卫兵便挥挥手放行了。

进了城里,景象与大梁截然不同。

街道两旁是平顶的土坯房,房檐下挂着彩色的毡毯与风干的果脯,空气中混杂着羊肉的膻气,香料的浓郁与驼奶的醇厚。

行人多是高鼻深目的西域人,穿着宽松的长袍,脚上踩着皮靴,彼此用带着腔调的胡语交谈,偶尔也有懂中原话的商贩,对着商队热情吆喝。

“厉兄弟,咱们先找地方落脚,再慢慢打理货物。”赵武笑着对雁萧关说,随即领着众人往城中心走去。

他显然对城中路线熟门熟路,很快到了一处客栈,客栈老板是个留着大胡子的西域汉子,见了赵武便用生硬的中原话打招呼,“赵,好久不见。”

赵武也笑着回应,又转头对雁萧关解释,“这里干净,老板也实在,我们历来都住这儿。”

安顿好住处后,赵武便拉着雁萧关去街上处理货物。

他挑出几匹带来的粗布,这些在中原不算值钱的东西,在西域却颇受欢迎。

两人走到一家香料铺前,老板见是赵武,连忙迎了出来。

赵武用胡语与他讨价还价,偶尔转头对雁萧关翻译,“他说咱们的粗布结实,愿意用香料换,或是给现钱。”

说着,便将粗布卸下,又指着铺子里的孜然、安息香等香料,“这些香料带回中原,能卖个好价钱。”

雁萧关站在一旁,待赵武与老板交易完毕,雁萧关便借着买水囊的由头,走到隔壁的小铺,用刚学的几句胡语与铺主搭话,顺带打探消息,“听说,西边的城邦在争草场?”

铺主愣了一下,“是,狼山和龟兹打得厉害,好多商队都不敢往那边去了。”

只这一句,或许是顾忌着什么,他没再多说,转身去忙了。

晚饭时,客栈里摆上了西域特色的吃食,大盘的手抓羊肉,刚烤好的馕饼,还有一碗碗浓稠的驼奶羹。

赵武拿起一块羊肉,大口吃着,对雁萧关说,“厉兄弟,尝尝,这西域的羊肉就是比中原的嫩。”

雁萧关拿起馕饼,慢慢咀嚼,目光却落在邻桌的几个商人身上,他们正用胡语谈论,虽听得不真切,隐隐约约的几句话中透露出的“火器”一次却让雁萧关心头一凛。

赵武因白天交易顺利,喝得有些醉了,拉着雁萧关说,“厉兄弟,我瞧你一行人身手定然不差,日后再来西域做买卖,可定要再与我同行……”

话未说完,便打了个酒嗝,倒在桌上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雁萧关让亲卫分头打探消息,自己又跟着赵武去采买货物。

路过城门口时,两人瞧见一支往龟兹方向去的商队离开。

赵武心中一动,对雁萧关说,“厉兄弟,咱们接下来往龟兹去如何?那里的玉石在大梁可是极受欢迎。”

闻言,雁萧关面上一动,似是犹豫。

赵武本就对龟兹玉石的生意心动,但凡去龟兹做玉石买卖的商队,一趟买卖下来便能赚得盆满钵满,只是以往他队里人手有限,总怕路上遇上乱兵与沙盗,轻易不敢往龟兹去。

此番与雁萧关同行,一路见雁萧关一行人个个身手利落,且行路途中,雁萧关时常独自夜出,归来时总能带回野兔、黄羊等猎物,显然身手了得。

有这样的强援在,赵武便想借着机会走一趟龟兹,说不定能在玉石生意里分一杯羹。

此时见雁萧关似有意动,自然连声劝说。

唾沫都快说干时,雁萧关终于同意。

几日后,两人寻到一支也要前往龟兹的商队,领头的是个姓马的中原商人,队伍里有十余人。双方约定好次日一早出发,赵武便兴冲冲地回去收拾行装,雁萧关则趁着最后的时间继续打探消息。

酒肆里多是往来的商客,雁萧关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一壶当地的果酒,静静听着邻桌的交谈。

不多时,便听到两个西域商人用胡语议论龟兹与狼山的战事,他虽只懂些基础胡语,却也勉强听出大概,又借着添酒的机会,用胡话向酒肆老板打听,“老板,听闻龟兹和狼山常起冲突,是为何故?”

看在他花了不少买酒钱的份上,老板擦着酒杯,叹了口气,“还不是为了草场和水源,狼山南边的绿洲,龟兹一直想分一杯羹,这些年小打小闹就没停过,不过以往双方势均力敌,也闹不出太大动静。”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补充,“可这两个月不一样了,听说龟兹不知从哪得了神兵,打仗时厉害得很,原本能和龟兹抗衡的狼山,最近被打得节节败退,连丢了好几处草场呢。”

雁萧关心中一动,追问神兵究竟是什么,老板却摇了摇头,“具体是什么没人见过,只听说一出手,老远就能伤人,”

雁萧关不再多问,虽是只言片语,可这所谓的神器应就是倭人手中的火器了。

只是不知火器的源头是不是龟兹?

次日一早,三支商队汇合,一同往龟兹方向出发。

出了城,赵武与马掌柜在前头引路,雁萧关则带着亲卫走在队伍中间,一路留意着周围的动静,偶尔也会与同行的商客搭话,断断续续拼凑着龟兹的消息,据说狼山近来召集了不少周边的小部落,似是要与龟兹决一死战,路上越发不太平了。

又一日午后,队伍行至一片林旁,脚下的路是商队常走的熟路,向来安稳,众人没有多警觉,各自散开歇息。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夹杂着喊杀与兵器碰撞的脆响,惊得队伍里的骆驼纷纷躁动起来。

“怎么回事?”马掌柜脸色发白,“这路向来安全,不该遇到交战的军队啊。”

赵武也皱起眉,握紧了腰间的弯刀,“莫不是狼山和龟兹的人打到这来了?”

商队众人顿时慌了神,有人想掉头往回跑,有人则缩在骆驼后面,一时乱作一团。

“都别慌,”雁萧关沉声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我带几个人过去看看情况,你们留在原地,把骆驼牵到林里躲着,莫要出声。”

众人慌乱之下下意识听了他的吩咐,连忙牵着骆驼往树林深处退去。

雁萧关随即点了两名亲卫,三人循着声响快速前行。

不多时,便见前方空地上,两支队伍正打得激烈,一边穿着皮甲,手持弯刀与盾牌,队列整齐。另一边则衣着杂乱,却个个凶悍,挥舞着长矛往前冲。

而在身穿皮甲的队伍前方,几个人正操控着几架模样奇特的铁管器械,每一次闷响后,铁管便会喷出火光,对面便会倒下一人。

第247章

而这武器, 可不正是火器,无论粗长的铁管外形,还是点火后喷发火光, 远距离伤人的威力, 皆与倭人火器一般无二。

龟兹这边有火器在手,凭借着火器威力, 很快便压制住了狼山的攻势。只是火器填充实在费时,每次发射后,士兵都要慌忙从腰间的皮囊里倒出火药,小心填入枪管, 再用通条压实, 最后塞进弹丸,一套流程下来,需要不少功夫。

对面狼山的人却是凶悍异常, 个个光着膀子,脸上涂着油彩, 嘶吼着挥舞长矛往前冲。他们瞧准火器填充的间隙, 便像潮水般扑上来,仗着人多势众, 很快就冲到了龟兹队伍跟前。

