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李盛喝完水,顺着墙边的树爬回墙头上,舔了舔嘴巴最后看了一眼那边的孙姑娘,便跃下去跑掉了。
后面几天李盛还来了孙家好几次,就蹲在外面的大树上看着,越来越喜欢孙姑娘。
孙姑娘名字叫孙念,生得鹅蛋脸,眉目温婉望之可亲,一双眼睛尤其灵动,经常在廊下看书做绣活儿,春日里还收了院子里的花瓣要用蜜渍起来好好地留着以后做点心馅儿,是个懂生活且性子好的姑娘。
李盛还见过有年纪相仿的官家小姐过来找孙姐姐要花样子讨新鲜点心食谱,孙姑娘人缘儿很不错,社交本领也满点,那天来了四五个女孩子,还有带着家里小妹妹来玩的。
孙念姑娘也不过十几岁,接人待物大方和气,作为主家,把几个手帕交小姐妹照顾得妥妥当当,还记得一个枚红色衣裙的姑娘脾胃弱喝不得茶,特地要了杏仁牛乳茶来给她。
有天傍晚,李盛要走的时候进来个身穿墨蓝色裙衫的妇人,对着孙姑娘口称妹妹,很是亲近地拉着她的手出去看衣料子,回来的时候后面的丫鬟都抱不少布料,姑嫂两人坐下叙话,还尝了孙姑娘自己熬的果子酱。
李盛蹲在树上扒拉着资料,孙交有记载的儿子有两个,孙元是长兄,在正德九年就考中了进士,如今想来,应该是在外为官宦海沉浮,孙京为官时名声很不错,官书评价他谨慎忠厚,有其父风范;
还有个儿子孙京,年岁比较小。
这个妇人应该是长兄孙京的妻子,看着小腹微微突起,想来是身怀有孕不曾随丈夫就任。
孙家的后代直到清朝时期尚且有不少考举为官的,可见家风清正,子孙上进。
李盛看着孙姑娘眼睛里都要放光,老爹曾任一部尚书朝野中同年后辈无算;下面两个兄弟也是学业有成家族后继有人;她自己也是饱读诗书敦亲善友,又会照顾人,而且,还很会搞美食的样子!那个牛乳茶看起来就好香好香!想喝!
说起这个李盛就不由得踩了踩爪爪,上辈子是匹马只能吃素,错过多少好吃的!
当然了,二凤对他是绝顶的好,进贡上来的瓜自己舍不得也要给爱马尝一尝,但是,他已经好久吃不到肉肉了!想吃荤的!也因为这个原因,在张景明那里蹲守的时候,他才忍不住偷吃了那么多肉。
一天下午,他正畅想着自己的美好生活,就听见系统的警报声——武宗朱厚照去世,杨廷和拟定了继承人,即将明发中旨!
李盛立马弹射起步,四只毛爪爪脚不沾地地冲回兴王府。
“我的出场仪式准备好了吗?”李盛深知第一面对人的冲击力是最大的,故而,他再次背上高利贷,准备了自己在兴王府跟自己未来铲屎官的见面会。
这一日的天气本来就有点多云,天上阴阴的,随着系统应声,兴王府所在的一方区域,微风渐起,随着阴云积压,风也渐渐地大起来。
李盛冲回兴王府的时候,天边的云一层层地压下来,浓重得像是下一刻就要落下大雨。
李盛站在朱厚熜书房外的树上,看着门廊下张景明和袁宗皋的身影,慢慢喘匀了气儿,把自己的毛毛打理好,系统那边一直在实时播报。
武宗遗诏由杨廷和拟定——“朕疾弥留,储嗣未建。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尊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圣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奉祀宗庙,君临天下。”
象征着皇权的大印盖在了明黄色圣旨上,李盛当即精神一震。
朱厚熜正站在廊下望着天色,看着院子里的太监们把东西收拾起来,面上不现,但他心里实在是焦灼不安,大事当前,兴王府上下都怀着一种隐秘的希望,但这种事,又不能明说出口,但不说,又不免憋闷,朱厚熜日夜悬心。
昨夜他梦中见了一番异像,大中午的天色竟一片白,不免有些犹豫。
今天早上就私下里问起自己的侍读钱定,钱定也是敢说,直言道:“殿下本就是板上钉钉的兴王,而今王上添白,可谓是大吉之赵!”
朱厚熜一听这话,心头不免松快两分,但是这份好心情还没持续一天,半下午的就乌云盖日,黑压压地沉下来,这岂不是与昨日梦中相反?他的眉头皱起来。
谁知就在他心头憋闷的时候,沉密的乌云间竟泄出一线金光,太阳光倏然而至,这一线光又尤其刺目,院子里的人都不由得闭了闭眼睛。
只听得“喵呜”一声叫,树上仿佛跃下来一团什么东西,随后天色忽然就大亮了,方才还压得人心理憋闷的黑云竟都散去了,太阳光散漫地照下来,端的是风轻云净碧空万里。
“殿下!看这猫!”随着身旁人的惊呼,朱厚熜的目光也被院子中庭蹲着的一只大黄猫吸引了,随即就转不开眼。
李盛之前在人前,都是露一面就跑了,在孙家也是在树阴凉里,黄毛毛看起来有些暗沉,没这么显眼。
它这还是第一次大喇喇地站在空地里,任人打量,这金黄的毛毛颜色在阳光的映衬下就更不一般了。
就连朱厚熜,无论是作为藩王,还是藩王世子,都是没资格用金黄色仪仗袍服的。
李盛见他愣住,甩了甩尾巴走上来,挨近了朱厚熜蹭了一圈,然后退后两步,一个起跃就冲着人怀里跳上来了。
朱厚熜下意识地接住,怀里沉甸甸毛茸茸的一大坨,他不自觉地就把手放在了大猫猫背上——这顺滑的毛毛摸起来还是很有手感的!
