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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应家商队

眼前坐着的三人正是白兴安前段时间才认识的“兄弟”, 其中为首的就是那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宋武,也是三人之中的大哥。

另一个丑陋的矮小男子,则是他的弟弟宋成, 至于最后一个瘦弱些的男人, 叫做邓陶,和这宋家两兄弟的关系很是不错,也算是结拜兄弟了。

他们这些人前不久才来到越城,一行数十人, 好像正是恰巧路过此处的商队,前头已经将货物卖完了,如今正好便在越城休整一段时日再准备回程。

白兴安便是在赌场中遇见了宋家兄弟,他们这些人前几日在场子里可是出尽了风头,一副完全不差钱的豪奢样子, 赌了好几天都没有停歇,赌的数目也不小。

并且即便这些人有时将身上的一大笔钱输光了, 他们也最多只是露出点暗恼神色, 却并不会气急败坏, 很是游刃有余,可见家底必然丰裕,不然不可能如此作态。

不过这时的白兴安其实也只是听说了有这样一伙人, 不过当时也只是听听便罢了, 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毕竟赌场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富得流油的在这儿豪掷千金,穷得讨饭的也要将讨饭的钱拿来赌钱, 根本不管自己其实已经瘦的跟皮包骨一样了。

这样的对比下,白兴安甚至都觉得自己其实还算不错了。

不过后来,倒是这对宋家兄弟先找上了他, 同他聊了起来,几人竟就这么投缘地成了兄弟。

而越了解,白兴安的心中就越是心潮澎湃,他原本只是以为这些人不过是寻常商队而已,至多稍微有钱了点。

但是他还真没想到,这些人似乎还是应家的商队,虽然仔细说来并不是主家那边的,算是分家,但是上头的人还是和主家沾亲带故的。

这么一说,白兴安的眼神顿时就亮了起来,其他人他不一定知道,但是应家他还是很清楚的。

这可是北边的大豪商啊,应家名下可有着不少产业,遍布各行各业,甚至就连商队都有几百支,这还仅仅只是主家商队的数量。

连他们这儿的小地方都听说过应家的名头,很多人都觉得应家这么有钱,估计连家里的瓦片都是金子做的,每天都要吃大老远运送过来的山珍海味,而且每一盘都只吃一口呢。

因此,这么一说之后,白兴安看着这几人的目光顿时就不同了,态度也霎时变得热络了许多。

这么相处下来,他们几人的关系也就变得更加好了,宋家兄弟看上去似乎也都是很豁达的性子,和白兴安直接称兄道弟的,并且完全不吝惜花钱,请客送礼都大方得很。

这样的态度就更让白兴安觉得不会有错了,只有豪商应家出来的人,才会有这样大的手笔。

宋大哥看起来有些凶悍又怎么了,走商队就是要这样的长相才能镇得住场子啊,不然的话怎么能让底下的人听话呢?

至于宋二弟看起来丑陋了些,那也不重要,男人要那么好看做什么呢,只要有本事有能力不就行了?其他的都是外物,不必放在心上。

而宋家兄弟也不知为何,对待白兴安的态度很是和善。

就连另一个邓兄弟,虽然模样有些贼眉鼠眼了些,但对他的态度同样很好,简直可以说是一见如故,还说白兄弟和他从前的一个朋友长得很像,因此他觉得这也实在是个缘分啊。

白兴安听了他的话,也没有多想,只以为自己真有些人格魅力,引得这几人觉得自己是个挺不错还有本事的人,因此这段时间以来还很是得意呢。

毕竟不是谁都能和应家的人攀上交情的,而且对方还是底下有一整支商队的大管事呢。

而就在前两天,那位应大哥便在一次酒席上,借着醉意向他吐露了自己关于弟弟的担忧,说他弟弟虽然长相丑了些,而且后来他弟弟因为某次押送货物的缘故,遇上了些意外情况,救了他这个哥哥,自己却成了个瘸子。

因而那些人家一见到他们兄弟的长相,就觉得他们俩不是好人,而他兄弟也不是愿意委屈自己的人,不愿选些长相普通的寻常女子,要选模样标志,长相漂亮些的妻子。

因此,这么些年来,他弟弟就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人选,他这个做哥哥的实在是为他感到伤心,他弟弟会蹉跎到如今,全都是他的过错啊。

一边喝着酒,宋武一边醉醺醺地说着,他弟弟如今年纪都这么大了,他也不想多强求了,只希望对方能早早成家,因此他决定只要女方愿意将女儿嫁过来,他可以直接让女方家人进他的商队,当个小管事也不过是件简单的事。

要是做得不错的话,他还能将人推荐上去,即便去不成应家主家,也能将他塞进分家里头。

要知道,即便只是个小管事,但是只要是应家的人,手里可都不会缺钱呢,赚钱这种事简单的很。

这样的话,也算是他拉拔了亲家一回,两家日后毕竟是亲家嘛,这可是一荣俱荣的好事,他也不是个什么小气的人。

听了宋武的这番话,当时在一旁其实只喝得半醉的白兴安,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他的心里一时间激动得很,毕竟虽然这段时间他和这几人相处得还算不错,但是他们毕竟只是在这里暂时停留一段时间,过不久就要离开的。

那时候,就算是他和人家关系处得再好,等人走了,也对他没什么帮助啊。

但是若是真的成了亲家的话,那就不同了,他甚至能借着这个机会直接进入应家的商队,那到时候难道他还会缺钱嘛?

白兴安早就对如今的情况很不满意了,自从他将家里的钱财输得七七八八之后,他也不能像是最开始那样自在地拿钱去赌了,只能回家从亲娘或者妻子那里扣点钱出来。

和从前那样挥霍无度的情况相比,这简直太让他难受了。

而且从前他有钱时,身边还总有人会上前捧着他,想从他手里漏出一星半点的钱来花花。

但是现在,除了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以外,其他以前会凑上来的人,反倒是明里暗里地嘲讽他这个白家少爷,果真是个“败家少爷”。

他也不是不清楚自己周围的人是怎么说自己的,家中附近的邻居暗地里也会说他如何如何作孽,这些事他当然都清楚的很,只不过是故作不知道而已。

不过如今他有了能好赚钱的门路,白兴安这时候都已经开始在脑中想着,自己要是真的被宋家人当成了亲家,就算是做个普通的小管事,都能比寻常人赚得要多啊。

到时候,他倒是要看看别人还会不会说他没出息了。

因此,他想起自己大女儿秋如姣好的面容之后,便试探性地开口,先是同情宋成的遭遇,又说宋武实在是个关心弟弟的好哥哥。

如此寒暄了好几句之后,才说明了自己的意思。

白兴安故作不在意地说,自己家中正有一个适龄的女儿,如今还未出嫁,也没找好人家。

而他和两位如今又这样有缘分,或许这正是说明他女儿的姻缘正在此处啊。

这样并不隐晦的话,在场众人顿时都听明白了,宋武有些没回过神来,宋成脸上有些意动,不过那个一旁劝酒的邓陶却顿时摆摆手,直接拒绝了。

他给的理由自然也很合理,毕竟他们现在其实是以兄弟相称的,这么说的话,那么白兄弟的女儿岂不是他们的侄女,哪有娶侄女的道理呢?