“杀。”狼山的大将提着一把阔背弯刀, 率先砍倒了一个刚填好火药的龟兹士兵,夺过那架还未来得及发射的火器, 狠狠砸在地上,铁管瞬间被摔得变形。

其余狼山兵卒也跟着发力,长矛捅进龟兹士兵的胸膛,弯刀劈向他们的脖颈,一时间, 血腥味与火药的硝烟味混杂在一起,弥漫在空地上。

一开始,龟兹的士兵虽有火器加持,却架不住狼山人的近身搏杀。

前排士兵倒下后,后排手持盾牌与弯刀的士兵立刻顶了上去,与狼山人缠斗在一起。

盾牌碰撞,刀剑交锋间,伤者的哀嚎声此起彼伏,双方你来我往,打得难分难舍。

狼山这边仗着凶悍的气势,一度将龟兹队伍逼得连连后退,眼看就要冲破防线。

龟兹的将领急得大喊,又抽调了几名士兵,躲在盾后拿火器架着狼山,催促着装填手加快速度。

“快,再快些。”使着火器的士兵额头青筋暴起,手指因紧张而微微颤抖,好不容易才填好火器。

“放。”随着将领一声令下,火光闪过,冲在最前面的几个狼山兵卒应声倒地。

狼山人的攻势顿时一顿,龟兹士兵趁机反扑,弯刀挥砍,将逼近的敌人逼退了几步。

可没等他们喘口气,狼山大将又带着人冲了上来,口中嘶吼着,不顾身周火光连闪,拼命要做最后一搏。

只不过长矛刀剑到底敌不过火器的威力,即便填充费时,龟兹的火器每一次发射都能放倒一片敌人。狼山人虽凶悍,却也架不住这般伤亡,冲了几次后,气势渐渐弱了下来,不少人开始往后退缩。

龟兹将领见状,立刻下令追击,士兵们呐喊着冲上前,狼山人再也支撑不住,丢下同伴的尸体,狼狈地往北边逃窜而去。

龟兹士兵见狼山人溃败逃窜,顿时士气大振,在将领的号令下紧随其后追击,凭着人多势众,很快俘虏了二十多个落在后面的狼山兵士。

被押解着的俘虏中,一个身材高大,满脸是血的汉子尤为扎眼,正是方才带队冲锋负责断后的狼山大将,此刻他被绳索捆住双手,虽面色狰狞,却也难掩败势。

“走,带回去听候王上处置。”龟兹将领高声吆喝着,士兵们纷纷押着俘虏,浩浩荡荡地往龟兹方向走去,沿途还不时传来胜利的呼喊。

直到龟兹的队伍彻底远去,雁萧关才带着亲卫退回树林,快步走到商队众人藏身之处。

“战事已歇,龟兹人胜了,狼山人败退。”雁萧关开口说道,将方才见到的战况一一告知众人。

商队众人听完,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一个个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后怕的神色。

马掌柜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拍着胸口道,“幸好没被卷进去,这仗打得也太吓人了。”

赵武也皱着眉,沉声道,“没想到龟兹和狼山竟打到商路上来了,也不知龟兹现下是否安定,若是亦有战事,我们此行怕是……”

未尽之言不言而喻,众人顿时议论起来。

有人担忧道,“要是龟兹城里也在打仗,咱们这趟生意怕是做不成了,风险太大,不如趁早掉头回去,等安稳了再做打算?”

也有人不甘心,“咱们都走了这么远了,就这么回去,之前的功夫不都白费了?再说龟兹的玉石多值钱,错过太可惜。”

一时间,商队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折返,一派坚持继续前行,众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都拿不定主意。

雁萧关站在一旁,神色平静,心中早有决断。他此行本就不是为了生意,而是为了调查西域火器的来历,如今亲眼在龟兹士兵手中见到了与倭人火器一模一样的武器,其中关联他必须去一探究竟。

无论龟兹是否纷乱,只要火器的线索指向那里,他就没有退缩的道理。

见众人争论不下,雁萧关上前一步,沉声道,“诸位稍安勿躁。方才龟兹人打赢了仗,还押着俘虏,想来是要回去休整,短时间内不会再在商路上开战。”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至于龟兹如何,咱们现在尚未可知,与其在这里猜测,不如继续前行,到了城下再做观察,若是真乱了,咱们便绕城而行,另寻出路,若是安稳,便能做成这笔生意。”

赵武闻言,率先点头附和,“厉兄弟说得在理,咱们总不能没见到龟兹的模样就打道回府,再说有厉兄弟一行人在,即便遇到些麻烦,也能有个照应。”

马掌柜也思索着说道,“确实,半途而废太可惜,咱们小心些便是。”

其余人见领头的两人都表了态,又想到雁萧关一行人的身手,心中的顾虑也消减了大半。片刻后,众人终于达成一致,继续往龟兹进发,若途中遇到变故,再随机应变。

商议定后,商队众人不敢耽搁,连忙牵出藏在树林里的骆驼,整理好货物,趁着天色未晚,重新踏上了前往龟兹的路途。只是经此一役,众人都多了几分警惕,目光不时扫向四周,再也没有了先前的轻松。

一行人压着速度,不敢与龟兹军队靠得太近,好在此处离龟兹本就不远,不过两日功夫,便抵达了城下。

龟兹城依山而建,土黄色的城墙绵延数里,城门上方刻着奇异的胡文,城门口往来商贩、行人络绎不绝,透着几分热闹。

出乎众人意料,城内竟一片喜乐。

马掌柜常年往来龟兹,自有熟人,出门片刻便带回消息,“龟兹大胜,夺了狼山不少草场,还俘虏了狼山大将,说是要选个最近的吉日,用狼山俘虏的头颅祭天,办一场大庆典。”

说罢,他叹息一声,“以往狼山与龟兹势均力敌,没成想不过几月,竟天翻地覆。”

这话一出,旁人顿时好奇,“龟兹怎会突然实力大增?”

有当地人听见,纷纷骄傲提及龟兹手中的神器,等人再问,却没人说得清火器究竟从何而来。

接下来几日,雁萧关一行人四处打探,哪怕城中百姓时常说起火器的厉害,也始终摸不到源头,一时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

很快,龟兹的庆典之日到了。

龟兹的庆典广场被装点得格外热闹,高台足足有三丈高,台面铺着红色的毡毯,四周插满了绘着雄鹰图案的旗帜,边缘悬挂着一串串铜铃,风一吹便发出清脆声响。

广场四周的土坯房顶上,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房檐下挂着五彩斑斓的绸带,几个西域乐师坐在角落,弹奏着欢快的胡琴与手鼓,曲调里满是胜利的喜悦。

高台前方的空地上,早已围出一片区域,地上铺着粗麻布,正是为“祭天”准备的场地,气氛热烈中又透着几分肃杀。

正午的日头最烈时,庆典正式开始。

城主站起身,举起手中的酒碗,用洪亮的胡语高声喊话,大意是庆贺击败狼山,俘获敌将,要以俘虏的头颅祭天,祈求来年水草丰美。

台下百姓跟着欢呼,不少人举起酒囊,高声附和。

正午时分,鼓声震天,龟兹士兵押着俘虏缓缓走来。

狼山大将被铁链锁着脖颈,面色狰狞却挣脱不得,身后的狼山士兵个个被反绑双手,神色愤恨。

待话音落下,士兵们将俘虏押到高台前的空地上,狼山大将怒目圆睁,对着高台嘶吼,却被士兵用刀柄狠狠砸在背上,跪倒在地。

雁萧关与亲卫混在人群中,目光看似随意扫过广场,实则一直留意着高台两侧,那里有兵士举着四支火器,铁管在阳光下泛着冷光,与此前战场上所见的别无二致。

再往旁处看去,忽然,他眼神微眯,注意到高台后方的屋檐下,藏着几个人影,手中握着短弩,正悄悄盯着高台顶端的城主。

就在此时,高台前的士兵猛地将狼山大将按倒在地,另几个士兵则抽出弯刀……

祭天仪式,眼看就要开始。

“嗷呜……”

一声狼嚎突然传来,紧接着,数十匹巨狼窜了进来,它们体型壮硕,眼中闪着凶光,直扑向押解俘虏的士兵。士兵们猝不及防,被狼扑得连连后退,广场上的百姓顿时尖叫着四散躲避,原本热闹的庆典瞬间乱作一团。