看着铲屎官愣愣的,李盛抬起爪子在他眼前晃晃——被天象吓傻了?本猫猫这么努力,你怎么不给反应啊?!
日月星辰,雷霆雪雨,现在刚才十四岁的朱厚熜,对此还是心怀敬畏的,这会儿他缓过神来,虽然不知道这猫是哪里冒出来的,但是潜意识里也明白,这猫只怕不寻常,不然,那一线光怎么就刚好落在猫身上,怎么这猫一出现,黑云就刚好都散去了?
有了这个心态,他抱着猫就很小心,看着猫咪的爪子在眼前挥来挥去,他的眼睛也跟着动了动,忽然,他发觉这猫爪肉垫上有印记啊!
朱厚熜抱着猫把两位长史叫过来看:“袁师傅,你看这猫儿爪子上竟有个红色的圆印。”
李盛转了转耳朵,我的天你终于注意到这儿了!
他很配合地把另一只爪子也抬起来给朱厚熜看,这一看,朱厚熜呼吸都急促起来。
“这!——”
“殿下?”旁边的袁宗皋和张景明听到自己家世子的惊叫声,都看过来,眼神中有些担忧。
看着满院子的人,朱厚熜咽了咽唾沫,努力平复下来,端着平常无事的脸色,一只手抱着猫,一只手把猫儿那两只爪子都擎住握在手心里:“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两位师傅随我进来吧,黄锦,你在外面亲自守着。”
黄锦是圆圆的一张小胖脸,这会儿对上小主子的目光,狠狠地点了两下头,世子要他守着,一定是要跟两位大人说正事了。
到了屋子里,李盛一翻身从朱厚熜怀里跳出来,这个铲屎官好像没啥经验的样子,抱得一点儿都不舒服,还抓着他的两只前爪,他的毛毛都蹭乱了!
可以说,被二凤宠了几十年后,李盛不自觉就有了那种骄矜感,而这种高高在上看不起尔等凡人的目光和姿态,在猫的身上更是显露到了十分。
李盛跳下来之后就在书房溜达了两步,然后很不见外地跳上了当中的大书桌,把旁边的一摞纸不客气地推开,自己蹲在那里,大眼睛盯着眼前的三个人。
进了屋子里,光照就没那么好了,李盛的眼瞳从一条细线变圆,如果说毛色金黄,已经昭示了不凡,那这一双明黄色猫瞳,几乎让眼前的三个人心跳都快起来。
“这猫不凡。”张景明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来那日来过自己家的猫。
袁宗皋的声音有些滞涩,说话也不是特别连贯了:“殿下,这猫,方才天象异变”
“这一双猫瞳,我从未见过这样颜色的。”明黄色啊!
朱厚熜定了定神,走近了猫儿,一边叫着两人过来,一边试图抱起它来给两人看看猫咪爪垫。
李盛很配合,往书桌上一趴,两只肉垫便举到了他们面前。
左爪圆日,右爪弯月,这配置,把三个人看得连话音儿都没了,大明不就是左日右月?值此风云际会皇位交替之时,这种活体祥瑞的出现,对于三人的冲击力不吝于日食这种天象,甚至还更有震撼感,日食可不止出现过一次,但是史书记载,何曾有过这样的祥瑞现世?!他们家世子何其有幸?!
屋子里安静得不得了,直到李盛觉得举着前爪有点累,喵呜一声把爪爪收回来蜷在了身下,只用一双明黄色的圆眼睛看着他们。
袁宗皋的声音压得低低的,但其中的颤音也说明了他的激动:“殿下,此乃大吉之兆啊!”
朱厚熜这一天心绪起伏,这会儿又见了猫,不免有些心神激荡,他扶住桌子,在旁边坐下,目光和两位长史对上,面上都是毫不遮掩的喜意。
他伸出手摸摸大猫咪,李盛转过头来很亲近地蹭了蹭他,用猫猫头顶了顶他的手心:你好啊铲屎官,未来的几十年,将由本猫猫督促你做个好皇帝,你要勤于国事,做个大明的中兴明君!
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李盛的毛爪爪张开,露出雪亮亮的五个小尖钩冲着朱厚熜挥了挥——你最好不要再搞什么炼丹崇道,否则的话,哼哼!
第102章
李盛自觉很凶猛地挥爪子震慑一下铲屎官,但是他现在正趴着,整只猫软绵绵胖乎乎,就算做出再凶恶的样子来,在眼前的三人看来,也是凶萌。
朱厚熜非但没有感受到猫猫的警告,反而有些惊喜地握住了猫爪爪——猫猫好亲近他!
他越看这弯月形状的红印记就越喜欢,忍不住用手指头捏了捏,肉嘟嘟的。
李盛伸出后爪抵在朱厚熜的袖子上,用力把爪子拽出来。
咱俩刚认识啊,还没那么熟,小朱,你有点冒昧,知不知道猫猫的肉垫缝缝是很敏感碰到会痒痒的!
李盛瞪了他一眼,不太高兴地把耳朵往后面撇了撇——装凶没成功反被撸,不开心。
三人围在书桌前看着这只大黄猫猫很是骄横地伸出爪子把旁边的砚台推开,左右看了看,把旁边的一块软布叼过来垫在身下,然后就大摇大摆地趴下睡了——铲屎官名分已定,他能好好安心睡一觉了。
这姿态,倒好似兴王府是它家一样,自在得很呢。
旁边的张景明和袁宗皋有些遗憾——猫眼睛一闭上,把两只爪子也缩起来了,他们还想再看看呢!