这话一说,另外两个宋家兄弟也点点头,觉得这样的确是不太合适。

听了这话,白兴安简直着急得都要喊出来了,他不介意这个啊,反正这只是随口一说的兄弟,不算也行啊,或者各论各的也成啊。

因此,他便直接开口,有些急迫地说,他觉得其实不要紧的,这要是真能成了,也是一桩好姻缘啊,他女儿能嫁给宋二弟这样的人,也是她前世修来的福分啊。

这么一说,宋家兄弟又有些犹豫了,两人对视一眼,宋武这才一咬牙,说要白兄弟家里真同意的话,他们兄弟自然是不介意的,到时候认他做岳父也成。

只不过他们的长辈如今并不在这儿,因此还得带着新娘子回老家成亲才是,不过也能在越城先办一场简单的仪式,再将人带回去。

到时候,白兴安要是愿意的话,直接带着家里人和他们一同北上便是,他直接在贺云那边给他们家买一栋大宅子,也省得白家姑娘远离亲人,太过辛苦了些。

白兴安虽然不清楚贺云的具体位置,但他也是知道贺云可是北边一座十分繁华的大城,比他们这儿好上太多了。

因此听到这儿,他就更加心动了,毕竟只要嫁一个女儿,就能得到一栋大宅子,甚至还能被塞进应家当个小管事,那日子不知道该有多舒心,这简直是完全不会赔本的买卖啊。

因此,他便直接开口答应了下来,完全没有任何犹豫,他还真怕自己要是犹豫了,对方觉得自己态度不诚恳,便直接拒绝了。

而且这样的好事,要是不赶快抓紧的话,或许马上就会溜走呢。

因此,他前两天才会那么着急地回家,将这件事和家里人说了。

想到这里,白兴安心中不由得有些得意,很是轻蔑地想着,许氏那个女人知道些什么,只不过是嫁一个女儿而已,到时候他们可是全家都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啊,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旁人可是求都求不来呢。

也是他自己有本事,才能和宋家兄弟攀上交情,这才有了这样的机会。

听了他的话,其他三人自然高兴得很,甚至已经开始催促起白兴安早些将家中的事情安排好,定好时日之后,他们到时候摆几桌简单的酒席做个过门的仪式,便要一同离开了。

毕竟他们本就是在这儿短暂停留一段时日,便要回程了,自然不能耽搁太长时间。

至于正式的婚礼仪式,这也不着急,等他们到了贺云那边安顿好之后,再好好地大办一场就是了。

白兴安也一口答应下来,他其实根本不记得这件事了,但是他觉得,这样天大的好事,只要跟娘和许氏说了,她们不可能不答应。

他这时候脸上已经是喝得醉醺醺的模样了,甚至根本没注意到身旁三人互相之间悄悄递了个眼神,几人脸上的笑容越发微妙,看着他的眼神也暗带着些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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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 42 章 邓陶

这四人好好喝了一场之后, 白兴安才醉醺醺地和几位兄弟道别,回家去了。

等他离开之后,这几人又让身边的几名女子出去, 先不必她们伺候了, 他们兄弟三人还要好好聊聊天。

最后,房间里终于再没旁人了,邓陶才开口嗤笑一声,摇了摇头道 , “这可真是个十成十的蠢货。”

这时候的他看上去就不像是先前那样和善了,反倒是满脸不屑,想起白兴安先前对他那般谄媚的态度,他心里又不由得生出了些得意之感。

白家曾经富贵又如何,还不是被这个家伙给败得干净了, 他们家那个宝贝儿子如今还得讨好他呢。

想到这里,他又扭头看向一旁的宋成, “只是委屈了宋二哥, 还要暂时落个辈份。”

宋成浑不在意地饮下一杯酒, 嘿嘿一笑,笑容看上去还有些奸邪,“不委屈, 说来还是我赚了呢, 能白得个漂亮丫头,还能顺道为邓兄弟你报仇,叫一两声岳父而已, 又不是什么要紧事。”

一旁的宋武默默吃着菜,听两人说到这里,也插了一句嘴, “是啊,咱们兄弟可多亏了你,才能换这身行头啊。”

被这么一说,邓陶朝两人拱了拱手,神色有些感慨。

“哎呀,宋大哥可别这么说,我只不过是做了点小事,算不得什么的,你们愿意帮我这一回忙,我真是要多谢你们才是。”

几人这么互相吹捧推拒着,任谁见了这三人如此热络熟悉的样子,都会觉得他们肯定是相识已久了。

然而事实上,两个月前,邓陶和宋家两兄弟还素不相识,甚至他还差点被这两人杀了呢。

想到这儿,他又看看眼前满脸煞气的宋武,以及他身边长得猥琐丑陋的宋成,脸上还带着笑意为两人劝酒,心里却同样在嘲笑着这两人。

当初第一次见这两兄弟时,他还以为这两人面相如此凶恶,必然是阴狠毒辣,杀人不眨眼的悍匪,却没想到这做大哥的看上去凶残,脑子却不够灵光,做弟弟的这个,聪明是聪明了些,只不过眼界狭小,只能看得到眼前的利益,也是个好拿捏的。

如此想着,邓陶忍不住在心中畅想着,到时候带着这一伙人占山为王,届时自己虽然不是名义上的老大,也算是实际上的管事人了,如此岂不是比当一个商队的小小随从要快活多了?

两个月前,那时候的他还是应家商队里的一个随从,毫不起眼,甚至于这位置还是自己好不容易打点好,才能混进去的。

却没想到,原本应该十分顺利的路途,却在半途中意外碰上了一伙劫匪,这些匪徒实在是凶恶极了,当时邓陶简直都要吓得躲进车底里,大气都不敢出。

好在商队也不是全无准备,一直都是请了好些护卫随行的,因此一番激斗之后,他们还是成功将那些匪徒杀了个七零八落,最终只损失了一小部分货物。

不过那些匪徒毕竟凶恶,商队中还是有很多人受了伤,所以商队管事才决定到下一处地方好好休息几日再说。

当时管事和副管事关于要不要回程一事,还是好好争论了一番的,管事年纪大一些,经验也丰富,见到如此情形,担心接下来要是再遇见什么麻烦的话,那他们可就不好应对了。

而那个年轻些的副管事,却很不在乎的样子,觉得那样一伙凶残的恶徒都被他们赶走了,接下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而且回程也是路途遥远呢,他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出来跟着商队送货物,实在是不愿意就这么无功而返,灰溜溜地回家去。

再说了,他们离要去的地方也不远了,难道差这么一步吗?