“是狼山的人。”有人大喊。

只见广场入口处,几十个穿着兽皮,脸上涂着油彩的狼山汉子冲了进来,他们手中握着长矛,身后还跟着更多巨狼,显然是来劫人的。

雁萧关眉头微蹙,本打算两不相帮,毕竟龟兹与狼山的恩怨与他无关,他只需查清火器源头便可。

可当他看清那些狼的模样时,却是一怔。

“动手,暗中帮狼山一把,别暴露身份。”雁萧关低声对身旁的亲卫吩咐。

亲卫立刻会意,悄悄摸到广场两侧的土坯房后,趁着混乱,弩箭精准射向龟兹士兵手中的火器。

“哐当”几声后,火器连带着人被砸倒在地。龟兹士兵本就被巨狼冲得手忙脚乱,此刻没了火器的威慑,更是难以抵挡狼山人的攻势。

狼山大将见状,高声嘶吼着指挥手下。

几个狼山汉子趁机冲到高台前,砍断绑着狼山大将的铁链,其余人则带着巨狼,死死拦住围上来的龟兹士兵。

混乱中,狼山大将被手下扶起身,虽浑身是伤,却依旧凶悍,他提着一把抢来的弯刀,转身朝着广场后方跑去。狼山众人也不敢久留,跟着他边打边退,很快便冲出了广场,朝着城外的戈壁逃窜而去。

龟兹城主气得在高台上怒吼,却因混乱一时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追击。

雁萧关看了一眼亲卫,沉声道,“跟上他们。”

说罢,他混在慌乱的人群中,悄悄退出广场,朝着狼山人逃窜的方向追去。

同时,龟兹士兵亦在城主的怒喝声中迅速整队,循着狼山人的踪迹追了出去。

他们熟悉地形,又带着弓箭与火器,很快便追上狼山一行人。

狼山大将腿上受了刀伤,行动不便,身后的族人也多有挂彩,战狼虽凶悍,却也被箭矢伤了好几匹,局势岌岌可危。

“快,进前面的峡谷。”狼山大将咬牙嘶吼,正要带着人往不远处的峡谷钻,身后的箭矢已呼啸着袭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几道蒙着黑布,只露双眼的身影突然从峡谷两侧的沙丘后跃出。他们手握短刃,动作迅猛,几下便将冲在最前的几个龟兹士兵撂倒,又趁着混乱,夺下了龟兹士兵手中火器。

龟兹士兵猝不及防,被这伙突然出现的人打乱了阵脚,一时竟顾不上继续追击。

“走。”雁萧关压低声音,对着狼山人喊了一句。

狼山大将虽惊疑不定,却也知道这是唯一的机会,立刻带着族人与战狼钻进峡谷。

雁萧关与亲卫断后,又拦截了一阵龟兹士兵,见对方不敢贸然深入峡谷,才迅速撤退,跟上狼山人的脚步。

峡谷深处有一处隐蔽的山洞,众人钻进去后,才算彻底摆脱了追击。山洞内一片昏暗,狼山人们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不少人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战狼们则围着主人,低声呜咽着舔舐他们的伤口。

雁萧关与亲卫摘下面罩,靠在洞壁上休息。

狼山人虽受了他们的救命之恩,只是他们来历不明,几个年轻的族人握紧了手中的长矛,死死盯着雁萧关一行人,不敢放松警惕。

就在这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几匹伤势较轻的战狼突然挣脱主人的束缚,朝着雁萧关走去。

它们围着雁萧关转圈,用鼻子在他身上嗅了嗅,随后竟亲昵地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臂,眼神温顺的像家犬。

其余的战狼见了,也纷纷围拢过来,对着雁萧关摇着尾巴,丝毫没有此前的凶悍模样。

狼山人见状,个个面露诧异。

狼山的战狼虽比寻常巨狼更通人性,却也更桀骜不驯,狼山人世代将其视为神兽,唯有部落中的精锐才能驱使。可眼前这个陌生人,竟让战狼如此亲近,甚至比他们这些驯养者还要受青睐,这如何不让他们疑惑?

不过,战狼的态度渐渐打消了他们的警惕,在狼山人心中,战狼的直觉从不会错,能被战狼接纳的人,定非恶人。

狼山大将挣扎着站起身,对着雁萧关拱了拱手,“多谢阁下出手相救,只是不知阁下从何而来?为何要帮我们?”

“我们自大梁而来,此行乃是为了追查火器的来历。”雁萧关看着围着自己,吐着舌头卖萌的战狼,脸上露出一抹浅笑,如实答道,“此前在城外见到龟兹士兵使用火器,便趁机混入城中打探,恰巧遇上今日之事。”

提到“火器”二字,狼山大将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语气中满是恨意,“这该死的火器,龟兹就是靠它才打赢我们,杀了我们不少族人。”

“可不是嘛,那些拿着火器的倭人,在大梁边境作乱,杀了不少人,还劫掠了多艘商船,甚至有入侵大梁的野心。”雁萧关身后的亲卫也忍不住开口,同仇敌忾道,“我们就是为了查清火器的源头,才一路追到西域来的。”

闻言,狼山大将眼中瞬间燃起浓烈的恨意,“当初那伙人本是要和我族交易火器,却狮子大开口,要我们年年上供牛羊与皮毛,甚至想让我们将战狼当作贡品献给他们。”

“战狼是我们狼山人的伙伴,是守护神,我们自然不肯,没成想他们竟趁我们部落举行祭典时偷袭,抢走了部落的圣狼,之后还将火器卖给龟兹。”说到此处,他猛地攥紧拳头,“若不是这火器,龟兹怎会有恃无恐,我们狼山也不会落得这般境地。”

雁萧关听完,没有立即询问卖火器之人的来历,而是沉吟片刻,对着狼山大将道,“你们此刻伤势不轻,亦没伤药、干粮,不若先在此处休整,我们回龟兹城一趟,买好物资再来与你们汇合。”

商议定后,雁萧关带着亲卫悄悄返回龟兹城,径直找到赵武与马掌柜。

“赵当家、马掌柜,我与手下还有些私事要处理,恐怕不能继续同你们赶路了。”雁萧关开口说道,语气带着歉意。

赵武闻言,脸上满是不舍,“厉兄弟,这才刚到龟兹,怎么就要走?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马掌柜也跟着问道,“是啊,若是有难处,咱们可以一起想办法。”

雁萧关摆了摆手,笑着解释,“并非遇到麻烦,只是临时有急事需去北边一趟,此番多谢二位照料,日后若有机会,定要再同你们来西域做生意。”

他将早已备好的银钱递过去,“这些是我们应出的食宿费,还请收下。”

“既然是急事,那我就不多留你了。”赵武见状,也不再多问,只拍了拍雁萧关的肩膀,“厉兄弟,路上务必小心,待日后回到大梁,记得来寻我喝酒。”

马掌柜也笑着点头,“一路保重,咱们后会有期。”

雁萧关谢过二人,便带着亲卫直奔城中的药铺与粮店,买了足量的药物,又购置了许多耐储存的干粮与皮囊装的清水,狼山离此处路途不近,狼山一行人不仅带伤,还缺食少水,这些物资必不可少。

一行人数量不少,物资筹备费了些功夫,但好在龟兹城因要举办庆典,各类货物充足,不多时便凑齐了够用的物资。雁萧关让人分两批将物资悄悄运出城外,自己则带着最后一批物资,借着夜色掩护,出了龟兹城,与等候在峡谷中的狼山一行人汇合。

“走吧,回狼山。”狼山大将见物资齐备,眼中露出感激之色,对着雁萧关拱了拱手。

雁萧关点头应下,一行人带着战狼,避开龟兹的巡查士兵,缓缓消失在茫茫戈壁之中。

第248章

一行人翻过高耸的戈壁石山, 眼前景象骤然一变,狼山并非单指一座山,而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群, 部族便扎根在山脉深处的一处天然峡谷中。峡谷两侧是陡峭的岩壁, 只留一条狭窄的通道进出,通道旁还设着隐蔽的石垒与陷阱,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峡谷内却别有洞天,成片的毡房错落分布,毡房外晾晒着兽皮与风干的肉干, 孩童们围着木桩奔跑嬉闹, 不少壮硕的男女正忙着鞣制皮革、打磨工具。