袁宗皋从心底松出一口气来,他也是六十岁的人了,虽说比张景明硬朗些,但事涉皇位,也是费心劳神不得清闲。
今日这番景象,便是在史书上,又何曾见过?可见他们他们世子必然是至尊之人了。
三人挪到外边,有小太监端上茶点来。
外面黄锦还在兢兢业业地看着门,那送点心的太监出来后便抹一把汗,这几天书房里的气氛越来越压抑,两位大人也老是肃着一张脸,他进去送东西恨不得踮着脚走路。
看见黄锦在门口,张佐收起茶托盘夹在胳膊底下,凑过去偷偷跟黄锦咬耳朵:“咱们世子,今天倒是有个笑模样了,这几天可把弟弟我吓得够呛。”
黄锦瞥了他一眼没说话,故去的兴王久在宫闱,小时候便看着万贵妃身边的大太监仗着主子受宠,自己也嚣张,后来就藩,又眼看着长兄弘治帝对太监失之宽疏,到了他的独子朱厚照即位,对太监更是听之信之,格外放纵,致使太监为恶朝野,当年武宗最信重的大太监刘瑾过寿,竟要朝中官员跪拜敬贺,简直荒唐!
既然心存不满,待到自家在安陆做了主,朱佑杬便着意教诲儿子,因此,朱厚熜待太监们也是严格约束,若有不法之举,从不宽贷。
兴王府中规矩严,太监们也都谨言慎行不敢逾越,王佐向来嘴严,今天能说这一句,也是最近绷得太紧的缘故。
黄锦望了一眼屋子里,身为兴王府世子身边最亲近的大伴当,首要就是忠心懂事。
什么叫懂事呢?殿下没说的事他就得当个傻子不知道,殿下想让他明白的,一个眼风过来就得知道干嘛。
今天,他心里也明白,那只大黄猫只怕不一般,殿下那会儿脸色都变了,两位长史在里面说话,居然能隐约听见笑声,他脸色不变,但也是虚虚地吐出一口气来。
自从二月里皇帝病重,他们很久没这么松快了。
里面张景明提起自己前阵子半夜病重,自家小厮被猫爪子拍醒去救自己的事,当时不明白,但今天跟那大黄猫一对上眼,他忽然就确定了——那日的猫,就是这只!
如此这般一说,朱厚熜还没说什么,旁边的袁宗皋先羡慕上了——这猫神异至此,说不得便是灵兽了,一心投奔他们世子就罢了,竟连张景明都这样关注,知道他有此一劫,还专门去叫人救命,都是兴王府长史一般无二,他老袁怎么就没这个福分呢?!
他这么想,也这么说了,张景明也很有些自得,这会儿看着老伙计羡慕得两只眼睛都在冒光,闻言赶忙劝慰他:“我这身子骨不好才病了一场,袁长史你康健着呢,兴许那猫也去你那看过,见你没事就走了。”
这样一想,袁宗皋心里才平衡一点,决定回府就问问家人有没有见过一只大黄猫。
朱厚熜听张景明说起黄猫晚上去看护他的事,心上更喜欢,他想着,这猫儿去过张师傅那里,却不曾留下,而最终还是来找我,可见一心向着我来,真是衷心一意为我呢。
朱厚熜这个人是极为聪明的,论政治权谋,城府心机,在大明这么多皇帝中也是排的上号,在位期间,就像是置身局外的存在一样,近乎冷酷地看着朝中党争、派系、官宦、亲故,你方唱罢我登场,纷纷杂杂事不休,他明白一切,但却毫不关心,或者说,他关心过,但后来却不管了,任由洪水滔天,我只管自家清闲。
但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自己放在心上的人,那也是真好,对祖母、母亲、故去的父亲,以及两个姐姐,在大礼仪之争中首先站出来支持自己的张骢等人,都多有宽容优待。
这时候,他还没有坐上皇位,还没有被权位争斗冷了心,又正是在这样朝局飘摇的时候,李盛以一种无法想象的方式跳进了他的世界,稳住了他的心,这样的冲击,使得这只大黄猫,在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里,在朱厚熜心里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一个位置。
这会儿他看着里间趴着的猫猫,怎么看怎么好看啊,那明黄色瞳孔真实尊贵耀眼,两只肉爪爪也是锋锐霸气。
几个人说了一会儿话,眼看着天要黑了,张景明便要告辞,他最近痊愈了大半,但毕竟年岁已高,骤然发了一场高热,最近也觉得精力不济,仍要吃药将养,还要多休息。
他一动,就听见了里面猫睡醒了伸懒腰的微弱声响,李盛甩了甩自己的毛毛,跳下来跑到张景明脚边,打算跟着回去——他当初偷吃了不少东西,不知道当时的管事又没有挨罚,他这么光明磊落的一只猫猫,得回去还人清白啊!
于是,在袁宗皋有些哀怨的目光里,李盛蹭蹭朱厚熜的袍子边,然后跳上了张景明的轿子。
进了张府,李盛那是熟门熟路啊,在前面一路直直地跑向了厨房。
等到张景明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大黄猫正待在厨房门口摇尾巴,似乎在等他,一见他过来,立刻跳进了厨房,用自己精湛的演技还原了一下他当时是怎么偷吃的。
这会儿天色暗,李盛的猫瞳颜色在烛光的映衬下倒不是很显眼,至于爪垫的印记,就更看不清了,于是他很放心地开始了。
吃鱼就吃中间肚子上刺少肉嫩的部分,先上去把竹编的盖子掀开,然后一爪子按住鱼肚子部分的白肉往外拉,张家厨房里现成的鱼都是从肚子那里破开的,于是李盛就很顺利的用爪子把整块鱼腹肉扒拉下来吃掉了。
然后是鸡腿,简单,两只前爪保住鸡大腿,后爪踹着按住,一拽就下来了嘛,张景明岁数大了,这鸡也做得软烂,很好脱骨的。
至于花草,李盛实际演练了一下怎样先把土挠松,然后用两只前爪把小花拔起来,然后扔出去,再把草帽放进去卧倒睡觉。
都演示完一遍后,李盛蹲在草帽上,目光炯炯地看着张景明和他旁边的管家。
——当事猫在受害者面前重新演示了一遍犯罪过程,且毫不羞愧,其情节之恶劣,态度之狂妄,简直是嚣张到了极点!