两人经过一番争论之后,管事最后也同意了他的看法。

是啊,从前他带着商队都很难遇到一个不长眼的山匪敢截杀他们应家的商队,如今总不可能再遇上第二个不长眼的吧。

因此,在休息了四五天之后,他们这一行人又上路了。

商队里的其他人大部分都没有意见,毕竟他们也确实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如今打道回府也太亏了。

虽然回去还能有钱拿,但是顺利卖完货物之后回去,能拿到的报酬赏钱肯定更多啊,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而当时的邓陶嘴上没说什么,其实心里后怕得很,他也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背,第一次跟着商队随行,就能遇上这种事,真是太晦气了。

不过其他人愿意继续走,他也不可能说些什么拒绝的话。

在走了几天之后,商队终于快要抵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了,这时候大家的心情都放松了许多,觉得这趟差事终于是要完成了,因此大部分人的警戒心也下降了许多。

而邓陶当时同样很是放松,觉得应该不会再出什么岔子了,却不料自己跑去林子里撒尿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人按住按在地上了,他当时转头看见身后的几十人和站在前头的宋武时,那一瞬间他的心都要凉了。

这些人一看就是山匪啊,而且还是那种杀人不眨眼,饮血吃肉的那种人。

邓陶登时便直接开口求饶,将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

宋武当时并没有应话,反倒是宋成先开了口,看了看他扔出来的那个轻飘飘的钱袋,撇了撇嘴,然后问道,“你是那商队里的人,你们这些人运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这话一出,邓陶的思绪开始转动起来,在知道这些人的目的其实不是自己,而是底下的商队之后,他顿时察觉到了这其中的机会。

于是他便十分殷勤地开口,将商队的来历全都一股脑地说了出来,说他们这是应家的商队,运送的是一批锦缎。

并且还说,商队里的那些护卫们,别看现在看起来一个个都高大的样子,其实身上都有些轻伤,根本不能打。

而且他们这些人现在正是放松警惕的时候,要是想抢东西的话,肯定能顺利得很。

听了邓陶的话之后,其他人的眼中显然很是心动,他们这些山匪其实也就是个草台班子,几十个人也没个脑子聪明的,甚至也没听说过应家商队的名声。

只是听到邓陶说了商队车辆上的锦缎,一匹就值十几两之后,这些人的眼睛一个个全都亮得跟夜里的野狼一样。

看出这些人的心动,邓陶甚至还直接向这些人提议,先把自己放回去,他可以麻痹那些商队里的人,能让这些好汉们更加简单地得手。

对于他的提议,宋武显然不太相信,生怕把这人送走之后,他就直接跟下面那些人通风报信去了。

宋成却并不这么觉得,在放走邓陶之前,他还跟对方说,要是对方想要反悔和那些人报个信的话,那么他们就算是打不赢底下那些家伙,也要在临走前抛出话来,说邓陶是他收买来的奸细,是邓陶出卖了商队的行踪。

这话别人相不相信不重要,但是重要的是,只要那些人听见了,那么必然会有人怀疑邓陶是不是自导自演的这回事,就是为了邀功。

无论如何,他都会被人怀疑的。

听了宋成这话,邓陶顿了顿,他其实心里确实是有那么点想法,想要跟管事的说一说的,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伙人不好惹,但是对方这么一来的话,完全就是将他的路堵死了啊。

他确实不敢赌商队的所有人都会相信自己,毕竟人心难测。

因此,邓陶下去之后,便悄悄同今晚守夜的人换了班,并且到了夜里,还借机和另外同样守夜的人闲聊,找了机会将人弄晕了。

之后他才给旁边打了个手势,示意这会儿已经没人了,宋家兄弟见到他的动作,便利索地带着人下来,没有露出什么大动静,一路悄悄到了队伍后头,一刀劈了下去,那些人顿时毙命。

如此大的动静这才让其他正睡着的人被惊醒了,大部分人还没能来得及反应,就被直接杀掉了,小部分反应迅速,立马起身要跑的人,也被身后的那些家伙们全都追上,一刀砍在脖子上,立刻没了声息。

整支商队,只有邓陶在一开始时就躲到了一旁,免于遭受这场劫难。

他那时简直要被吓坏了,毕竟他还从未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这些匪徒果然都是些没人性的家伙,竟然就这么直接将整个商队的人全都杀了。

这么想着,当时的他已经开始瑟瑟发抖,担心起要是这些人翻脸不认人,直接将他也杀了可怎么办啊。

他的脑子开始飞速转动着,不行,他得想个办法活下来才行。

等那伙匪徒将人全都杀了个干净之后,邓陶竟主动跳到了宋家兄弟面前,开始推荐起自己来了。

他一开口便直接说,这些马车上的东西,虽然很值钱,但毕竟不是真金白银,只是些锦缎,不过他能想办法带着人去城里,将这些货物都卖了,还能不引人注意。

原本看见他时,宋家兄弟心里还有些稀奇,这人居然还没死呢,看来挺能躲的。

后来又听他这么一说,几人都有些犹豫起来,原本想要将这个最后的活口杀掉的心思,顿时也变淡了许多。

是啊,这些东西是很值钱,但也要他们有门路能卖得出去啊,虽然贱卖也能卖出去,但是能多赚点也是好事。

因此,他们还真的将邓陶留了下来。

之后,邓陶便很是迅速地让他们将地上这些人的衣服全都扒下来,让这些匪徒们全都换上,又将这些尸首全都挖个坑埋了,将此地草草整理一下。

等到第二日之后,他们便假作是原本的商队,继续入了城,声称自己一行人是遭受了劫匪,因此身上才会带着血。

然后他便很是顺利地找到了城里早就预定好的买家,将这些锦缎卖了出去。

买家虽然也有些疑惑,但是毕竟从前合作的次数不多,只以为或许是换了人。

又听他们这一路的遭遇,知道先前的管事好像是不小心受了伤,正在前面的一座城里修养,等回程的时候会和他们会合,便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寒暄两句他们此行实在是辛苦了。

邓陶便这么顺利地将其他人全都骗了过去,并且还将货物卖了,得了一大笔钱。

见到他巧舌如簧说服了那掌柜之后,宋家兄弟也对他稍微改观了些,没想到这人胆子不大,脑子倒是挺聪明的。

因此,这两人便产生了要将人收纳进自己一伙人中的想法,这想法也正合邓陶的意,他顿时便认了宋家两兄弟当哥哥,虽然他年纪比宋成大一些,但他还是坚定地称对方为宋二哥,态度很是识相。

如此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宋家兄弟以及其他人,也觉得这人确实很上道,而且脑子聪明啊。