这里的人,不论男女都生得高大健壮,腰间挎着弯刀, 眼神锐利,透着一股山野间的悍气。

雁萧关等人跟着狼山大将走进峡谷时, 立刻引来不少目光。

狼山极少让陌生人入内, 自前次那些贩卖火器的歹人进山后,部族更是对陌生人多了几分戒备, 此刻见突然来了几张生面孔, 众人的视线里难免带着审视,甚至有几个年轻汉子握紧了腰间的刀, 神色并不和善。

可不过片刻,他们神态便变了,顺着他们奇异的眼神看去,只见雁萧关走到哪,数头成年战狼便跟到哪, 不多时,又有几只在狼腹间扑腾的小狼崽,也摇摇晃晃地跑到雁萧关脚边,用毛茸茸的脑袋蹭他的裤腿。

小狼崽不过巴掌大,浑身覆盖着银色的短毛,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转个不停,灵动又可爱,蹭够了还仰头吐着小舌头,险些要将雁萧关的腿埋进毛茸茸的狼崽堆里。

部族众人见此情景,脸上的戒备瞬间柔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好奇,能被圣狼,尤其是被当作宝贝的狼崽如此亲近,这人定不一般。

走到峡谷深处最大的一座毡房前,狼山大将掀开门帘,对着里面喊道,“首领,大梁客人到了。”

毡房内,一个女子正坐在兽皮毯上擦拭弯刀。她身着黑色兽皮长袍,腰间系着镶嵌狼牙的腰带,长发编成麻花辫披在身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与深邃的眉眼。

即使坐着也能瞧出其身形高挑,不比寻常男子逊色,脸上带着几道浅浅的疤痕,却丝毫不显狰狞,反而添了几分英气,正是狼山首领,狼筝。

雁萧关刚被引着坐下,就见两只银白的小狼崽从毡房角落悄悄摸摸地钻了出来,东瞧西瞧确认没有危险后,径直朝着雁萧关跑去,跑到他脚边,叼住他的袍角就往上扭,肥嘟嘟的小屁股还一下下往地上坠,模样憨态可掬。

狼筝已听手下禀报过雁萧关被战狼亲近的事,可此刻亲眼见着这场景,仍忍不住抽了抽唇角,手中擦拭弯刀的动作都顿住。

狼山上的狼被视为圣狼,它们直觉过人,选择绝不会出错,狼筝登时卸下戒备。

只是面前英俊挺拔,瞧着吊儿郎当的外来者,为何能让圣狼主动贴附,还是让她难免好奇。

待小狼崽顺着袍角爬到雁萧关膝头,蜷成两个毛茸茸的小团子,狼筝才抬眼看向雁萧关,目光锐利中带着几分探究,“在下狼筝,狼山首领,难得有客人能得圣狼青睐,只是不知,阁下究竟有何特别之处,能让从不近外人的圣狼这般喜爱?”

雁萧关低头揉了揉膝头小狼崽的脑袋,语气轻描淡写,“谈不上特别,幼时曾与野狼一同生活过几年,或许身上沾染了狼的气息,被它们误认作了同类。”

狼筝见他话语简略,显然不欲多提过往,便知趣地不再追问,话锋一转,直入正题,“阁下既自大梁而来,听狼刹说你是为追查火器一事?”

狼刹,也就是狼山大将。

雁萧关颔首,坦然迎上她的目光,“在下厉五,自大梁而来,此行专为追查火器一事。”

提及“火器”,狼筝眼神瞬间冷了下来,“那些烧火的铁管子可是害了我族数百人性命。”

一旁的狼刹恨声,“首领,大梁也遭了火器的祸害。”

狼筝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这么说,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正是。”雁萧关点头,“据我们所知,龟兹的火器是旁人手中得来,不知首领是否知晓这伙人的来历?”

狼筝走到毡房角落,取下挂在墙上的一张破旧羊皮卷,铺开在桌上,“他们来自火罗国,位于西域最西边的城邦。当初他们来狼山,不仅带来了手持的火器,还吹嘘说他们国中还有固定在一处,威力更大的火炮,一炮就能轰塌一座土城。”

雁萧关盯着羊皮卷上标记的“火罗国”位置,眉头微蹙,“火罗国……此前从未听闻过能造火器的城邦。”

“他们可造不出这等玩意儿。”狼筝看着毡房外嬉闹的战狼,语气带着几分不屑,冷嗤一声。

雁萧关眼神微动,顺势请教,“火罗国既能拿出火器,甚至还有威力更大的火炮,应是有造器的本事才对,首领如此说,可是其中另有隐情?”

狼筝指尖摩挲着腰间的狼牙腰带,缓缓道,“火罗国不过是西域边缘一个不起眼的小邦,靠倒卖皮毛与香料勉强过活,哪有造火器的能耐?”

她顿了顿,想起此前她撬出的消息,继续说道,“是前年冬天,火罗国边境来了一行商队,据说是从大洋彼岸而来。”

“其间有十几个外邦人身上携带着不少图纸与零件,火罗国的国王见那些人富贵,便起了歹心,直接把那些外邦人全都绑了,关在王宫深处的石牢里。”

说到这里,狼筝语气添了几分冷意,“那些外邦人被逼着画出造火器的图纸,火罗国又强征了不少铁匠与奴隶,照着图纸敲打,折腾了大半年,才造出第一批火器。后来他们见识了火器威力,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造出了威力更惊人的火炮。”

雁萧关闻言,追问,“首领可知,那些外邦人是否与倭人有关?或是火罗国是否与倭人有过往来?”

狼筝摇了摇头,“说不好。”

毕竟若非涉及狼山人命与圣狼,狼筝根本不在意火罗国,即使派人潜入火罗,也另有目的,旁的事自不会多加探究。

雁萧关沉吟片刻,心中已有了大致脉络,火罗国靠劫持外邦学者获得造器之法,而倭人极有可能通过中间人与火罗国达成了合作,甚至可能是火罗国引导中间人找到倭人,目的便是借倭人的手,扩散火器的同时,测试大梁对火器的抵御能力,说不定还想形成对大梁的夹击之势。

雁萧关看向狼筝,语气郑重,“首领,火罗国造火器,迟早会成为西域的大患,亦成为大梁大患。”

在经历族中壮士被火器屠戮,连狼山第一勇士狼刹都险些丧命后,狼筝自然对此言深信不疑。

“火器威力非寻常刀剑能及,我族即使倾巢出动亦是枉送性命。”狼筝虽不甘,可她是一族首领,不可能因逞凶斗狠便不顾族人性命。

垂眸看了一眼腿上的幼狼,雁萧关沉吟一瞬,坦诚道,“不瞒首领,我府中亦有能人,已能造出火器。若能再寻机拿到火炮图纸,或是得到一件火炮实物,便能造出比火罗国手中火器、火炮威力更甚的武器。”

狼筝身子一直,眼中闪过一抹亮光,追问道,“当真?”

雁萧关点头,“此事我不敢妄言,府中匠人已对火器颇有研究,只是此前缺少参照,才造不出火炮,若能有火罗国的火炮作为参照,定能有所突破。”

狼刹更是神情振奋,与狼筝对视一眼,难掩激动。

狼筝自然也是如此,可随即又皱起眉,“火罗国王宫守卫森严,尤其是关押外邦人的石牢,据说设在地下,只有一条通道能进出,硬闯根本行不通。”

即使火罗国乃是小国,可到底是一国城邦,还将监牢设在重重守卫之下,想要潜入,谈何容易?