第103章
在李盛大摇大摆上屋子里扒拉鱼肉吃的时候,管家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之前厨房里遭了猫,那被祸害的鱼就是这样的,刺最少的鱼肚子都被吃掉了,就剩下鱼头鱼尾孤零零地扔在那里。
到了后面跟着自家老爷出来,看着这大黄猫把花株拽出来自己卧上去,张景明算是明白自己那株宝贝花是怎么没的了,原来是丧于猫爪之下。
黄色的大猫咪蹲在花盆里有恃无恐地看着他们,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有闲心伸出爪子把旁边的一朵花扒拉过来闻一闻,被花粉呛到扭过头打了个喷嚏,毛耳朵都跟着抖了抖。
张景明哭笑不得,赶紧上前把猫抱起来,这猫倒是不反抗,乖乖由着他抱了,趴在他肩头探出来一只猫猫头来冲着身后的管家很软地叫了一声。
李盛:前阵子给人家工作添麻烦了,今天总算是解释清楚了!
管家放下心来,上前来想问问是怎么回事,他们老爷要收养这猫?
看见他探头探脑,张景明解答了他的疑惑:“这是咱们世子殿下的猫。”
管家的表情立马就不一样了,哦,咱们世子的猫啊!怪不得这么聪明,还会用两只爪子抱着花拔出来,一看就不是普通猫猫!
李盛在张家府里玩了一会儿,看见那天被猫猫拳打了一顿的小厮还过去凑近了看看他的脸上,嗯,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李盛走的时候,张景明老爷子还在门口笑眯眯看着,旁边站着一个眼熟的太监——朱厚熜身边的内侍麦福,一路受命跟过来看护好大猫猫,还试图让他坐轿子回去,这猫可是他们世子爷的宝贝,大晚上的,再让人捉住可就坏事儿了。
但是猫猫好像不领情,轿子晃晃悠悠的,要不是来的时候累了他才不喜欢坐,李盛嫌弃地撇了一眼那青布小轿子,自己跳上墙头跑了。
回了兴王府,朱厚熜还没睡,正喝着一盏牛乳看书,李盛无视门口一堆侍女太监,大喇喇地跑进去一个起跃跳上了他的书桌,因为冲击力太大,茶盏都震了震。
闻着这香甜的气息,李盛忽然想起了奶茶,啊,他想喝!
于是大黄猫猫凑到那盏茶前面闻一闻,粉白的鼻子一动一动的,还舔嘴巴,一看就是想喝。
朱厚熜知道小猫刚生下来要喝奶,喝点牛乳应该是没问题的。
于是李盛获得了一杯牛乳,还放了糖,甜香味儿可真治愈啊,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杯子被放在地上了。
李盛不开心——当年二凤喂他吃东西都不会放地上的!就算是在军中营帐里,下面也会垫上些东西!
二凤都宝贝着我,小朱你不太懂事啊——小爷我为了那天的天象还贷款积分呢!
不过铲屎官刚上任,他不懂事的话也不要生气,我们当猫猫的,要宽容,要和气,要教育他就可以了!
——于是李盛盯着牛乳不动,瞪朱厚熜过来蹲下问他为什么不喝的时候瞪了他一眼,伸出前爪把杯子往外推表示不高兴,然后当着他的面跳上桌子去,把他那杯喝掉了,他回来的时候朱厚熜还在捧着杯子吹气,应该还没下嘴。
喝完后李盛舔舔嘴巴,顶着两只飞机耳,炸着毛,拖着一条大尾巴,不开心地把自己窝成一团在贵妃榻上盘起来睡觉了,朱厚熜过来试图摸摸他的尾巴,被大尾巴抽了一下子,一看就是生气了。
朱厚熜满头问号,他那一杯跟地上这杯是一样的啊!
但是,这位不愧是十几岁就能在朝廷站稳脚跟的顶级聪明人,脑子一琢磨就明白了,一拍脑门——是自己疏忽了!这猫既非凡物,怎么能以平常猫狗视之,平常祭神拜仙,哪怕是个地仙小神,都要正经摆供桌呢,这等灵兽,是断然不肯在地上吃东西的!
他老爹,故去的兴王也养过猫,他小时候见着猫就是在地下吃的,这才错了一步,眼看着大猫猫只是不高兴,却没有跑出去,他心里也放下些,自己仍旧坐下看书。
现下都三月了,这屋子里又缓和,那贵妃榻上铺着的还是最好的皮裘,李盛在上面睡着,很快就热了。
朱厚熜看一会儿书就往这边瞅一眼,果然,没一会儿就看见大黄猫把自己睡得四脚朝天起来。
朱厚熜再少年老成,也不过才十四岁,眼下没人,他的少年心性不免就露出来了些许,放下书,自己满满走过来看着猫猫。
平心而论,就算没有那爪垫上的印记,李盛现在的皮囊也足够优秀,是一只非常威风漂亮的金丝虎大猫猫,毛毛又长又软厚,金色的毛毛顺滑如丝绸,在烛光下尤其华丽。
朱厚熜伸出手摸了摸爪垫上的日月印记,有些焦躁的心重新安定下去——论血缘,论序列,他都是顺位第一,何况,还有这样祥瑞之兆,老天顾念他啊!明黄瞳,金黄毛,双爪日月并行,何等地神异!