要是只有他们这些人的话,那么按照这些人的智商,进了城之后估计分分钟就要露陷。

但是在有了邓陶之后,他们带着这些钱又很快跑到了其他地方去,抢过几次过路商队,每次都能用些计谋很顺利地得手,甚至都没受过很大的伤。

接着他们还能带着这些抢来的钱,假扮成商队进入城里,快活地赌钱玩乐,比从前躲躲藏藏的日子,好了不知道有多少。

因此,其他人对邓陶的态度也变得恭敬了许多。

直到前不久,他们辗转进了越城,在赌场赌钱的时候,邓陶听旁人嘴里嘲讽那个败家少爷的时候,一眼便看见了在其中赌得正欢的白兴安,而他也很快认出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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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 43 章 天南星

要不是这一回遇见了白兴安, 邓陶几乎都要忘记有这么一个人了。

他从前的确见过对方几回,不过那时候他的年纪也不是很大,只不过是白家一个佃农家里的孩子, 只有在冬日里, 才会偶尔有机会被家里人带去白家,一同向主家贺新年。

这样的日子原本还算平静,要不是后来因为白家蛮横,将他们家的田地全都强行收了回去, 他也不至于会流落到其他地方去。

不过对如今的邓陶来说,这倒算得上是因祸得福了。

当然,他并不会因此感激白家人,反倒是在意识到白兴安是谁之后,他便立刻让人去查了查白家和白兴安如今的情况。

这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毕竟像是白兴安这样的败家子,名声不小, 城里知道他的人可多着呢, 随便一打听就能知道。

因此邓陶很快便知道了他家如今除了白兴安以外, 其他都是些妇孺,而且白家的家业也被败得七七八八,顿时, 他的心里便生出了一个好主意。

等他将自己和白家从前的渊源, 以及自己想出来的主意和宋家兄弟说了之后,那两人自然也没什么异议,立即答应了下来。

反正对于他们来说, 无论如何,这都是件捡便宜的好事啊。

因此,邓陶才会和其他人一起设计同白兴安结识, 然后慢慢熟络和他起来,再逐渐让对方一步步落入自己的陷阱之中。

这一回,他想要的可不仅仅只是白兴安的命,而是白家的全部。

邓陶对此很有自信,看上去完全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在酒意之下,他已经开始嘲笑起白兴安的愚蠢了,毕竟自己的计谋眼看就要成功了。

一旁的宋成哈哈大笑地附和着,“是啊,那小子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货色吗?”

邓陶也点点头,神情很是轻蔑,他也没想到自己如此简单的计策,就能让对方上钩,甚至对方根本没有升起任何怀疑之心。

这实在是,太蠢了些,也不知道这样的蠢人凭什么能生在白家,挥霍家产这么多年都没有挥霍完。

不过这样也好,那些家产反正到最后都是要便宜他的。

……

已经回到家中的白兴安并不知道这些事,他这会儿整个人都醉醺醺的,跌跌撞撞回到了屋里之后,他便直接倒头就睡。

等一觉睡醒之后,他还有些迷蒙,不过很快他就记起了先前和宋大哥说好的那件事,一下子高兴起来,然后将这件事先和妻子说了。

不过听完之后,许泽兰的神情显然不像他预想中的那样,而是皱着眉,一脸凝重。

见到她这副样子,白兴安一下子不高兴了,“怎么了,听到这样的消息你不乐意?到时候咱家可是能搬到贺云城去的,那儿可比越城大多了。”

听了这话,许泽兰却是在心中反驳着,就算退一万步说,这件事是真的,那也是用女儿换来的优待,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更何况人家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对他们家那么好?

说不定就是那个所谓的兄弟,除了貌丑脚残的问题以外,还有些更严重的情况。

越细想她的脸色就越白,然后她便忍不住开口劝道,“你那兄弟真是什么商队的主事吗?人家要真看上了秋如,将人娶去也就是了,怎么可能还愿意将咱们一家都带去呢。”

她这话的意思当然是在提醒他,那些人其实就是骗子,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这种平白无故掉馅饼的事情。

她还从未听说过,娶了人家姑娘,还将人的娘家也全都接去的事儿,这世上哪儿会有这样的冤大头?

然而白兴安听了这话却不乐意了,他一下子心中厌烦起来,觉得和女人果然是说不通的。

“这当然是因为我那兄弟和我一见如故,觉得你丈夫是个有本事的人,要是寻常人的话,他哪能这么轻易地就许下如此承诺呢。”

是的,白兴安觉得,宋大哥之前之所以会说出那些话,其实也就是隐晦地表明想要和他家结为亲家的意思,不然的话,何必要在他面前说这件事呢。

不过他也不想和许泽兰多解释什么,只撂下一句话,便往白老太太的屋子那儿去了。

“反正你又不用多管什么,只需要到时准备摆酒宴席就是。”

见到他这样一意孤行的样子,许泽兰咬着唇低下头,没再说什么,而是默默地回了房间,却没注意到房间外,似乎是有人听见了他们夫妻两人的对话-

文怡这会儿轻手轻脚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一进门,她便看见了大姐正坐在床边,安静地绣着东西。

秋如知道娘最近一直在做这些绣活,因此为了减轻娘的负担,她也拿了一部分来做,虽然绣活比不上娘那么出色,但是慢慢做也能行。

见到文怡回来,秋如便笑着向她招招手,然后拿起了床边一个小小的荷包问着,“你方才不是还担心送什么东西吗?看看这个如何?”

那荷包上面绣着的,赫然是一朵十分精致的重瓣花,花瓣异色,各有五六种不同的颜色交叠,看上去既亮眼又和谐,很是漂亮。

这是秋如从前自己鼓捣出来的花样,因为用上的颜色太多了,与寻常图样相比起来太过活泼了些,便显得有几分俗气,毕竟这时候的很多人还是喜欢清雅些的款式,不过这种颜色丰富的东西文怡却很喜欢。

正巧小妹担心着明日去岑家不知道带些什么,秋如觉得年龄差不多的小孩,应该都喜欢这样颜色鲜艳的东西,便将这东西拿了出来。

果然,对方见了这东西之后,一时高兴得很,她正愁着不知道该送些什么东西给新认识的朋友呢。

不过,文怡还是问了一句,“大姐,这东西这么好看,你要是舍不得的话,就算了吧。”

秋如听了这话却笑了,将这个荷包直接递到她手上,“这东西做出来也不难,哪里有什么舍不舍得的,你拿去吧。”

接过这东西之后,文怡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拿到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很是开心。

不过一会儿,她又忍不住想起自己先前听来的消息,脸上的神情又慢慢垮了下来。

虽然她自己觉得掩饰得很好,但是在秋如眼里,这样的表情变化可太明显了。

她还以为又是些小孩子的怅惘,不过下一秒,便听到妹妹将自己先前听来的那些话全都说了出来。

文怡显然不理解,为什么爹平日里也不管她们,但是却能随口将姐姐的婚事许出去,而且看娘的态度,似乎也很不高兴。

她不太明白这些事情,只是觉得好像这对于姐姐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此便也就这么学着说了出来。

听完她的话之后,秋如缓缓将手里的绣件放下,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怪不得爹这几日常常回家,而娘又很是忧心忡忡的样子,她原本还以为是爹又将家里的钱全都拿走了,原来竟是这个缘故。