她顿了顿,继续道,“我之前已派遣族中不少勇士潜入火罗国,至今也无法靠近王宫,只探得些事关火器的零星消息,想要进入王宫内的牢狱,更是困难重重。”

雁萧关思索片刻,沉声说,“硬闯确实不行。”

毕竟火罗国一直在往外售卖火器,城邦之中火器的数量定然非同小可,贸然动手,无异于以卵击石。

他稍作停顿,看向狼筝,“不知首领能否再派人潜入火罗国,摸清王宫布防与学者的关押位置?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狼筝脸色几番变幻,良久,终于咬牙点头应下,“好,我这就安排人出发。”

“不过火罗国离此不近,一来一回至少要半个月,这段时间你们暂且留在狼山休整,也好让战狼、圣狼们多亲近亲近你。”说罢,她瞥了一眼正趴在雁萧关身上打滚的小狼崽,唇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意。

雁萧关在狼山待了数日,与狼山部族中人不过是混了个面熟,狼山人虽因战狼的亲近放下了戒备,却仍带着几分山野部族的内敛,话不多,唯有遇事时才会主动搭话。

反倒是狼山的战狼与雁萧关打得火热,他熟稔狼性,知道如何挠下巴能让成年战狼舒服地眯起眼,逗弄狼崽时分寸十足,甚至能带着几头壮硕的战狼在峡谷中训练搏斗,一套与狼相处的法子,比许多狼山族人还要娴熟。

一连数日,狼山的战狼几乎被他“玩”了个遍,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群摇尾巴的毛团子。

可日子一久,众人渐渐发现,雁萧关变得有些心不在焉。手上明明还逗着狼崽,指尖顺着幼狼的银毛轻轻摩挲,目光却会突然飘向不远处的成年战狼群中,像是在寻找什么。每当遍寻不获后,他的眉头便会不自觉蹙起,眼底的忧虑藏都藏不住。

雁萧关极少有这般失态的时候,即便天塌下来,他也总能笑着迎难而上,少会将负面情绪外露。亲卫见主子这般模样,也个个面色凝重,不敢多言,只在暗中留意着四周的动静。

狼山人待客大气周到,每日都会让人送来新鲜的肉干与羊奶,却也知分寸,从不追问雁萧关的私事。

直到这日傍晚,狼筝在族内设宴,篝火在中央跳跃,酒杯碰撞的脆响与胡琴的曲调交织在一起。

酒过三巡,狼刹端着酒杯走到雁萧关身边,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面上带着些醉意,“厉兄弟,这两日见你总是心不在焉,可是有什么烦心事?若是关乎火罗国或是龟兹,不妨说出来,咱们一同想办法。”

虽相识时日尚短,狼刹已将雁萧关视作可信赖的手足,自然想替他分担忧愁,解决急难。更何况,他们此刻境况相近,本就该彼此扶持,共渡难关。

雁萧关手中的酒杯顿了顿,火光将他的侧脸映得明暗交错。

酒酣之际,那份压在心底的疑虑终究没忍住,他抬眼看向狼刹,声音带着几分郑重,“敢问大将,十数年前,狼山是否有一匹右眼带疤的母狼曾被人送往大梁,后又被送回西域?”

狼刹闻言一愣,眼中醉意瞬间逸散,随即眼神凝重起来。

雁萧关见他神色微动,不再迟疑,追问,“若真有这匹狼,它如今是否已亡故?”

说罢,他直直盯着狼刹。

狼刹握着酒杯的手猛地收紧,酒液晃出几滴,他却浑然不觉,只紧紧盯着雁萧关,反问,“你先说说,你为何会知晓这匹狼?”

雁萧关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缓缓道,“那匹狼曾护我数年,是它……喂我狼乳,将我养大的。若不是它,我早已不在世间。”

话音落下,狼刹瞳孔骤缩,震惊地看着雁萧关,“你……你是大梁皇室中人?”

一旁的狼筝也停下手中的动作,眼中满是诧异。她虽才继任狼山首领之位不过几年,可当初圣狼被送给大梁皇帝乃是所有狼山人心中之痛,即使三岁小儿都对之知之甚详,她自然亦不例外。

雁萧关没有否认,只是点了点头,声音带着几分沙哑,“正是,这些年,我一直记挂着它,我托人将它送回西域,之后再未曾听闻它消息,只是不知它是否还在世间?”

狼筝定了定神,语气缓和了许多,“寻常野狼寿命不过十数年,可狼山的圣狼不同,寿命最长能达四十余年,它不过三十出头年岁,虽年长,可它是狼山前任狼王,现任狼王更是它的子嗣,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护着她。”

“它在哪?”雁萧关追问。

闻言,狼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火罗国人借交易火器之便突袭圣兽幼崽,它为保护狼崽,被他们抓走,如今还被困在火罗国王宫的牢笼里。”

雁萧关的心猛地一揪,握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

狼筝看着他的模样,有些尴尬的说道,“不瞒你,我此前之所以派探子潜入火罗国,并非是为探查火器来源,而是想找到它的下落,它是我族圣狼,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带它回家。”

得知雁萧关与前任狼王的渊源,狼刹看向雁萧关的目光里多了几分亲近。

狼筝也不再有丝毫隐瞒,对雁萧关道,“既然厉兄弟与母狼有此渊源,便是狼山的朋友,等探子传回火罗国消息,我定挑选精锐潜入火罗国都城,营救母狼与被关押的外邦学者。”

雁萧关眼中瞬间燃起光亮,“若二位信得过,我愿带着亲卫一同参与此次行动,一为报答养育之恩,二为守卫大梁。”

狼筝与狼刹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赞同。狼筝笑道,“有厉兄弟相助,此事定能事半功倍,待探子传回消息,咱们便一同商议具体对策。”——

作者有话说:加班,到家太晚,只有这么多[托腮]

第249章

时间倏忽而过, 赢州近日天气晴好,日子过得繁忙而安然。

这一日,一匹快马疾驰入王府, 将一封信送到了瑞宁手中。

瑞宁接过信笺, 心里不知怎的,竟腾起一阵莫名的慌张, 偏偏此时雁萧关还不在王府,他定了定神,转身快步将信送到了明几许手中。

此时刚入夜,王府早已点了烛火, 昏黄的光笼罩着庭院, 绿秧拿着干帕,正为明几许拭干发丝。

刚洗漱沐浴完的明几许,坐在院中石桌旁, 缓缓展开信纸。

明亮灯火下,信上的内容尽数映入眼帘, 一是关于雁萧关此前送往天都的涉及倭人与火器之事后续, 以宣毕渊为首的世家大族已共同上书,奏请让原本守卫岭水的乌信乌将军, 带着麾下士兵即刻驰援明州关, 以防西域生乱。

此事在朝堂上并未起半分争议,连太子都表示赞成。

二是关乎东宫的动向, 太子不日便要迎娶太子妃。

而这位太子妃,乃是当今黛贵妃母家,黛家二房的嫡女,黛莺和。

明几许捏着信纸的力道不自觉加重,眉头缓缓蹙了起来, 正要将信收好时,眼角余光却瞥见瑞宁站在一旁,一副坐立难安的模样。

他沉吟一瞬,将手中信笺递了过去。

动作间,他紧紧盯着瑞宁神情,信中绝不会无缘无故提及太子娶妃一事,更不会特意点出太子妃的人选。

况且,来送信的人,也并非当初大柱派去天都的信使。

若是寻常信使,消息定会先送到大柱手中,再由大柱送交雁萧关酌情处理,即使雁萧关不在王府,总归是越不过大柱的。可此番消息却直接送到了瑞宁手中,那送来消息之人,身份怕是不简单。

再看信中两则消息,明几许觉的第二条关于太子娶妃的内容才是重点。

因此无论是送信之人的意图,还是消息背后的深意,都让明几许觉得不对劲。

自来了赢州,明几许多数时间沉溺于化学研究,整日与药剂为伴,可他善谋,且心思敏捷,但凡让他察觉一丝细枝末节,都能一点点挖掘出背后隐藏的真相。

就像此刻,仅凭信中几句关于太子妃的只言片语,他便瞬间判定,这位即将成为太子妃的黛莺和,必定与雁萧关有着不一般的关联。

太子妃姓黛,而雁萧关的母妃正是黛贵妃,可即便有这层牵连,似乎也不足以让送信人在信中特意提及此事,毕竟雁萧关与黛贵妃并无血脉亲缘,雁萧关只是黛贵妃的养子。

而黛莺和,不过只是黛府二房养在深闺里的女儿,论身份、论与雁萧关的交集,都算不上重要,可看瑞宁的表现,却并非如此。

若没料错,送信人必定是雁萧关留在天都的心腹,雁萧关当初决定来赢州,便是打定主意远离天都,甚至连神武军都带了过来。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是铁了心要在赢州扎根,不愿再与天都有过多牵连。