脑子里想着事情,他手下不免有些没轻没重,李盛觉得肚皮上痒痒,用后爪踹了踹,觉得气息有些熟悉,于是迷迷糊糊地又伸出两只前爪抱住蹭了蹭。
朱厚熜的手被软毛一蹭,只觉得心尖儿都被轻轻挠了一把,嘴角不自觉弯了弯,旁边黄锦过来提醒主子该休息了,见此没出声,乖乖在旁边站着了。
“给猫儿放好食水,拿些乳酪和肉干来切成小块,多拿几种,看看猫儿喜欢哪一个。”黄锦答应着下去办事,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声提醒他们家世子,该歇着了,这可不早了。
“孤知道了,东西拿来放在桌子上,可别放地上。”他还叮嘱一句。
朱厚熜慢慢把自己的手从猫儿手里抽出来,看着猫猫翻了个身睡过去,自己悄悄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李盛就醒了,看见桌子上的肉干和奶酪,很有兴致地围着转了转,然后喝口水润一润,随后就挨个尝过来——嗯,这个干酪挺好吃的,奶味儿浓而且一点都不腥,这个肉干,吃着好像熏鱼啊,有嚼劲儿,适合磨牙!
这个肉也不错,挺像鸡腿肉的,这会儿都是走地鸡,这肉挺香,比老张家的好吃!
李盛尝了一个遍,也就差不多七八分饱了,这会儿太阳也出来了,嘴里嚼着吃的,晒着太阳,李盛惬意地眯了眯眼睛,啊,终于回到了舒适区!
李盛又吃了几块奶酪,那肉干有点咸,还是不要吃太多了。今天要吃饱一些,他还要过去看看孙姑娘呢,还有朱厚熜的母亲,兴王妃,他也没见过。
哎,猫猫真的很忙!
第104章
门还关着,李盛也不想自己费劲儿去推那个木头门,于是吃完早饭后,大黄猫跳到窗台上,伸出前爪把木头做的合扣推开,窗户展开,蹲到窗沿上呼吸了春日早晨略带潮湿的空气,随后就稳稳地四爪着地落在了地上。
这会儿院子里已经有仆从在洒扫浇花了,李盛路过的时候还挺好奇地看了一会儿,感觉这些人都有点困困的,不是很有精神,跟现代时候他大哥公司里早上来上班的员工们也差不多嘛,哎,无论是古代还是后世,打工人们都好辛苦啊,他还看见墙角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厮,正把下巴杵在扫帚顶上打瞌睡。
这会儿朱厚熜这些主子应该在吃饭,至于兴王府的打工人们,则是打扫完庭院才去轮班吃饭,这会儿饿着肚子干活儿,怪不得没劲儿。
李盛看了一会儿跑走了,金黄色的大毛团子没了影儿,大家才开始小声议论起来,昨天管事的都说了,这猫是他们世子爷养的,大家都挺好奇,最近兴王府气氛凝重,世子这是要养只狸奴放松一下心情?别说,这猫确实好看,这颜色一看就贵气,配得上他们世子皇家龙脉的身份!
讲道理,李盛可是猫猫哎!他刚出了院子就有人开始说话谈论,他还没走远,听得真真的,作为当事猫,他就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里面的声音虽然小,但是话音儿可还挺密。
有人说这只大黄猫是张长史送给世子的,理由是他昨天晚上看见世子身边的大伴当麦福从张家回来,然后那只猫猫就进了书房
有人说你那都是后来的事儿,他亲眼看见昨天乌云满天,乌云散了的时候猫儿出来了,世子爷觉得兆头好,才要养这猫的
还有人在书房外屋伺候,知道得多一些,高深莫测地摇摇头,说你们压根都没看到这件事的真相,世子爷干嘛在这时候养一只大黄猫?那可是通身金黄,你们再想想咱们世子的身份,我可听说了,皇城里的皇帝老爷生病了!这其中利害,你想,你细想。
但是这人说完又有点后怕,左右张望一下,管事的没来才松一口气,又找补一下说你们可别出去胡说啊。
李盛实在是好奇,于是又倒回去瞄了一眼,就看见刚才那个小厮也不瞌睡了,正听得两眼放光,旁边浇花的丫鬟也停了,廊下擦地的也不动地儿了,就在原地来回拿抹布磨,脚底下那一块都快让她抛光了。
听了一会儿,李盛看着那边管事的来了,大家又开始努力工作,一副勤劳本分的样子,这情景简直幻视后世工作间,再想想他们不久前还是一副要去梦中见周公的样子,李盛不禁感慨,果然,八卦是人类的原始本能和无上乐趣。
李盛左右看了看,顺着围墙旁边的一棵树就蹿了上去,都当猫了,谁还要走地上当然是走墙头屋顶啦!