“姐姐,你真的要嫁人吗?”文怡有些难过,扯着秋如的袖子。

“哎,我也不知。”这会儿秋如显然也束手无策,她从妹妹转述中的话里听出了些不好的苗头,爹想给她说的人是自己从赌场里认识的,而娘觉得那些人或许是骗子,但是爹根本不相信,态度很坚定。

她心里有些慌张,毕竟她其实也就十几岁的年纪,乍一听说这些事情,实在是有些不知道如何反应。

而且就算是她不愿意,但要是爹态度强硬的话,估计到时候娘和自己都没办法,这也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决定的事。

不过看着妹妹皱着小脸,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的样子,她还是勉强笑了笑,“别担心,到时候娘肯定会和我们说的。”

她只能随口安慰了几句,听了她的话之后,文怡原本担忧的心情也被抚平了不少,逐渐放松下来。

在她眼里,娘和姐姐都是最好,最厉害的,所以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因此,她将这件事暂时放下,转而想起了明日的事,开始让姐姐看看,自己到时候是穿哪一身衣服好。

……

而岑霜那边,她已经从南星口中听到了它打听来的那些消息,她摸着南星的脑袋,一边在脑海中和它说着话。

【哦,他果然是被人骗了,还要将女儿嫁给骗子。】怪不得白家婶婶这段时间的情绪很是不对的样子,估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和他产生了分歧吧?

岑霜有些嫌弃地说着,她一向不喜欢白兴安,如今知道他被人骗了,其实心里也不觉得意外,毕竟这人看上去就是智商不太够,但是又自视甚高的性子。

【而且他怎么会信人家娶了她女儿,就会带着他全家搬去别的地方这种话?】

她听到这儿的时候,显然很是无语,毕竟这世上可没有什么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就算有,说不定还是有毒的。

而且这不是很可疑吗,到时候要是白家真的信了这番话,将家里的东西全都转手卖出去,然后带着家财和人走了,只要对方起一点歹心,那么将人灭口不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吗?

难道,她先前在白家婶婶脸上看见的死气,就是应在这儿吗?岑霜暗自沉思着。

一旁的南星很是赞同地上下点了点头,【是啊,而且其中有个人好像还和白家有仇呢,这回说不定就是特意来报复的。】

听南星这么说着,岑霜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要是对方只针对白兴安的话,那她其实并不是很在意,但是那些人此举显然是针对整个白家的,那这就不是她能袖手旁观的了。

【只是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些骗子估计不是正经商人,只是打着这个名头来唬人而已,但是看他们如此行径,或许都不是什么简单的骗子,起码从前肯定是犯过事的,才会如此娴熟。

岑霜心中一时有些纠结,她确实是想要帮一帮白家婶婶,只是她现在虽然知道了那些人是骗子,但是手里也没有什么证据。

哎,或许她该找个机会见一见这些人,或许就能看出他们的来历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必急于一时,她还得仔细想想。

……

等到了第二日,白家两姐妹便如约而来了。

秋如将妹妹送到了岑家门口,见到出来迎接的岑霜,同她说了几句话之后,她这才很是欣慰地转头回家去了。

而她的身后,岑霜看了一眼她离去的背影之后,伸手拉着文怡的手,慢慢将她带到了自己的院子里。

文怡脸上有些害羞,低着头不太好意思打量周围的环境,到了岑霜的院子里之后,她才抬起头来看了看,然后忍不住惊叹着。

“你的院子好大啊,这儿还有一棵树。”她指着院子旁边的一棵很是粗壮的桂花树,这会儿不是开花的时节,但上面还是郁郁葱葱的模样。

“嗯,等到了开花的时候,还可以把花摘下来做桂花汤圆,桂花糕。而且它的花,果实和根都能入药呢。”

岑霜很是配合地回答着,她也很喜欢院子里的这棵树。

“哇,桂花汤圆。”文怡显然只听到了前边的部分,一时有些馋,毕竟这个听起来就感觉好好吃啊。

见她这副样子,岑霜很是了然地笑了,“等今年桂花开了,我请你来吃桂花汤圆。”

“好。”

她一下子就应下了这句话,这会儿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许多,不像是先前那样紧张内敛的样子。

接着,她眼尖地看见这棵桂花树的绿叶之间,好像垂下来了一条什么长长的东西一样,文怡顿时被惊住了,还以为是什么蛇之类的东西,往后退了一大步。

岑霜见状,抬眼望去,然后无奈地朝上面喊了一声,“南星。”

说完之后,一只狸花猫便从上面灵巧地跳了下来,精准地跳进了她怀里。

等看清楚之后,文怡这才放下了心,“原来是猫儿啊,”她原本惊慌的神色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转而对这只猫产生了些好奇心。

“它为什么叫南星啊,是因为它是在南边捡到的吗?”

一边问着,文怡还试探性地想要上手摸一摸,在岑霜怀里的猫儿不在意地看了她一眼,便任由她摸了。

岑霜笑了笑,摸着它的毛发慢慢地说,“不是,这个名字来源于天南星,是一味药材。”

“是这样。”眼前的小姑娘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个名字真好听。”

听了这话,原本正安稳躺在岑霜怀里的南星,睁开眼睛又看了这小姑娘一眼。

很好,有品位,他也觉得这名字很不错,比它从前那个数字名字好听多了,而且它可是有两个名字的统,比956那种只有一个名字的家伙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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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 44 章 三年

两人在庭院中闲聊着, 陪在一旁的冬葵还拿了些果盘点心来,让她们能边吃边聊。

或许是有了南星在这儿,让文怡的情绪缓和了许多, 因此她不再那么紧张, 而是直接开始顺着这个话题聊了起来,说自己家中也养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呢。

她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自己家里那只黑色的大狗不仅性子沉稳,长得还很不错呢, 因为全身黑色,只有爪子是银白色的,所以被取了个名字叫做银蹄。

它似乎是当初母亲从外边捡回来的,那时还是小小一只,现在长成了之后, 那体型对于这年纪的文怡来说,已经很是高大了, 她骑上去简直像是在骑一匹小马儿一样。

而且, 正因为有了银蹄在, 她们家这些年都没遭过什么偷儿呢。

岑霜静静地听着,听到这里的时候,她忍不住在心里笑了, 看来家中有一只大狗, 倒比白家那个常不归家的人有用多了,起码还能震慑一下小偷。

“那可真厉害,”她如此说着, 然后笑吟吟地看着眼前的女孩,“要是有机会,我也想见见银蹄呢。”

听岑霜这么说, 文怡一下子高兴起来,她喜欢别人夸自己家的大狗,这比夸她自己还让她觉得开心。

因此,她便想直接点头应下来,请岑霜也去她家玩。不过她又想到这几日爹娘脸上的不对劲,以及姐姐的婚事,一时间又有些犹豫。

她在心中想着,最近请朋友上门是不是不太好,她还是该先回去问一问娘吧。

岑霜见她这副样子,心里也猜到她犹豫的原因,不由得感慨起来,她明明年纪还这么小,本该是天真无邪的时候,却已经要考虑起家中的事了。

因此,她并没有等文怡回答,便很是自然地转移了话题,“你想去我家后院看看吗?那里很漂亮的。”