可他偏偏留了心腹在天都,这与他远避赢州的行为,明显透着矛盾。

明几许回想刚才信中的内容,觉得雁萧关之所以特意将心腹留在天都,绝非无的放矢,而是另有目的。

而这个目的,怕是就与这位黛莺和有关。

就在他理清脉络的功夫,瑞宁已匆匆将信看完,眉头瞬间皱了起来,犹豫片刻,他终是咬着牙看向明几许,声音带着几分急切,“王妃,这事得赶紧告诉王爷。”

明几许微微挑起眉,瑞宁已来来回回踱步了好几圈。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要紧事,声音又起,“对了,这事还得告知从南,若是从南知晓黛家小姐要嫁与太子,怕是得闹翻天。”

明几许眉梢微动,方才还隐在雾中的真相瞬间明晰。不过是短短一句话,他精准抓住了千丝万缕中起始的那根线头。

“黛莺和与陆从南有关系。”

轻飘飘的一句话,让瑞宁瞳孔骤然收缩,脸上满是惊愕。

明几许看向瑞宁,语气平静,“瑞宁总管不必回答,只听我说便是。”

他顿了顿,继续道,“从南姓陆,且自小随在王爷身侧,颇受宠重,而王爷多年来蛰伏隐忍,不惜赌上性命,只为给陆家复仇,如此一来,想必王爷与陆家、与从南关系皆非比寻常。”

说到这里,明几许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若我所料不错,陆从南乃是陆家子。”

瑞宁的脸色瞬间变得僵硬,连夜色都遮不住那份紧绷,他嘴唇嗫嚅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明几许说对了。

明几许顺着线索往下推,“听闻当初陆家灭门时,陆少夫人腹中怀有身孕,陆家出事乃是十六年前,如今这位太子妃的年纪,怕正好是十六岁。”

瑞宁站在一旁,听着明几许句句戳中要害,好半天才艰涩开口,“王妃果然料事如神。”

绿秧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嘴巴张得比鹅蛋还大,满脸震惊。

明几许挥手示意绿秧退到一边,又对瑞宁说,“坐吧。”

瑞宁深吸一口气,在明几许对面的石凳上坐下,好半晌才平复下心中的激荡,“黛家小姐正是当年陆少夫人腹中的孩子,我也不知王爷当年是如何救下从南和黛家小姐的,可他确实以幼童之身,保下了陆家血脉。”

他满是骄傲,随即苦笑,“只是他年纪尚小,能将从南藏在宫中,刚出生的女童却总得有人照顾,多亏贵妃娘娘心善,不问女童来处,将其送到黛府秘密养着。”

他叹息一声,“这世上,知晓从南与黛家小姐真实身份的,也就只有王爷和我了。”

明几许听完,轻轻点了点头,没再多言往事,反话锋一转,“天都至赢州足有数千里路程,即便轻装简从,不眠不休,一来一往最少也得四个月,恐怕此时太子与黛家小姐大婚早已成定局。”

瑞宁如何不知这个道理,可这消息,无论如何也该让王爷和陆从南知晓。

“事已至此,不妨先备一份厚礼送往天都,当作贺礼。”沉默片刻,明几许道,“再者,黛家小姐明面上与王爷总归有些兄妹情分,她嫁入东宫,王爷可为她送上丰厚嫁妆,让她在东宫能少受些委屈。其余的,只能再做打算。”

瑞宁虽满心焦急,却也知道眼下没有更好的办法,毕竟雁萧关和陆从南俱不在赢州,府中能拿主意的,也只有明几许。

他叹了口气,喃喃道,“也不知殿下那边如何了,尤其是从南,若是他知晓此事,怕是又得冲动行事。”

明几许垂眼,眼睫轻轻颤动,忽然开口,“火器改良已成,我可脱身去西域寻王爷,到时,我会当面将消息告之于他。”

瑞宁闻言先是一愣,随即想起雁萧关离开前的嘱托,点头道,“王妃放心,王府的事我定当办妥当。”

不过他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带着担忧补充道,“只是王妃亲自去西域,路途遥远,还请多注意安危,也多带些工坊火器,以备不时之需。”

明几许点了点头,应道,“既当如此,便劳总管多加费心。”

他顿了顿,又叮嘱道,“还有,给天都送礼务必丰厚,再派可靠之人尽快送往,切记不要出任何差错。”

“嫁妆与贺礼的事,我会亲自盯着,绝不会出纰漏。”瑞宁连忙应下,语气满是关切,“只是公子路上一定要多加小心,千万保重自身安危,王爷还等着王妃呢。”

明几许轻笑一声,安抚道,“放心,我亦有分寸。”

翌日,一行车马早早出了城门,往明州而去。

同一时刻,茫茫戈壁中,雄鹰长鸣,锐利的双目在疾飞间盯上了地面逃窜的野兔。它双翼一振,一瞬即落,两爪直抓向野兔。

野兔东躲西窜,险而又险地避开了攻击。雄鹰再次腾空而起,正要寻机而动,却见逃窜的野兔转瞬间血光四溅,一柄短刃划破长空,精准地将野兔扎在了地上。

雁萧关几步走上前,弯腰提起野兔,抬眼遥望着那只丢了猎物、正高声长鸣的雄鹰,他勾唇笑了笑,眼神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晃了晃手中的兔子,才转身走向一旁。

湖边的景象格外清爽,赶了几日路,他们终于在昨夜寻到了这处绿洲。绿洲面积不大,中央卧着一汪清澈的湖水,周围零散分布着几小片树林。连日在戈壁跋涉,不仅随行众人疲惫至极,连驮货的骆驼也蔫蔫的,此刻正趴在树荫下歇脚。

雁萧关与狼筝并未按原计划在狼山等候探子消息,再行动身。终究是心下难安,且狼山自有特殊的联络方式,即便他们不在狼山,探子探到的消息也能精准送到他们手上,绝不会耽误后续计划。

多番考虑之下,他们提前踏上了前往火罗国的路程。

雁萧关蹲在湖边,先掬起一捧清水洗了把脸,清凉的触感稍稍驱散了连日赶路的疲惫。接着,他动作利落地将兔子收拾干净,拎着兔腿站起身,心里已想好如何处置这猎物,架起篝火,把兔肉往上一烤,再抹上盐和香料,届时香气扑鼻,味道定然不差。

烤兔肉可是雁萧关的一道绝活,说起来,明几许虽吃过数顿他亲手做的饭食,却还没尝过他烤的肉呢。

想到这里,雁萧关不禁有些失神,不知王府那边是否一切安好?明几许对火器的研究,又是否有了新的进展?

雁萧关脚下向前,思绪却早飘去了赢州,他想起明几许埋首研究时,脸上不慎沾着炭黑也浑然不觉的模样。画面一闪,转而便是对方吃着他做的饭食时,眼底藏不住的笑意。

雁萧关眉梢不自觉放软,连雄鹰再次掠过头顶的长鸣都没听见,脚步慢悠悠挪动着,等回过神时,人已不知不觉走到了毡帐旁。

刚到帐门口,他便察觉不对,帐内站着两个陌生的狼山族人,神色满是焦急,而狼筝与帐内其他狼山族人,则是个个脸色铁青,拳头攥得死紧,空气中弥漫着压抑的怒火。

见雁萧关回来,狼筝深吸一口气,强制按压住声音的颤抖,“火罗国……把圣狼送去了斗兽场。”

“斗兽场?”雁萧关脚步骤然顿住。

那两个陌生的狼山族人得到狼筝示意,连忙解释,“火罗国都城内有一座巨大的斗兽场,每日都有斗兽表演,其内兽与兽,兽与人,还有人与人相斗,败者当场被杀,胜者等着下一轮厮杀,直到力竭而亡。”

他咬着牙,语气里满是悲愤,“圣狼被抓后,火罗国国王觉得它性子凶悍,竟把它扔进了斗兽场,让它和其他猛兽相斗,供人取乐。”

即便先前已隐约听闻此事,此刻再听,众人仍如遭炸雷,脸色瞬间又黑了几分。

在狼山,圣狼是部族的守护神,是所有人又敬又爱的存在,平日里怎么宠着护着都不为过。如今听闻圣狼要在斗兽场里,像牲畜一样被逼迫着厮杀,光是想想那场景,狼山族人便红了眼眶。

雁萧关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想起幼时,母狼喂他狼乳,冬日里让他蜷在腹上取暖,会温柔地舔舐他的脸颊。再想到它此刻可能满身伤痕,在斗兽场中挣扎求生,当即又惊又怒。

圣狼早已年老,哪经得住这般折腾?