大明朝所有藩王的王府格局都是一样的,前殿曰“承运”,中间圆殿,后殿为“存心”,除此之外,也有家庙、世子府、典膳所等,大小门楼46座
也就是说,兴王府可不是一般院子,它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宫殿,李盛现在要从世子府的书房,去后殿看一看朱厚熜的生身母亲,也就是兴王妃蒋氏。
兴王朱佑杬与妻子蒋氏的婚姻是长兄弘治帝做主,蒋氏是当时的中兵马司指挥史蒋敩长女,这样的家族出身,还是很有份量的。
中兵指挥司,听起来不太熟,但是,五城兵马司就耳熟能详了,五城兵马司,即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为负责京师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的衙门。
明代初置,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公安局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而蒋氏父亲呢,就是中区分局局长,已经是实权紧要部门。
蒋氏出身好,与丈夫也琴瑟和谐夫妻情深,如今国本不稳皇位飘摇,她在京城长大,深知宗法轮序之重,在心里也不由得有了些想法,心内焦灼,睡眠不安,用餐也不多,最近便消瘦了些许。
昨日天色阴沉又忽而转晴阳光普照,儿子身边的大伴当来说让她安心,到了晚间,朱厚熜便亲自过来跟母亲说了一回,这等神异场面,给蒋氏安了一半的心,但晚上仍是辗转反侧睡不安稳,于是,今天一大早,就派了身边的丫鬟来请儿子过去吃饭。
朱厚熜身子骨也不是特别好,这可能与家族遗传有关。
说来也是奇怪,当年成化皇帝的邵氏贵妃,也就是朱厚熜的亲祖母,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成化帝的次子兴王、三子岐王,封地都在湖北,六子雍王封地在湖南。
邵贵妃多子,但她的儿子们却并没有这份好运气,岐王在二十四岁便英年早逝,几年后,雍王也因病去世,两位亲王身体不好,去世时都没有儿子,根据大明律法,皇室不允许过继嗣子,无子则国除,于是封藩被撤除,灵柩回京安葬,妃妾宫眷一并回京安置。
兴王倒是还长寿些,但也不过才四十五岁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嫡亲父亲叔父们身体都不是特别强健,朱厚熜生下来后也多有三病九痛,按照后世的话说,就是总是处于亚健康状态。
因为这个原因,朱厚熜自己也一向上心,母亲蒋氏也很是顾念他的身体,两个小叔子都是无子早亡,亲眷们回了京城,既然没了当家做主的王爷,难道皇帝还会格外优待她们吗?夫婿早亡,身后又无子息,真是想想就觉得凄凉。
李盛到的时候,蒋氏正关心面前的儿子,看着儿子脸色好些了,她心里也安定了些。
“尝尝这粥,我让他们放了牛乳,又搁进去不少干果,金丝小枣养人呢,快多喝点。”
双手接过母亲递过来的粥碗,朱厚熜闻一闻:“果然香甜软糯。”
母子俩正吃着,就听见外面的好像有些喧哗声音,不多会儿,就看见一只金黄色的大猫猫大摇大摆地进来了,身后的大尾巴竖起来,毛毛又长又顺滑,映着太阳光,简直是行走的发光金团子。
蒋氏一见就喜欢,这猫真是威风贵气!
“这就是你昨日说的那猫?果然不凡。”蒋氏放下筷子,扭过头仔细看。
李盛一点都不见外,过来蹭了蹭朱厚熜的靴子,就向看看桌子上的吃食,正好蒋氏看过来了,于是大黄猫猫软软地叫了一声,退后一点,后腿发力,一个起跃就跳上了蒋氏的膝盖,还用毛茸茸的大尾巴勾住她的手腕蹭一蹭——卖萌嘛,小意思啦!
李盛在蒋氏怀里蹲好,就看向桌面,三样面点,两样热炒,两样凉菜,几样腌菜,还有一碟子清酱肉,除此之外就是一份汤点一份粥了。
大黄猫猫抬起头蹭蹭蒋氏的下巴:“喵呜~”他想吃那个清酱肉。
蒋氏看着大猫猫明黄色的猫瞳,欢喜无限,见猫猫叫起来,便轻轻抚一抚它的后背。
沟通失败,李盛转向朱厚熜,冲着他短促地叫了一声,然后目光转向那碟子肉。
铲屎官还是懂事儿的,李盛很快就吃上了,是在蒋氏怀里吃的,朱厚熜亲自拿了一个小碟子给他撕成小条端着给猫吃。
这举动看得下边丫鬟们一愣一愣的,夭寿了!他们世子爷亲自伺候猫去啦!
李盛倒是习以为常,嫌弃朱厚熜端得太靠后了够不着还伸爪子勾住他的袖口往前拽拽,怎么啦?一代英主二凤还喂过我呢,小爷我受得起!
朱厚熜看着自己被勾起丝的袖口,心说给猫儿剪指甲不知道行不行,想了一下自己先摇摇头,算了,这猫看起来是个闲不住的,若没了指甲,出去碰上别的猫,打架都打不过,还是留着吧,袖子可以补一补嘛。
吃完后李盛舔舔嘴巴,把朱厚熜的手腕一推表示不要了,自己跳下去冲着旁边角落里飘着碗莲的花盆跑过去,吧嗒吧嗒喝水,哟,还有小金鱼,李盛伸爪子进去捞了两下,惊得可怜小鱼们四散逃跑,他甩甩爪子走开了。
刚走了两步就又被抱起来,前爪被抓住,朱厚熜走到内间儿,给母亲看猫爪垫上的印记,左爪踏日,右爪印月,老实说,要不是如今这朝局,但凡朱厚照还能爬起来视朝,这猫都留不下兴王府,要送去都城献给皇帝——不然的话,你私藏如此祥瑞不上报,还自己养着,岂非不臣之举?
蒋氏也是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听儿子说,和亲眼看见,心理感受是不一样的,看了一会儿,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
李盛被握住前爪,无奈地抬头望着朱厚熜衣服上的纹样发呆,难道,以后每次都要被这样折腾一回吗?
他正在发呆,就忽然感觉身下不可描述之处被碰了碰,甚至还被捏了捏,当即挣扎起来把前爪拽出来一巴掌呼在朱厚熜的手上——大胆两脚兽,无礼!
朱厚熜只是告诉母亲这是只公猫,谁知道就挨了一下子,手背上立马红了一小片,还能隐约看见爪垫的梅花形状。
朱厚熜捂住手背无奈地看着眼前金黄色的大毛团子——脾气真大,现在知道那天张师傅身边人脸上的一片猫爪印子为什么那么清晰了,这劲儿真大啊!