听了这话,文怡被转移了注意力,心里也立刻不再纠结什么,便很是开心地点了头,然后就跟着她去了后面的小园子里。

岑家除了前院的几个屋子以外,面积最大的便是后边的那个园子了。

一走进去,文怡就忍不住出声感叹道,“这儿好漂亮啊。”

这园子一眼望去,全是各色不同种类的植物,有些正在开花时节,已经开出了花苞花朵,有些依然是青翠模样,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植物。

文怡看了一圈,只认出了其中白色的芍药,其他的便都不认识了。

她很是好奇地在园子里转着,时不时蹲下来看两眼,眼里满是新奇,这地方对她来说可太有意思了。

“这是白芨,这是芫花,那是剪秋萝。”岑霜跟在她身边一一为她介绍着,对方也听得很是认真,还转头多看了几眼,像是要把这些名字全都好好记住一样。

“这个是唐松草,根部可以做成药材,就是马尾黄连了。”她指着一株细长挺立,并未开花,如今只有绿叶的植物如此说着。

文怡原本还觉得这名字也很好听,不过听到后边的话之后,小脸一下子就皱起来了,“我知道黄连,很苦的。”

从前她生病的时候,大夫给她开的药里边就有这种药,实在是太苦了,她一下子就回忆起了当时那种古怪的味道。

岑霜见她这副表情,也忍不住露出笑意,“其实跟黄连不算是一种东西,不过它也的确是苦的。”

这园子里种着的植物其实大部分都是当初祖父祖母一同种下的,虽然当作是个花园子,但是由于祖父的习惯,里边种着的大多是一些能开花长得漂亮,又可以入药的植物。

平日里有人照料着,岑霜偶尔也喜欢来这里逛一逛。

正想着的时候,便看见文怡来到了一丛开着金黄鲜亮的花丛面前,她半蹲着身子,有些好奇地看着眼前的花朵,嘴上一边说着,“这种花好眼熟啊。”

看了一眼她面前的植物之后,岑霜便将她拉起身来,“这是羊踯躅,就是黄杜鹃,说不定你在别处也见过杜鹃呢。”

这么一说,眼前的小姑娘便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指了指眼前的花,“我在山上见过红色的。”

说完之后,她又笑了,自己的记性还真不错,居然还能记得自己先前见过的花长什么样。

“不过它为什么要叫羊……,羊什么?是羊喜欢吃吗?”

才得意于自己先前的记性好,这会儿她就忘记先前说过的这种花叫什么了。

“羊踯躅,也叫惊羊花,因为它的花,根和叶子都有毒,羊吃了它的叶子,就会踯躅而死,就像是喝醉了一样。”

文怡听完之后先是一惊,然后才像是发自内心般感叹着,“好厉害的花啊。”

这会儿她只是单纯地为自己认识了一种很有意思,很厉害的花而感到高兴,并不觉得这有多吓人的。

她很有兴致地在整个园子里都转了一圈,感觉自己认识了好多有意思的东西啊,等回家了她要将自己知道的这些东西,全都说给娘和姐姐听。

岑霜也很有耐心地陪着她,认真地介绍着这些不同的植物,这也引得对方的阵阵惊呼,对方看她的眼神也变得越来越亮了,似乎感觉自己见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明明年纪和她差不多,但是居然认识这么多东西。

等终于看得差不多了之后,也已经到了中午时分,岑霜便顺势留她下来吃了顿饭。

等吃过饭后,文怡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将自己怀里的荷包拿了出来,开心地递到岑霜面前。

原本这东西其实该刚上门就送出去的,只不过刚进来的时候她被南星那么一吓,又进了那园子看了一圈,看得她眼花缭乱的,差点要将这东西忘在脑后了。

岑霜接过这个精致的荷包,看清了上面的图样之后,很是惊讶地说,“好漂亮的花,这是……”

上面针脚细密,整朵花看上去惟妙惟肖的,花瓣还分了五色,颜色各异,虽然花哨了些,但是她真的很喜欢。

文怡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得意地说,“我自己绣的不太行,这是我姐姐绣的。”

“你姐姐的手艺可真好,这荷包太好看了。”岑霜很认真地夸奖着,然后又安慰着她,“能绣出东西来就很厉害了,我连针线都没拿过呢。”

听了她的话,文怡顿时便笑了,然后便开始向她夸赞起自己的姐姐来,说自己的姐姐很聪明呢,不仅能学会娘教下来的那些花样,还能自己搞出一些样式来,那些东西都很漂亮呢。

只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更能接受传统些的花样,因此姐姐做出来的那些样式大部分只是自己拿来练手的,不过文怡自己却是很喜欢的。

说着说着,她一时难免想到先前从爹娘口中听到的事,原本正说着自己两姐妹的一些趣事,脸上正兴奋呢,这会儿又变得有些失落起来。

哎,要是姐姐真的嫁出去了要怎么办,她好舍不得,而且她也担心姐姐嫁的人是个坏家伙。

见她这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岑霜也忍不住开口询问,“你怎么了?”

文怡没有将这件事都说出来,只是有些苦恼地说,“我在想,姐姐要是嫁人了,离我太远可怎么办啊,而且,我还不清楚姐夫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说这话似乎只是童言而已,岑霜却一下子想到了之前她从南星那儿得来的消息,心里也有了些猜测,或许这段时间,文怡也感觉到了家中一些不寻常的情况。

因此,岑霜点了点头,朝她看去,“要是你想知道你姐姐的姻缘的话,可以让我算一卦的哦,只收你一文钱。”

这句话瞬间逗笑了文怡,毕竟这种话一听就像是在骗人一样,虽然她年纪小,但不可会轻易被骗到。

不过,她也知道岑霜是在安慰自己,便很是配合地从自己的身上摸出了一文钱,认真递到了对方手上。

“好啊,岑大师,请您算一算我姐姐的姻缘吧。”她学着市集上见过的那些人对阴阳先生说话的语气如此说着,说完之后,自己就立刻忍不住笑了,笑到趴在桌子上。

这样故作正经的语气,显然让岑霜也觉得有意思,她笑着收下了铜钱,然后拿出自己怀里的那几枚棋子,随手扔到了桌子上,再仔细看了几眼。

“嗯,”她看着桌面上的棋子,慢慢地说着,“你姐姐的正缘不在当下,而在三年之后。”

“而且,对方的年纪与你姐姐相当,还正好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若是合上了正缘的话,那么你姐姐这场姻缘必定顺风顺水,以后命中将会有二子一女。”