狼筝一手垂在身侧,指节泛白,声音里满是心疼,“寻常圣狼寿命虽长,可前任狼王已是上了年纪,先前为保护狼崽还受了伤。如今在斗兽场里日日厮杀,真不知还能撑多久……”

她猛地抬手抹了一把脸,语气骤然变得坚定,“我们务必尽快赶到火罗国都城,把圣狼从斗兽场里救出来。”

狼山众人闻言,纷纷高声应和,眼中怒火更盛,个个恨不得立刻杀进火罗国都城,将圣狼从绝境中夺回。

雁萧关却没冲动行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短刃,脑海中反复回想探子说的“兽与兽斗、兽与人斗,还有人与人斗”,一个模糊的计划在他心中渐渐成型,只是这想法太过冒险,他暂时没说出口,只突兀抬目与狼筝对视一眼,眼神莫测,让帐内众人一时摸不透他的心思。

第250章

火罗国都城有着其他西域城邦一般无二的粗犷大气, 城墙在日光下泛着冷硬的青石光泽,不同的是,城门口的守卫腰间挂着的不是散着冷光的寒兵, 而是乍看之下瞧着同烧火棍无甚差别的物什。

“这就是火罗国的神器, 能于百步之外杀人。”

“嘶,听说火罗国正是凭此神兵扫荡了周遭国邦, 所到之处无人匹敌……”

声音虽小,一字一句却都被听在耳中,守卫挺起胸,趾高气昂扫视进城的人群。

雁萧关混在进城的人群中, 粗布衣衫上沾着戈壁的尘土, 脸上几道浅疤掩去了原本的清俊,活像个走投无路、靠力气讨生活的流浪者。他自然也听清了身旁细语,心中微震, 百步之外,倭人手中火器伤人距离不过数十步, 若倭人的火器果真来自火罗国, 那便是火罗国私下藏了一手。

若他们真当以倭人手中火器为准,日后兵戈相见, 定然会遭当头棒喝, 轻则损兵残将,重则国破家亡。想到此, 雁萧关心中一凛,幸亏明几许历来追求尽善尽美,早早决定改良火器威力,现下赢州王府的火器虽不好说比火罗国的威力更强,起码就射程而言, 两边是势均力敌。

不远处的商队旁,狼筝身着绣着兽纹的异域长袍,身后跟着几个扮作伙计的狼山精锐,马车上堆着捆好的皮毛与香料。来之前,他们已商议好,狼筝在明,以西域商人的身份进城,一方面打探火罗国都城的布防与火器工坊的位置,另一方面吸引守卫的注意力。雁萧关在暗,借着斗兽场招募斗兽人的机会潜入,近距离寻找倘风的下落。

狼山之狼全为圣狼,人类没资格为圣狼起名,狼山的所有狼在狼山人口中全被称为圣狼。

倘风,雁萧关幼时为哺育他长大的母狼起的名字,不过,只是他和陆从南这般称呼它,毕竟母狼乃是狼山圣狼,生于斯,长于斯,不过机缘巧合去了一趟大梁天都,而他只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幸蒙它相救,为它起名,还在狼山人面前以此称呼圣狼,未免越殂代疱。

至于私下,雁萧关却是自由的,想怎么称呼怎么称呼。

“记住联络暗号,若有危险,就让你的人在城西的树下挂一块染血的兽皮。”狼筝趁着整理马车上皮毛的间隙,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对雁萧关说。

雁萧关微微点头,跟着人流缓缓走向城门,身后狼筝的目光如同实质,一直落在他的背影上,直到他消失在进城的队伍里。

城门守卫对过往行人的盘问并不多,只扫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结实的身形,便挥挥手放他进城。

穿过城门,城内的景象豁然开朗,宽阔的街道两旁摆满了摊位,贩卖香料、水果与手工艺品的商贩吆喝着,穿着异域服饰的行人来来往往,偶尔能看到火罗国士兵巡逻,手中火器毫不遮掩,甚至是有意地展示于众人眼前。

来往所见,但凡是火罗国士兵,人人手拿火器。即使是在人人高壮的西域,雁萧关高大的身形亦未泯然与众人,他隐在人群后,一双利眼从乌压压的头顶上越过,眼神落在士兵手中火器上,久久未收回。

他的举动并未引来士兵关注,毕竟街上行人之中,十有八九俱是如此,剩下之人不是火罗国人,便是久居于火罗国。

狼筝一众亦是如此,只是他们面上还带着为遮掩完全的惊骇,远远看了一眼转身离开的雁萧关,狼筝心下止不住后怕,幸亏对方阻止了他们贸然进攻的打算,不然,他们不止不能救出圣狼,自己都会葬身于此,枉送性命。

雁萧关已不在主街,他在街巷间穿梭,很快,他找到了一名黑市贩子,他自小混迹市井,想要寻什么人,简直不费吹飞之力。几句交谈,他顺着黑市贩子的指引,往城中斗兽场走去。沿途的喧嚣与热闹他全然没放在心上,只默默记下街道的布局与守卫的位置。

这些信息,或许之后能帮上他的忙。

约莫走了半个时辰,一座巨大的圆形石制建筑出现在眼前,正是斗兽场。外墙高达十余丈,墙上刻着狰狞的兽首图案,张着血盆大口,仿佛要将人吞噬。

远远就能听到场内传来的嘶吼声与观众的欢呼声,声音混杂在一起,透着一股野蛮与残酷。

斗兽场门口围着不少人,有的是来看热闹的观众,有的是和雁萧关一样,走投无路之下投身斗兽场当斗兽人的流浪者。

雁萧关深吸一口气,混进人群中,跟着队伍往入口旁的一道小门处走。

小门处站着一个满脸横肉的管事,手里拿着名册,正逐个登记。轮到雁萧关时,管事见他并非西域人模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粗声问道,“叫什么名字?以前打过斗兽吗?”

“阿厉,没正经打过,但力气大,能对付野兽。”雁萧关平静说道,眼神却透着一股狠厉倔强。

管事嗤笑一声,指了指旁边一个临时搭起的围栏,“进去试试,里面有头饿了两天的狼,能活下来,就给你登记。”

雁萧关没犹豫,迈步走进围栏。

围栏里的狼看到他,立刻龇着牙,发出低沉的嘶吼,一双眼睛猩红,显然是饿极了。它几乎是在雁萧关刚站定的同时便扑过来,速度极快。

雁萧关早有准备,侧身避开,同时弯腰捡起地上一根粗木棍,趁着狼扑空的间隙,用木棍狠狠敲在狼的后腿上。

狼痛得嗷叫一声,踉跄着摔倒在地。

雁萧关没给它反应的机会,上前一步,用木棍抵住狼的脖颈,力道控制得刚好,既让狼无法挣扎,又没伤它性命。

“喝,动作好快。”有看热闹的人叹服。

围栏外的管事见了,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点了点头,“不错,有点本事。”

他拿出名册,在上面记下“阿厉”的名字,又递给雁萧关一块铁牌,“拿着这个,去后面等着安排第一场斗兽,赢了自有你好处,若是输了……”

他将雁萧关从上到下仔细看了一圈,“看你这模样,该是能填饱场中野兽的饿腹。”