李盛炸着毛,明黄色的大眼睛瞪圆了盯着他,很不开心的样子。
旁边的蒋氏过来顺毛,哎,这要是寻常猫儿,伤了她儿子,怎么也得训斥一下饿两顿,宠物怎么能伤主人呢?
但是这猫儿,看着那眼睛,想想那爪垫印记,她轻轻咳了一声,儿子也真是的,怎么还要捏,这等灵兽怎么能随便,这下挨揍了吧?
蒋氏抱着大猫猫哄,让人来给儿子的手背上药:“说起来,也不能老这么猫儿猫儿的叫,得起个名字啊。”
朱厚熜点头答应下来。
李盛被抱着回了书房,进了门就跳上了书桌。
朱厚熜自己磨墨,铺开一张白纸开始想。
李盛在旁边监工,看着纸上的“金元”“金曜”等字眼,想到历史上嘉靖给自己喜欢的一只雪白狮子猫起名叫“霜眉”,心说难道嘉靖起名儿是颜色系?
他绕过去开始在书桌上来回溜达,就看到了旁边朱厚熜练字的纸,最上面一张上似乎是抄录的一首诗
戈鋋清外垒,文物盛中朝。
圣祚山河固,宸章日月昭
李盛一爪子拍在那个“昭”字上,日月昭昭,正合了它的两个猫猫爪垫,岂不是正好?他喜欢这个字!
第105章
李盛那一爪子拍得桌面都微微颤了两下,朱厚熜自然有所察觉,目光顺着猫猫的手掌看过去,还好不是什么重要文书,抓烂了就抓烂了。
他知道这猫儿灵异,但也没想过猫儿还能给自己起名儿的,于是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
李盛撇了撇耳朵,哎,想念二凤,当年他们一人一马何等默契,他叫声低一分高一分,二凤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新任铲屎官还需要磨合啊。
李盛干脆伸出爪子,顺着边沿把“日月昭”那三个字挠下来,然后叼着去了朱厚熜旁边,旁边的小桌上有石青、藤黄、朱砂等颜料,李盛上去瞅瞅,伸爪子在朱砂上轻轻一蘸,“啪——”地一声按在了那个“昭”字上。
朱厚熜盯着那个字看了半天,又抬头看了看猫儿一副理所当然的骄横样子,握着毛笔的手顿了一下,这个名字,有点大。
昭者,明也,光也。
日为形,日为世间至尊;召为声,召乃贵者之权。
看着朱厚熜愣愣的,李盛晃了晃大尾巴,伸出左前爪在他眼前晃了晃——不用犹豫啦,来接你的使团都出发啦,你一个准皇帝,给本猫猫起这个名字没事的,赶紧着,小爷我还要去孙家呢!
朱厚熜放下毛笔,捏住那只毛爪爪,看着上面一轮红日的印记,轻轻叫一声:“昭昭。”
“喵呜!”李盛响亮得回应了一声。
自此,他在这个世界也有了自己的名字——昭昭。
李盛名字定了,决定放下心来出去玩,刚走出去两步就被抱回来,朱厚熜揽着猫猫头叫人。
“黄锦!”
黄锦推门进来,就听见世子爷吩咐:“去找母妃那里的芸香姐姐,她以前给妹妹做过绣着兴王府字样的小荷包,你问问还有没有,要是有,就都拿来。”
——昭昭老往外跑,他不放心啊,还是戴上个东西表示身份吧。
李盛看着太阳越升越高,过了两刻钟,黄锦用托盘捧了一盘子荷包进来。
李盛歪过头去看,有两个猫爪那么大,针线都很细致,荷包面上都绣了一个“兴”字,但都是用绣样拼起来的,有的是用柳叶,有的是用细长花瓣,只有一只很端正的就是普通绣字,黑色锦缎上是万字不到头暗纹,中间一个暗红色的“兴”字,很是端正。
朱厚熜拿起一个来看,当年妹妹出去玩,看到别人家小姐妹的荷包上有徽记,她也要,母妃就让最擅针线的大丫鬟芸香做了些哄孩子。
李盛想了想,戴上也行,他去找孙姑娘,早晚得告诉她来意,这个荷包就很合适。
那些花草的一看就像是女儿家的东西,还是要这个黑色吧,李盛伸长前爪把这一只勾过来,抬起头露出脖子示意朱厚熜给他戴上,还跑到屋外面的太平缸旁边看了看,嗯,这颜色有点不搭,算了,为了铲屎官的终身幸福,他就委屈一点吧,等以后朱厚熜上位,让他给做明黄色猫猫头形状的荷包!
李盛回过头冲着朱厚熜叫了一声告别,摇摇尾巴,蹿上了墙边的大树,随后便飞檐走壁地跑了,说起来,他上辈子因为在战场上多番征战,行动敏捷度是点满的。
他好歹也去过几次了,路走得很熟悉,一会儿就到了孙家,李盛在外面的大树上看着里面的孙姑娘正带着小丫鬟们描花样子,抬头看一看天色,决定一会儿就在孙家蹭一顿午饭好了。
“姐姐,那猫儿又来了!”一个仰着头晾晒手帕的小丫鬟指着墙头上笑道。
这猫来了几次,除了第一次来喝口水,都是远远地看着,今天倒是离得很近,看样子还跃跃欲试地想跳下来呢。
李盛打量了一下围墙高,这比兴王府的墙矮多了,他很轻松就跳了下来,稳稳落地。
“大姐儿你那天果然没说错,这猫果然是有人养的,你看今天脖子上还戴了个小荷包!”
孙念把手里的一张描完,看看时间,让丫鬟把东西都收起来,自己从廊下走到外面来看着这只大黄猫猫。
“这猫儿是跟咱们熟悉了,不怕了,才肯下来玩耍的吗?”