文怡只将注意力放到了三年后这个词上,一听这话,心里就高兴了。

她知道姐姐总归还是会嫁人的,但是能晚一些就晚一些,总比现在就离开好啊,她还能多陪姐姐一段时间呢。

因此,她立刻便拍手笑了起来。

见她这副样子,岑霜也知道她没信,只是单纯因为这几句话高兴,不过她自己也并不介意这个。

见对方开心够了,她才让冬葵将自己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那是她特意叫人移栽到小花盆中的一株剪秋萝。

“我看你先前好像很喜欢这种花,所以送你一盆。”除此以外,她还仔细说了说应当如何照料这盆花,以及要是有什么不明白的话,当然,也可以随时来问她。

见到这盆花,文怡一下子有些诧异,然后脸上又变得十分惊喜,看上去很是高兴的样子。

“我很喜欢它,等我带回去,我一定会好好照料,不会让它生病的。”

她一下子抱住了花盆,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文怡的确很喜欢这种花,不仅因为它长得好看,名字也好听,更巧的是它和姐姐的名字也有些相似呢,她没想到岑霜居然连这样的小事都注意到了,如此被人重视,可真是让人不好意思,又有点欢喜。

这一天仿佛过得很快,没过多久,日头便已经低垂了,冬葵也已经上前来说,白家的大姑娘来接妹妹回家了。

文怡听了,虽然很是不舍,但还是郑重地和岑霜道了别,这才拉着姐姐的手回去了。

而拉着她手的姐姐秋如,另一只手抱着花盆,用着很是文雅的仪态,朝岑霜颔首示意之后,这才缓缓离开。

……

等回到家之后,文怡便迫不及待地讲起了自己今天一天在岑家的经历,她说起话来很是生动,讲起那只猫儿的时候,简直恨不得在纸上给姐姐画出来看看。

秋如这会儿已经将那花盆放到了房中,如今正坐在床头,安静地听妹妹手舞足蹈地说着话,也没有去纠正她的意思。

在听到妹妹带回来的这盆花,叫做剪秋萝的时候,她不由得扬了扬眉毛,脸上的笑意也深了些。

这一日的经历被文怡说得很是生动,她也能听得出来妹妹这回去岑家确实过得很开心,相比和岑家的小孙女相处得不错。

这就好了,文怡也终于能有个玩伴了。

等她终于快要将自己这一日的经历全都说完之后,文怡才想起先前小霜和自己玩笑似地说的那个卦,便也将它当成一件有意思的事说了出来。

说完之后,她还拉着姐姐的手,撒娇地说,“姐姐你看,你的,呃,正缘,要三年之后才会出现呢。”

秋如自然知道她舍不得自己,便也只是笑笑,其实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毕竟自己如今已经十五岁了,本来也就是这两年议亲了,哪里还会等到三年之后呢?

不过,三年?秋如莫名联想到了一些事,什么情况才会让她三年之后再说亲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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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第 45 章 医者仁心

第二日, 岑霜便让南星继续去盯着那伙人,看看他们接下来有什么动作,她则是依旧如往常那般, 继续跟着两位祖父去了医馆。

一进门, 便看见已经早早到了的两位大夫,见了方玉成之后,很是殷勤地上前嘘寒问暖,一人接下他手中的药箱, 一人为他整理好座位,那态度简直像是在侍奉自己的亲爹一样虔诚。

自从清楚了这位新来的方大夫的医术水平之后,他们便已是心悦诚服了,再加上对方还如此大度,愿意指点他们一下, 这对于他们这样普通的大夫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因此, 虽然自己不能拜到对方门下, 方大夫也无收徒之意, 但是这也算得上是半师之恩了,他们理当如此恭谨才对。

方玉成也很是坦然,这么些年下来, 他身边也不缺这种态度殷勤的人, 因此他并没有露出几分异色,倒是极为淡定。

至于一旁的岑霜,医馆里其他人对她的态度也同样很是恭敬, 并不因为她年纪小而看轻了她去。

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她是岑掌柜唯一的后辈,日后必然是这医馆的当家主事之人,也因为这些日子里来, 他们看出了岑霜在医术上的不俗,甚至就连那两个大夫别扭一阵之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或许真的比不上一些天生天长的天才。

如此一来,其他人对于岑霜的印象可不就更深刻了,如此小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医术,如何不让他们惊异呢?

要是等对方长成之后,说不得也是一位名医呢。

因此如此一来,这些在医馆中做事的人,就忍不住将这事同家里人说了。

他们想着,要是家中哪个亲眷有旧疾一直没好,那赶紧趁着这个机会来看看,这种难得的运气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有的,错过了这一回,可就不一定有下次了。

也因为他们这种态度,上门来看病的人也感觉出,似乎其他人都很是看重这位眼生些的大夫,难不成对方是岑掌柜特意从哪儿请来的大夫?

因而来找方玉成看病的人也明显多了很多。

不过方玉成却不是谁来都看的,毕竟人太多了也看得心烦,有些病情十分简单的,他便使唤着那两个正闲着的大夫去看看,他自己在旁边听听就是。

剩下的一些人,大部分他还是让岑霜先上前查看,让她给出判断之后,自己再根据对方说的略做些调整。

不过他这般作态,倒是让一些人退却了,生怕自己被这位方大夫用来给小徒弟练手了,算了算了,还是稳妥些,找那两位眼熟的大夫好了。

不过总还是有人觉得,这位方大夫肯定是会在旁边把关的,肯定也不会就这么让小徒弟随意开药的,便也同意了,没再说些别的。

而且这位小姑娘,虽然年纪小,但是本事确实是很不错的嘛,一眼就能看出自己身上哪处出了什么问题,还能看得出来一些旁的小毛小病,这不是很厉害嘛。

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本事,那岂不是更说明了这位方大夫也确实是个厉害人物了?

这么一来,寻方玉成两人治病的人,虽然变少了些,但也不算太少,这样的数量正是方玉成可以接受的程度。

要是真的全往他这儿来,那他岂不真成了岑师弟雇来的坐堂大夫了?

而且人多了,他也不好慢慢教小霜,如此情况倒是正合他意。

不过这两天来,除了这些寻常上门治病的百姓以外,另一些前段时间上门来打搅他的那些城中高门家,竟有几家人真的带了家中之人来了医馆,想让方玉成为家人看一看病。

这却让众人都有些稀奇,岑霜都几乎要忘记这些人了。

自从自己跟着二祖父来了医馆之后,这些人好像就消停了下去,也不再登门拜访了,她还以为这些人被落了面子,不愿意再来了呢?