说完,他大笑出声。

雁萧关接过铁牌,居高临下扫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管事笑声戛然而止,冷哼一声,“记住,赢了十场后,才有出斗兽场的资格。”

不然,就一直为斗兽场卖命吧。

雁萧关点点头,跟着人往斗兽场后方走去,穿过喧闹的观众席下方通道,空气中的血腥味与兽腥味越来越浓。

通道尽头是一排简陋的石屋,每个石屋里都或坐或站着一个斗兽人。

领路人将雁萧关带到其中一个空着的石屋前,打开门,粗声道,“进去待着,别乱跑,不然打断你的腿。”

说罢,“哐当”一声锁上门,转身离开。

雁萧关走近石屋,石屋面积不大,五步大小,里侧有一石床,只可供单人躺卧,翻个身都能掉下地。床上一枕一毯,走过去提起一看,脏兮兮的满是尘灰。

石床旁还有一方石桌,寻常凳子大小,上面放着一壶一杯,壶中有水。

放下水壶,雁萧关靠在冰冷的石壁上,看着门外巡逻的守卫,心中却异常平静。他成功潜入了斗兽场,接下来,就是想办法打探倘风的消息。

他不知道倘风被关在哪处,也不知道它明天会不会被推上斗兽台,他只能等。他闭上眼睛,他总要把倘风斗兽场里救出去。

再掀开眼,雁萧关不动声色记下守卫巡逻时间,日落时分,有人送来了饭食,用过简陋的晚食后,他躺在石床上闭眼入睡,他四周,所有斗兽人俱抓紧时间安睡恢复体力,为下一场斗兽做准备。

夜深人静,通路守卫换班的间隙,雁萧关睁眼,猎豹一般轻巧的脚步落在地上,雁萧关走到门前,从袖口夹层摸出细铁丝,屏住呼吸用铁丝轻拨锁芯,片刻后“咔嗒”轻响,门开了条缝。

确认守卫走远,他迅速溜出石屋,贴着墙壁往深处摸去,走进斗兽场深处,脚下石板路渐趋潮湿,越往内走,兽腥气越浓重。

他顺着通路逐个区域查探,连角落堆放杂物的小隔间都没放过,终于,他眼前空间骤然开阔,他才发现自己所处之地颇为庞大,抬头一看,无数铁笼如密集石柱般从石板地垒至石拱顶,仅留一米多宽的通路供人穿行。

通路两侧铁笼里,关着各类凶猛野兽,皮毛杂乱的荒原巨狼趴在笼中低咽,长着獠牙的铁甲野猪不停歇地撞向铁笼,发出“哐当”巨响,还有翅膀被铁链拴住的巨型猛禽,羽毛沾着干涸血迹,眼中满是凶光。

雁萧关心中一振,立即一个个铁笼看过去,可翻遍整个空间所有关着猛兽的铁笼,他始终没见到倘风的身影。

雁萧关停下脚步,靠在阴影里思索,先前探子只说倘风被送进斗兽场,却没说具体关押位置。难不成,圣狼并未被关在这里,而是仍如最初那般,被单独囚在王宫深处的牢狱?

若真是如此,想要见倘风,他怕是得在这斗兽场多待几日,先站稳脚跟再说。

打定主意,雁萧关悄悄退回自己的石屋,重新锁好牢门,闭目养神等待次日的斗兽比试。

第二日午时,斗兽场人声鼎沸,观众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雁萧关作为新人,果不其然被安排了一场比赛,他被人带到场地中央,第一场比试的对手是一头壮硕的荒原狼。

随着号角声响起,荒原狼猛地扑向雁萧关,獠牙直逼他的喉咙。

雁萧关不慌不忙,侧身避开的同时,一记手刀劈在狼的脖颈处,荒原狼吃痛,发出一声哀嚎,转身再次扑来。

雁萧关灵活躲闪,几次近身缠斗后,抓住机会将其按在地上,直到荒原狼不再挣扎,才松开手。

观众席上响起一阵嘘声,夹杂着不满的议论,“怎么不杀了它?看着多不过瘾。”

雁萧关并未理会,只是平静地走下场地。

接下来几日,雁萧关接连参加比试,无论是与兽斗还是与人斗,他都应对得游刃有余。

与铁甲野猪斗时,他避开野猪的冲撞,用铁链缠住野猪的腿,使其失去平衡,与人斗时,他招式利落,总能在几招内将对手打得失去反手之力。

只是无论对手是人是兽,他从不下杀手,让被血腥养大了胃口的观众又是喜爱又是不瞒。

喜爱他次次胜利,让每每押注他胜利的赌徒,皆会赢得赌注。不瞒他心慈手软,斗兽场上,血腥的厮杀,濒死的嘶吼,失败者血肉模糊的惨状,才是观众喜闻乐见的景象。

他们挤在看台的各个角落,眼神炽热地盯着场中,有人为猛兽撕碎对手而高声喝彩,有人因鲜血溅到围栏而兴奋尖叫,连空气中弥漫的浓重血腥味,都似成了点燃狂热的燃料,唯有极致的暴力与生死博弈,才能填满他们对刺激的渴望。

几日下来,雁萧关成了斗兽场的“连胜将军”,每场比试虽都能吸引不少观众来看,其中还有不少少会光临斗兽场的女子,个个看着他,两眼冒光。但也有观众不满他的做法,台上时常传来“杀了他”“废物”的叫嚣,让人又爱又恨。

可雁萧关始终不为所动,他来斗兽场是为了救倘风,而非沾染不必要的杀戮。

这段时日,他借着参加比试的机会,又将斗兽场里里外外查探了数遍,却依旧没见到倘风的踪影。

而他心中亦有计较,斗兽场只要还会安排他比试,他就能一直剩下去,如此一来,迟早会让他与圣狼相斗。

或是看不惯他不杀人的做派,想借倘风之手逼他动真格,又或许是想借“常胜将军”与“圣狼”的对决,制造更大的噱头。

而在斗兽场之外,狼筝等人扮成贩卖皮毛的商人,在火罗国都城活动。他们也去过几次斗兽场,每次都能看到雁萧关在场上比试,却始终没见到圣狼的身影。

通过暗中打探,他们从一个负责喂养猛兽的杂役口中得知,圣狼上次与一头野熊相斗,虽赢了比试,却受了不轻的伤,如今正在养伤,等伤养好后,自然会再次上场。

这日,狼筝几人又来到斗兽场,刚找好位置坐下,便听到周围观众在议论,“你说这‘连胜将军’到底有多厉害?连黑斧都打不过他。”

黑斧是雁萧关来之前,斗兽场最厉害的斗兽人,鲜有败绩,只在一月前败给狼山圣狼,虽败却凭自身实力,拼着手臂骨断肉裂的代价狼口逃生。

“厉害是厉害,就是太仁慈了,没意思。我还是想看圣狼,上次圣狼一口咬断野熊的脖子,那才叫痛快。”

另一个观众接话道,“我听说圣狼快养好了,到时候要是安排圣狼和他斗一场,你说谁能赢?一个是从不失手的斗兽人,一个是斗兽场的兽王,这要是打起来,肯定精彩。”

周围的观众纷纷附和,都盼着能早日看到这场巅峰对决。

狼筝狠皱着眉,心中一紧,她既盼着这场比试能早日到来,让雁萧关有机会见到圣狼,又担心比试真的发生,雁萧关和圣狼会陷入危险。

而此时,雁萧关刚结束一场比试,他面上有一道血迹,被守卫恭恭敬敬请回石屋。他现下住的石屋比一开始的打了五倍不止,屋中一应日常所需之物应有尽有。

有上衣下裙的侍女送上干净的布巾,袒露的水蛇腰诱人抚摸,一双美目勾人摄魄,含情脉脉地盯着雁萧关。

雁萧关视而不见,擦净脸后,又将手拭净,他将布巾扔回侍女手中,俨然是不解风情的木头人一个——

作者有话说:今天也加班,但我摸鱼提前写出来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