李盛站稳了,伸出后爪挠挠耳朵:是朱厚熜帝位已定,我才露出兴王府的身份,不然的话,若事有万一,他是宗室,总不会有事,你一个女孩子就不好过了。
孙念笑眯眯地蹲下,从旁边花坛里掰了一截花枝,在前面晃来晃去,希望把猫猫吸引过来。
花枝顶端有一朵黄色的重瓣小花,李盛抖抖毛走上前,前爪按住花枝,张嘴把小花的叶脉咬断了,然后走到孙念跟前,把花花送到了她手心里——哄女孩子嘛,他有经验!
孙念看着手心里那朵花,有些惊奇地抬头看着面前的猫儿——真是机灵!
但是很快,她就注意到了那双明黄色的猫瞳,手不禁握紧了,李盛看着她攥紧的拳头,安抚地拍一拍,然后挺起胸膛示意小荷包。
孙念定定神,把荷包托起来——一个很端正的“兴”字,边上是一圈双环纹。
“猫猫,你难道是兴王府的?”
李盛喵呜叫了一声,把肉爪垫在她手上拍一拍:猜对了!
嫂子曾经跟自己透露过,当年兴王与父亲孙交往来交好,曾有意为世子求娶孙家女,只是父亲婉拒了,兴王府离着这边可不近呢,又偏偏在这个时候,这是巧合,还是有人谋划?孙念不由得皱眉。
其实,当年孙交的犹豫也不无道理。
弘治帝的生母纪氏,是广西贺县土官的女儿,成化年间皇帝征讨广西部族,纪氏作为俘虏被送入后宫,长大后当了内库女史,宪宗偶然看到,觉得纪氏美貌灵巧,便有了一夕之幸。
这便有了弘治帝,但他生下来的时候,后宫中正是万贵妃独占恩宠,纪氏不敢声张,靠着宫中忠心的老太监张敏和废后吴氏照顾看护,慢慢长大,直到五岁才出宫认祖归宗,开蒙读书。
因为年幼时候缺衣少食,弘治帝很是瘦弱,且实录中记载“颅骨隆起,俨如龙形,寡言笑,慎举止”
且因为年少时总是躲藏着,母亲又早逝,性格也有些过于温软懦弱。
也因此,成化帝不是太中意这个长子兼太子,更喜欢健康聪明的次子,更曾有行废立之念,但是,朝中大臣诸多抗力——毕竟皇朝祖训,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怎能弃长子而立次子呢?
且当年春日星变,夏日地动,成化帝便也息了此念。
兴王是曾经被议储的皇子,孙交自己已经致仕且再无入世之心,与兴王往来倒是不怕什么,但是儿女亲家非同一般,女儿要是搅进去呢?他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宁可她嫁个聪颖懂礼的好儿郎,哪怕是平常些呢,父兄护着,好歹一辈子安安心心过日子。
李盛也想过这些事,但只要武宗遗旨一到,便是一锤定音再无更改,他希望的,就是在圣旨到之前,定下孙家女儿。
但是看着今天这样子,孙姑娘似乎不是很愿意啊,李盛有点麻爪。
看着眼前的猫猫有些慌张地看向她,孙念舒了一口气,伸出手摸摸猫猫头,无论是何等缘由,这种事情跟无辜的猫猫有什么关系呢?
它只是一只柔弱可爱的小猫猫啊!
柔弱可爱的李盛被孙念抱起来,嗯,好沉。
她把两只手臂又往上抬了抬,抱着猫咪去了父亲的书房。
孙交正在书房里听儿子讲学,听见外面通报说大姐儿过来了。
孙交从躺椅上直起身子,把手里的书交给儿子,便看见女儿抱着一只金黄色的大毛团子进来了。
“爹爹。”孙念抱着猫微微躬下身子行礼。
二哥孙京一脸的丧气,可见刚才是被老爹骂了一顿,正抱着书在架子旁边垂着脑袋。
“念儿,这猫是哪里来的?漂亮富贵得很哪!”
孙念抱了一路,累的手臂发酸,赶忙把猫儿放在旁边的桌上,喘匀了气儿这才把事情缘由讲了一遍,还把那绣着“兴”字样的荷包轻轻解下来给老父亲看。
孙念说话的时候,李盛就很乖地蹲在桌子上扮演一只乖巧猫猫,但脑子里却在想着,不都说明代女子裹脚吗?难道孙姑娘家人疼爱她,不曾遵循这等陋习?那可是太好了!
系统在耳边跟他解释:明代官宦人家女儿也裹脚,但并不是后面那种裹法儿,而是松快得多,而且明朝多从民间择选宫女,一旦登籍入内,便要改作宫中官样,使得宫女们能在御前大内奔波颠簸,明朝的裹脚是不影响行走的。
崇祯帝的田贵妃缠过脚后仍然能陪着皇帝骑射蹴鞠,“宫眷喜蹴鞠之戏,田贵妃风度安雅,众莫能及”,可见宫内女子们行走蹦跳乃至游戏都是不妨碍的,其当时情状便可见一斑了。
李盛听着就很高兴,这里的女孩子们不用受那个罪,真好啊。
猫猫一心情好,尾巴就晃起来,黄色的长毛大尾巴晃了两下,被孙姑娘捉住以手作梳,捋顺了毛毛——李盛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毛毛很多都乱糟糟的。
“念儿,你为何确定这一定是兴王府中出来的荷包?说不定是哪家女郎养的狸奴,那女郎名字里便有个‘兴’字呢?”
孙念摇摇头,拿过荷包来,走到窗台处,对着日光说给身边的两个大男人听:“看这暗绣纹样,再看这交织纹理,便可知不是一般官宦人家能用的,说不得便是御用,听闻去年年节上,皇爷还赐了兴王府锦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