这回既然他们亲自上门来了,方玉成的态度也当然好了很多,不像先前那样直接推拒了。

不过他依然还是像先前那样,要是对方的情况不算是十分危急严重的话,那么他便授意小霜先看过一遍,自己再重新看上一回。

见他如此作态,一些人心中难掩诧异,但是却也并没有说什么,很是安静地配合着他们的诊治。

就像是方玉成先前想的那样,其实这些人家中患病之人身上生的病,其实都不是什么很要紧的病症,大多数平常都不影响生活,只不过就是平日里麻烦了些,譬如要对某些食物忌口罢了。

不过既然人来了,他也没嫌弃,还是很认真地为他们诊治了起来。

而他和岑霜的水平都比城中的大夫好了许多,因而治疗这些小毛小病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小事了,基本都是看过两眼,再上手搭脉,问过情况之后,便可以直接开出相对应的药方了,这一套流程下来十分地流畅,简直快到让眼前之人都难以置信的程度。

不过虽然心中有些疑虑,但是这些人还是没敢多说什么,只是默默拿着药方回去了。

在照着上面写的方子喝过一两剂之后,这些人就能明显感觉出自己身上的情况有很大的改善,这几乎是肉眼可以察觉出来的程度。

如此见效的情况,也让这些人对于这位方大夫的医术更加深信不疑。

果然,不愧是太医令的师兄啊,师承大家,医术的确了得,看来先前还是他们怠慢了对方啊。

如此想定之后,这些人便急忙为自己先前的态度弥补起来,希望能稍微挽回一下之前给对方的印象。

因此,这两天,岑家又收到了些其他人家送来的礼,而且这些人都是说明来意,诚恳道谢致歉之后,便急急忙忙跑了,生怕他们不愿意收下这些东西。

岑良显然觉得有些困扰,毕竟他也知道这些人其实还是冲着方师兄去的,因而这些东西他也不知道该不该收下。

方玉成看过这些东西之后,便很是不在意地让他收下就是,既然那些人说是谢礼,有什么不好意思收呢?

这些先来送礼的人,自然是家中消息更为灵通的一拨人,他们也是最先查到这位方大夫真实身份的人。

查到之后,这些人对于方玉成先前那样傲气的举动,也就理解了不少。

对方果然是有真本事的,所以才会如此行径,看来他们先前那么谨慎,没有将对方得罪死了,还真是聪明的举动了。

因此,这些人确认消息完之后,便直接带着家中生了宿疾,或是些小毛病的家人去了医馆,一方面当然是为了给对方看病,另一方面也是想着,届时是不是也能顺便给自己瞧瞧,看看自己身上可有什么毛病。

而像是这样的人,在方玉成面前说了这般话之后,他一般也不会太过介意,给对方看个大致情况也是件简单的事。

他烦的不过是那些明明没什么毛病,却要特意来请自己上门的家伙,如此一来一回,便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还要同人交际,实在是烦人得很。

不过这种只是顺便看两眼的情况,他倒不会太过厌烦。

一般这些人其实身上都没什么毛病,不过就是有些人,或许是从前过过苦日子的,因而一朝富贵之后,难免总是吃些大鱼大肉,对身体自然是不好的。

如此这般情况的话,方玉成一般都是直接让对方吃清淡些,起码要吃个十天半个月,将脏腑内的油脂净了再说。

对方在知道自己其实没什么大病之后,心中自然先是高兴的,不过下一刻听说自己还要吃素一段时日之后,脸上的表情霎时纠结起来。

不过对方也没有犹豫多久,一咬牙,很是认真地开口承诺着,“方大夫,您放心,我肯定听您的话,好好吃素,这段时日绝不吃肉了。”

听了对方的话,方玉成也就随意地点了点头,但他其实并没有将这种话放在心上。

作为医者,他已经将自己要说的话全都说了,那么也就尽到了自己该有的责任。

至于对方愿不愿意听自己的,那么这就是他们的事了,他也没那个心思真管到对方家里去,这都是他们自己该操心,该上心的。

等人走之后,他还将这想法和小霜也说了说,为的就是让她日后行医的时候,不要太将病人的事情放在心上。

不然的话,到时难受的人可是她自己。

他从前和师兄弟跟着师父到处行医的时候,就已经见过各种各样的病人了,大多数人都很愿意听大夫的话,想让自己快些恢复。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将师父的话放在心上的,从前他们就遇见过某些人心里自信得很,觉得自己向来什么毛病都没有,身体康健得很,哪里就是病入膏肓了。

这些人甚至觉得还会觉得,师父所说的那些话,全是些危言耸听,是在诅咒他,不过就是想要骗钱罢了,因而还会将他们几人直接赶出门去。

而当时的师父也并不为这些质疑而辩解,很是看得开,见对方完全听不进劝之后,便也就平静地带着他们离开了。

师父那时便会说,生死有命,有一些人不愿意听医者的话,一意孤行,这或许就是他们原本的命数,不必强求那许多。

这说法或许和寻常的医者仁心有些相悖,但是方玉成自己还是很认可的,毕竟他们只是医者而已,不是天上派下来救世的菩萨,不必将遇见的所有人的性命,都担在自己身上。

听了他的话,岑霜也点点头,暗自在心中想着,有时候她也觉得,医术和算命竟有几分相似之处呢。

从前她跟着牧先生学习的时候,对方也曾对她说过类似的话。

他们这些相士命师愿意为人算命,这本就是对方既定命运中会遇见的事,但并不是所有人知道了他们想知道的事情之后,能听的进去,愿意改变的。

有些人本就是知道了一切之后,却还是想要逃避的性子,这种人最后的命数,也是既定的,是他们这些术师无法改变的。

既然如此,他们也不必纠结那么许多,有时只需要顺着自己心意,顺其自然便好。

见岑霜听进去的样子,方玉成也点点头,很是满意。

小霜能明白这件事便好,他们这些人只要尽到医者的本分就行,其他的不必管那么多,问心无愧而已。他一副很是淡然的模样在心中暗自想着。

不过他这副样子没维持多久,便因为听到了下一个人所说的话而有了些许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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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第 46 章 窦师兄

“方大夫, 听闻您是那位季医令的师兄?”

来人脸上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进门落座之后,却并不着急先说自己的病情, 而是想要东拉西扯, 想要攀点交情再说。

“这可不就是巧了嘛,我娘子的娘家外甥女,就嫁在京城呢,她那丈夫虽然只是个小官, 但是从前还是有幸被季医令治过一回呢。”

“如此说来,咱们还是有些缘分呢。”

似乎是猜到以这位方大夫的性子,也许不愿意张扬此事,因此这人说话时,声音也是压低着说的, 不过离得近的岑霜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听完之后,她一时有些无言地看着这人, 也真是亏得他东拉西扯的, 竟能找得出这样的联系来。

这人却半点不脸红, 很是坦然自若,虽然他那外甥女婿,其实只是随上官赴宴的时候, 和其他人一样吃坏了肚子, 被赴宴的那府上人家请来的季医令开了一剂药方,但是这怎么就不算是给看过病了呢?

如此想来,他那外甥女婿虽然在京城当官, 但还是沾了上官的面子,才能碰上太医令为他开药,而且还是给这些人统一开的方子。

而他如今可是能专门请季医令的师兄为他一人看病, 这样想来,自己的待遇岂不是要比对方这个当官的还要好?